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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福建水利”头条号运维服务项目的市场比选通告

来源:厅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4-01-09 10:50 点击数:{{pvCou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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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服务提供商:

  根据《2023年水利宣传工作要点》(闽水函〔2023〕376号),省水利厅拟通过市场比选方式购买“福建水利”头条号运维服务项目。现请各供应商对此项目进行报价:

  一、报价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

  2.服务提供商应为具有省级以上新闻采编资质的媒体机构。

  3.具有运营传统媒体三年以上、且具有运营头条号一年以上工作经验。

  4.具有履行项目所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二、项目服务内容

  1.组织人员采编新闻报道、宣传信息,图文并茂宣传福建水利改革发展情况。

  2.运维“福建水利”头条号,每个工作日至少更新推送3条福建水利相关的图文信息。

  3.关注网络舆情,针对突发舆情,组织所属宣传平台及关联媒体,及时主动共同发声,回应网络不实言论。

  4.在所属或其他CN刊物深度报道福建水利改革发展情况,全年12期,每期内容不少于4P。

  5.每月拍摄制作1条反映福建水利改革发展情况的短视频,片长至少1分钟,通过至少5个知名平台广泛发布。成片格式:分辨率达到高清标准(1920*1080)以上,视频码率达到25M,MP4格式。

  三、报价文件要求

  1.按本项目内容提供报价文件,体现质量、时限等要求,预算控制35万元以内。

  2.附营业执照(法人)副本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本项目的实施方案(包括团队人员情况)以及资质证明、承诺函等材料。

  3.供应商资格要求第三点佐证材料需提供注册或登记备案、授权、委托等相关证明材料,以及相关运营服务合同。

  4.上述资料均需加盖服务提供商公章,装订成一册、加盖骑缝章,并用信封密封,在信封封口处加盖公章。

  5.不满足以上要求的报价文件,视为无效报价文件。

  6.根据各报价服务商的报价文件,由水利厅组织比选,在本项目的实施方案达到采购人要求的前提下,按照有效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选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并经双方协商签订购买服务合同。当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或者实质性响应市场比选通告要求的供应商少于三家时,终止本次市场比选采购,择日重新招标。

  四、报价文件应于2024年1月12日17:30前送至福州市东大路229号水利水电大厦2212室,联系人黄女士,联系电话0591-87667539。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不予受理。

  福建省水利厅办公室

  2024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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