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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报价服务商:
根据工作需要,我站拟通过市场比选的方式对福建水利展陈项目可行性研究暨初步设计服务工作实行政府购买服务,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一、报价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具有有效的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建筑行业咨询乙级及以上资质;
4.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证书覆盖范围需提及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建筑工程咨询等;
5.获得过市级及以上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证书;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二、主要工作内容
1.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东山村、东三环化工互通北侧,可利用建设面积合计约2100平方米。
2.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组织专业人员,对项目涉及的内容进行市场调研,评估参数指标及市场价格的合理性,论证项目实施的科学性、必要性以及产生的效益。
3.编制项目设计方案。组织专业人员,根据福建省水利厅实际布展需求,科学设计和规划水利展陈项目整体架构、展陈形式、材料参数等,并提供相关设计图。
4.编制工程量清单等。根据可研方案的设计图纸、材料清单等,出具项目预算清单,作为该项目预算审核、审计的依据。
5.效果图制作。提供展陈方案设计效果图。
6.组织方案的专家评审。配合我站组织行业专家对方案的可行性、参数合理性进行评审,并出具评审意见。
7.按照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协助编写项目《采购需求、实施计划及审查意见》。
8.初步成果提交时限要求:20个工作日。
三、比选控制价
本项目控制价为20万元。
四、报价文件要求
报价文件中应附:
1.报价文件中应附报价服务商的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代码证复印件(三证合一仅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委托报价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提供报价供应商资格要求3、4复印件;
4.成果提交时限要求承诺书;
5.报价单:项目报价单;
6.业绩证明:供应商需提供至少一份跟展陈可研暨初步设计相关的业绩证明材料;
7.团队人员:提供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证书证明复印件(提供的团队人员至少包含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造价师、注册咨询工程师各一名,需提供近三个月社保证明);
8.效果图:供应商需提供一份方案效果图;
9.所有文件需要加盖报价供应商公章,且装订成册后加盖骑缝章(将上述资料用信封密封后在封口处加盖公章);
10.不满足以上要求的报价文件视为无效报价文件。
五、报价文件比选方法
根据各报价服务商的报价文件,由福建省水土保持试验站组织比选,按照有效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选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并经双方协商签订购买服务合同。当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或者实质性响应市场比选通告要求的供应商少于三家时,终止本次市场比选采购,择日重新招标。
六、报价时间
报价文件于2023年6月30日17:30时前送至福建省水土保持试验站(地址: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6号7楼,联系人:郑义文、联系电话:87820840)。
福建省水土保持试验站
2023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