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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省水利厅团青工作宣传”项目的市场比选通告

来源:福建省水利厅 发布时间:2023-08-01 15:38 点击数:{{pvCou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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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报价供应商:

  根据工作需要,省水利厅拟通过市场比选方式购买“2023年省水利厅团青工作宣传”项目。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

  2.服务提供商应具有省级新闻出版资质。

  3.供应商应配备至少一名设计人员(须提供动漫设计师、平面设计师、广告设计师至少其中一种设计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二、项目服务内容

  1.物料设计。按照工作要求,设计制作宣传物料20份,包括但不限于图文海报、节目单、证书等形式,用以配合重要团青活动顺利开展,增强宣传效果。

  2.宣传信息采集。组织专人协助厅团委开展宣传信息采编工作,协助策划并制作团青工作系列宣传专题,完成不少于15篇图文并茂的原创稿件。

  三、报价文件要求

  1.按项目内容提供报价文件,体现质量、时限等要求,本项目最高限价为10万元(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视为无效报价)。

  2.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还应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上述资料均需要加盖报价供应商单位公章,且装订成一册后加盖骑缝章。将上述资料用信封密封,在信封封口处加盖公章。

  4.不满足以上要求的报价文件视为无效报价文件。

  5.根据各报价服务商的报价文件,由水利厅采购办组织比选,按照有效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选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并经双方协商签订购买服务合同。比选中选单位,如遇价格相同的实行抽签法决定。当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或者实质性响应市场比选通告要求的供应商少于三家时,中止本次市场比选采购,择日重新招标。

  6.报价文件请于2023年8月7日下午17:00前送至福州市东大路229号水利水电大厦1412室。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不予受理。

  联系人:刘奇,电话13850105609。

  福建省水利厅

  2023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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