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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财政部办公厅 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水利相关转移支付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财办农〔2023〕1号),水利部按照省级区域自评、第三方重点复核、工作组现场抽评的程序,从预算资金执行指标、资金管理情况指标、产出指标、效益指标和满意度指标等五个方面对我省区域绩效自评进行复核评价,结果如下:
一、移支付基本情况。2023年度,财政部安排我省三峡后续工作专项资金预算2352万元。2022年12月19日,省财政厅、水利厅联合印发《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度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三峡后续工作)的通知》(闽财农指〔2022〕103号),将三峡后续工作专项资金2352万元全部下达至9个设区市,其中:福州市387万元、厦门市147万元、漳州市382万元、泉州市364万元、三明市248万元、莆田市193万元、南平市286万元、龙岩市140万元、宁德市205万元。
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2023年度我省三峡后续工作资金共帮扶移民安置村数量66个,受益移民3891人。全年共实施项目63个,项目按时开工率、按时验收率、工程质量合格率、验收通过率均为100%。移民安置区居民(含移民)满意度95.53%,促进相关信访问题化解率100%。项目的实施进一步改善了三峡移民生产生活现状,受到三峡移民的广泛好评。
三、绩效评价结论。2023年度三峡后续工作专项资金分配合规,及时足额到位,使用管理规范,很好地实现了绩效目标,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绩效评价等级为“优”。
附件:1.水利部三峡工程管理司关于印发2023年度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三峡后续工作)区域绩效复核报告的函
2.福建省2023年度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三峡后续工作)区域绩效自评复核评价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