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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省级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性监测
无人机航测及野外调查”项目采购市场比选通知

来源:省水土保持试验站 发布时间:2024-04-01 11:10 点击数:{{pvCou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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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报价供应商:

  根据2024年省级生产建设项目监督性监测工作需要,我站拟委托具备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监管、无人机航测等相关工作经验的单位协助开展无人机航测及野外调查等工作,现请各报价供应商按要求对此项目进行报价: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

  2.供应商有承担省级监督性监测或动态监测或天地一体化区域监管经验的;

  3.项目负责人具有正高级职称,项目组技术人员不低于5名且至少包含2个正高级职称技术人员;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二、项目内容

  1.工作内容:①通过无人机遥测结合卫星影像,调查在建省级审批的3个生产建设项目的扰动土地范围、水土保持措施布设情况、水土流失现状等,并根据无人机正射影像或影像解译情况开展野外调查复核,项目清单详见下表;②每个项目选择一处易发生水土流失的典型部位(弃土弃渣场/高陡边坡等)利用无人机3D建模的方式进行土壤流失量监测。

  项目清单

序号

项目名称

涉及设区市

1

秀永高速改扩建新增莆田站互通及连接线工程

莆田市

2

国道G358线安溪县城厢至官桥段公路工程

泉州市

3

新建铁路福州港口后方铁路通道杜坞至樟林至透堡段

福州市

  2.工作进度要求。5月底前完成第一次无人机航测、流失量监测和野外调查;10月底前完成第二次无人机航测、流失量监测和野外调查,且与第一次间隔不小于3个月;11月底前通过解译、对比分析,获取项目的扰动土地情况、水土保持措施防治成效、水土流失状况等成果,分析汇总,形成总结报告。

  3.成果要求。成果内容包括调查报告、图件及正射影像等。

  三、报价文件要求

  1.按供应商资格要求提供文件,项目最高限价13.58万元。

  2.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法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授权委托书;

  3.业绩证明应附承担省级监督性监测或动态监测或天地一体化区域监管等相关工作经验的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4.提供项目组成员的职称证明复印件;

  5.上述资料均需要加盖报价供应商公章,装订成一册、加盖骑缝章,并用信封密封,在信封封口处加盖公章。

  不满足以上要求的报价文件视为无效报价文件。

  四、报价截止日期及方式

  报价文件于2024年4月3日17:30时前送至福建省水土保持试验站(地址: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6号6楼,联系人:史文妍、联系电话:0591-87832348)。

  注意事项:我站将按照有效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选中标候选人。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或者实质性响应市场比选通告要求的供应商少于三家时,终止本次市场比选采购,择日重新招标。

  福建省水土保持试验站

  2024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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