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访问福建省水利厅网站!
各设区市工信局、人社局、水利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党群工作部、农业农村局,省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评委库建设,扩大评委选拔范围,优化评委库结构,根据《福建省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闽人社发〔2021〕1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拟对福建省工程系列水利水电专业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库进行充实。现将入库评委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在本专业同行专家中具有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专业影响力较大、社会认可度较高;
(三)长期从事本领域专业技术工作,深入了解本专业发展趋势,系统掌握相关理论知识,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
(四)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群众公认,能够认真履行评审工作职责;
(五)能正确掌握和执行国家及我省有关职称改革工作的政策,自觉遵守评审工作纪律,积极参加评审工作;
(六)取得水利水电工程(含水工结构、金属结构、施工、造价、地质)、水电站的电气装置与动力设备、水文与水资源、水土保持专业高级职称并任职3年以上(任职年限截至2023年12月31日),1967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在职在岗人员;
(七)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和长期脱离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事业单位领导人员不作为入库对象。
二、推荐程序及要求
(一)凡具备上述条件的委员人选由所在单位推荐填写《福建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委入库委员推荐表》(附件1,下称《推荐表》),双面打印,一式三份。设区市及省直单位职改办或平潭综合实验区党群工作部审查同意后统一填写《福建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委库入库委员花名册》(附件2,下称《花名册》),于2024年1月30日前分别报送省人社厅事业处(电子版同时发送至fj87856021@163.com)、省工信厅人事处(电子版同时发送至zhigb@gxt.fujian.gov.cn)、省水利厅人事处(电子版同时发送至fjssltrjc@163.com)。上述表格可从福建水利信息网/信息公开/职称评审http://slt.fujian.gov.cn/下载。
(二)评委库实行动态管理,为及时更新省工程系列水利水电专业高级技术职务评审委员库个人信息,请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及省直相关单位每年年初把推荐评委的个人信息变化情况,以及已调离原专业岗位、退休或其他不能履行职责的入库委员情况,按上述程序上报,以便及时进行调整更新。
(三)在报送人选时,要认真负责地对人选廉洁自律情况提出结论性意见。
联系方式:省人社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省职改办):0591-87857057,地址:福州市华林路76号省政府大院8号楼,邮编:350003
省工信厅人事处(职改办):0591-87855356,地址:福州市华林路76号省政府大院8号楼,邮编:350003
省水利厅人事处(职改办):0591-87535864,地址:福州市东大路229号水利水电大厦18楼,邮编:350001
附件:1.福建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委入库委员推荐表
2.福建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委库入库委员花名册
福建省水利厅职称改革领导小组 福建省职称改革工作办公室
福建省工程技术经济专业职称改领导小组
2024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