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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水利厅关于公布2022年度通过省级审核“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县(区)名单的通知

来源:厅水资源管理处(省节约用水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3-01-04 10:27 点击数:{{pvCou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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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水利局

按照水利部《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管理办法》,以及我厅印发的《开展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实施方案》,2022年度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积极组织实施了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完善了节水型社会的体制机制,达到了预期的目标,并提交了达标建设相关材料。我已组织审核,确认17个县(市、)达到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标准。经公示无异议,现将2022年度通过“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省级审核的县(区)名单予以公布,名单如下:

一、福州市长乐区、闽清县、罗源县

二、厦门市:集美区、翔安区。

三、漳州市漳浦县、平和县

四、泉州市晋江市、石狮市

五、三明市尤溪县、明溪县

六、莆田市涵江区、湄洲岛管委会

七、南平市顺昌县

八、龙岩市武平县

九、宁德市周宁县、霞浦县

 

 

福建省水利厅

2022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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