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水利局:
按照水利部《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管理办法》,以及我厅印发的《开展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实施方案》,2022年度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积极组织实施了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完善了节水型社会的体制机制,达到了预期的目标,并提交了达标建设相关材料。我厅已组织审核,确认17个县(市、区)达到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标准。经公示无异议,现将2022年度通过“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省级审核的县(区)名单予以公布,名单如下:
一、福州市:长乐区、闽清县、罗源县。
二、厦门市:集美区、翔安区。
三、漳州市:漳浦县、平和县。
四、泉州市:晋江市、石狮市。
五、三明市:尤溪县、明溪县。
六、莆田市:涵江区、湄洲岛管委会。
七、南平市:顺昌县。
八、龙岩市:武平县。
九、宁德市:周宁县、霞浦县。
福建省水利厅
2022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