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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节约用水办公室关于公布2022年度节水型高校名单的通知

来源:厅水资源管理处(省节约用水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3-01-04 10:30 点击数:{{pvCou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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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高等院校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落实《国家节水行动方案》对公共领域节水工作要求,福建省水利厅、教育厅、住建厅、机关事务管理局、节水办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节水型高校申报工作的通知》(闽水资源〔2020〕2号),对建设节水型高校进行了安排部署。省内高校高度重视,积极开展节水型高校创建工作。根据申报情况,省节水办组织省水利厅、教育厅、住建厅、机关事务管理局等部门完成了2022年度节水型高校复核工作。经复核,福州大学(旗山校区)等11所高校达到了《节水型高校评价指标体系》标准,认定为节水型高校。现将名单公布如下:

1. 福州大学(旗山校区)

2. 福建商学院(鼓楼校区)

3. 福建警察学院

4. 福建华南女子职业学院

5. 福州英华职业学院

6. 闽南理工学院(宝盖校区)

7. 泉州轻工职业学院

8. 泉州纺织服装职业学院

9. 闽西职业技术学院

10. 厦门华天涉外职业技术学院

11. 厦门医学院

 

 

福建省节约用水办公室

2022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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