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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水利厅关于2023年绿色小水电推荐情况的公示

来源:福建省水利厅 发布时间:2023-07-21 16:42 点击数:{{pvCou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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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绿色小水电示范电站创建工作的通知》(办水电〔2023〕107号),经水电站业主申报、我厅初验、专家复核,拟推荐闽侯县大目溪二级电站等18座农村水电站(名单详见附件)申报绿色小水电,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从2023年7月21日开始,公示期为5天。在此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我厅反映。

  联系人:省水利厅农水水电处   陈家源

  电  话:0591-87930750

  福建省水利厅

  2023年7月21日

  附件:

序号

备注

1

福州市

闽侯县

大目溪二级电站

 

2

三明市

将乐县

龙井电站

 

3

泰宁县

良浅电站

 

4

尤溪县

长潭峡电站

 

5

永安市

贡川电站

 

6

漳州市

华安县

利水水电站

 

7

天宫水电站

 

8

南靖县

南一水库电站

 

9

诏安县

龙潭水电站

 

10

南平市

建阳区

黄墩电站

 

11

西门电站

 

12

杜潭一级电站

 

13

建瓯市

渔溪电站

 

14

顺昌县

谟武电站

 

15

龙岩市

永定区

沿江电站

 

16

泉州市

德化县

雷潭二级水电站

 

17

雷潭三级水电站

 

18

宁德市

屏南县

旺坑水电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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