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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服务提供商:
根据工作安排,福建省水利厅拟对水土保持以奖代补项目实施效果评估服务以市场比选的方式采购,现请各服务提供商对此项目进行报价,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一、服务提供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
2.本次报价供应商应当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以上资质。
3.具有承担过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设计、水土保持项目遥感或无人机飞检等相关工作经验。
4.具有履行项目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备同时开展多地市水土流失斑调查、监测的技术人员队伍。
5.能够应水利部及我厅工作深度要求进行响应。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二、项目内容
(一)评估范围
对2018-2021年我省实施的水土保持以奖代补项目进行实施效果评估,并根据工作需要,对部分水土保持生态村项目进行实施效果评估。
(二)工作内容
1.内业资料收集。全面收集2018-2021年我省实施的水土保持以奖代补项目和厅水土保持与科技处指定的生态村项目全过程资料,包括实施细则,设计方案、审批情况、施工资料、运行管理、验收资料、影像、图片等。
2.外业现场调研。开展外业数据复核,10个设区市(含平潭综合实验区)每个市随机至少抽取2个项目县,重点对其实施的水土保持以奖代补项目以及实施的水土保持生态村项目完成情况开展现场复核,对其实施效果,奖补范围、程序、标准、方式等内容进行复核。
3.形成评估报告。根据现场调研情况,分类整理收集的材料,进行分析评价,发现存在的问题,总结提炼可复制、易推广的成功经验。具体成果要求:一是分类整理的所有项目资料。二是根据调查结果,形成以奖代补项目实施效果评估报告和生态村项目实施效果评估报告,用于水土保持综合治理项目的日常监管与推进。
(三)工作时间
1.资料收集时间:2023年9月30日前。
2.报告交付时间:2023年11月30日前。
三、报价文件要求
1.本项目控制价为45万以内,按项目内容提供报价文件,报价文件应按我厅提供模板编写(见附件)。
2.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上述资料均需要加盖服务提供商公章,装订成一册、加盖骑缝章,并用信封密封,在信封封口处加盖公章。
4.不满足以上要求的报价文件视为无效报价文件。
四、报价文件提交时间与地点
报价文件应于2022年8月14日18时前送至福州市东大路229号水利水电大厦水土保持与科技处,联系人:肖常生,电话:13774724398。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不予受理。
五、比选原则
1.按照有效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选中标候选人;
2.经审查不满足以上要求的报价文件视为无效报价文件;
3.比选中选单位,如遇价格相同的实行抽签法决定;
4.参加比选单位少于3家,此次比选不成立。
附件:报价文件模板
福建省水利厅
2023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