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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县域农村饮水安全标准化建设工作的通知》(办农水〔2024〕55号),经县级申报、市级复评和省级初验,厦门市集美区、漳州市东山县和泉州市石狮市达到水利部县域农村饮水安全标准化建设要求,现予公示。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反映意见。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要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使用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公示时间:2024年10月15日至2024年10月17日。
联系方式:厅农水水电处,0591-87535747;通讯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东大路229号,邮编:35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