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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合规性审核及水利部
平台数据对接服务项目采购市场比选通知

来源:福建省水利厅 发布时间:2024-09-03 16:32 点击数:{{pvCou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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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报价供应商:

  根据相关规定,经研究,我厅拟聘请第三方开展年度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合规性审核及水利部平台数据对接工作。现请各报价供应商对此项目进行报价:

  一、报价服务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

  2、服务商需具备有效的工程设计水利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二、服务内容

  (一)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合规性审核

  1、根据《中小河流治理建设管理办法》要求,对照《福建省中小河流治理总体方案(2023-2035年)》的规划任务,对各设区市上报的拟实施治理的河流和项目清单进行资格核实,审核是否符合年度治理中小河流项目要求;

  2、对“福建省水利项目库”中各地市上报的拟治理中小河流项目进行资料初核,核对各项目的合规性和成熟度。

  (二)全国中小河流平台数据对接

  1、对合规性审核通过并列入年度资金计划的项目,对接全国中小河流治理综合管理系统,审核并上传项目相关数据和资料;

  2、按规定收集汇点各设区市资金计划内的项目进度月报表,审核并将项目相关进展情况数据上报全国中小河流治理综合管理系统。

  (三)配合做好水利部太湖流域管理局和珠委、长委等流域机构要求的福建省各设区市跨省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初步设计报告报批前的复核工作。

  1、严格按照《中小河流治理建设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配合收集好福建省各设区市在《福建省中小河流治理总体方案(2023-2035年)》中的跨省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初步设计报告,并按流域进行归类汇总;

  2、配合做好各设区市上报的中小河流项目初步设计报告初核工作,并通过水利部流域机构复核,做好沟通协调修订工作。

  三、项目控制价:45万元。

  四、报价文件要求

  (1)报价文件中应附:①加盖单位公章报价书;②报价服务商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③企业有关能力证书及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④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及供应商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无需提供本授权书,但应提供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⑤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含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⑥项目负责人等构成比选报价的其他材料。

  (2)报价文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且装订后加盖骑缝章。将上述材料一式两份用信封密封,在信封封口处加盖公章。不满足上述要求的报价文件视为无效报价文件。

  五、报价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

  报价文件于2024年9月6日18时前送至福建省水利厅(地址:福州市东大路229号水利水电大厦18层1801室。联系人:郑女士。联系电话:0591-87543323。)逾期送达或未送达至指定地点的,不予受理。

  注意事项:我单位将按照有效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选中标候选人。当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或者实质性响应市场比选通告要求的供应商少于三家时,终止本次市场比选采购,择日重新招标。

 

  福建省水利厅

  2024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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