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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福建水利”官方微信公众号运营项目采购的市场比选通告

来源:福建省水利厅 发布时间:2024-09-11 07:57 点击数:{{pvCou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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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报价供应商:

  根据《2024年水利宣传工作要点》(闽水函〔2024〕472号),省水利厅拟通过市场比选方式购买“福建水利”官方微信公众号运营服务。现请各供应商对此项目进行报价:

  一、报价供应商资格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

  2. 同时具有运营政务新媒体三年以上及传统媒体五年以上工作经验。

  3. 服务提供商应具有相关水利宣传经验。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二、项目服务内容

  1. 每个工作日采编不少于5条的水利相关资讯,经省水利厅审定后在“福建水利”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

  2. 使用乙方自媒体账号,每年为省水利厅推送由省水利厅审定的水利重点信息不少于50条。

  3. 指定2名有经验人员专职负责“福建水利”官方微信公众号运营管理服务。

  三、报价文件要求

  1. 按项目内容提供报价文件,体现质量、时限等要求,预算控制38万元以内。

  2. 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以及资质证明等材料。

  3. 提供委托代理人时长不少于六个月的社保缴费记录、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方式。

  4. 提供近三年政务微信运营的案例。

  5. 提供运营政务新媒体三年以上及传统媒体五年以上的合同复印件或中标公告的网页截图。

  6. 提供承诺书,承诺中标后接采购人应急事件通知30分钟内能够到现场响应。

  7. 提供承诺书,承诺在“福建水利”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的过程中,不以任何理由向地方收取信息发布相关费用。

  8. 上述资料均需加盖服务提供商公章,装订成一册、加盖骑缝章,并用信封密封,在信封封口处加盖公章;信封封面需标注投标项目名称、服务提供商及联系人、联系方式

  9. 不满足以上要求的报价文件视为无效报价文件。

  10. 根据各报价服务商的报价文件,由水利厅采购办组织比选,按照有效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选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并经双方协商签订购买服务合同。比选中选单位,如遇价格相同的实行抽签法决定。当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或者实质性响应市场比选通告要求的供应商少于三家时,终止本次市场比选采购,择日重新招标。

  四、报价文件应于2024年9月13日18时前送至福州市东大路229号水利水电大厦2212室,联系人黄女士,联系电话0591-87667539。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不予受理。

  福建省水利厅

  2024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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