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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水利厅关于做好小水电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

来源:厅农村水利水电处 发布时间:2022-12-19 15:20 点击数:{{pvCou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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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市、县(区)水利局

根据省政府水电清理整治行动工作部署抓紧做好小水电站清理整治任务。经研究,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快分类整治。按照“完善、整改、退出”处置要求,周密部署安排,抓细抓实抓好清理整治工作。一要完成工作方案。县级“一站一策”工作方案经设区市政府同意后,报备省发改委、水利厅、生态环境厅。省、市、县三级分别建立清理整治台账。二要严格验收销号。对照分类整改措施逐项查验,检查水电站业主安全和生态整改完成情况,落实好退出协议签订及工程拆除、生态修复、风险防范与化解等措施,及时组织验收销号并公示。三要确认补办清单。按照水利厅等七部门《关于加快推进福建省小水电审批手续完善工作的通知》,逐站审核下发审批手续确认书,明确本辖区各类审批手续补办清单。

二、着力完善提升。对照行动方案目标任务,多措并举积极调度和推进。一要全力做好扫尾工作。对不需拆除的水电站设施设备,要办理移交手续,落实管护单位,保障后续安全运行与维护。进一步复核自然保护区内水电站处置意见,涉及自然保护区功能分区无法调整的,按规定限期退出。二要补办审批手续。加强部门协调联动,帮助解决具体困难,限期完成审批手续办理,妥善处置历史遗留问题。三要健全长效监管机制。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和绿色小水电示范电站创建,以数字赋能,引导小水电智能化、集约化、物业化改造,提升现代化水平,探索绿色水电示范区建设,推进小水电绿色发展。

三、强化跟踪落实。县级水利部门牵头落实推进小水电清理整治工作,督促水电站业主严格对照“一站一策”工作方案落实整改。水利部门要选取一定比例的电站进行复核抽查,加强情况通报,督促指导解决难点堵点省厅将根据各地工作目标和整改任务,按照“三下沉”工作法,坚持下沉推动。对责任不落实、进展缓慢、敷衍塞责、弄虚作假等问题,及时通报批评、公开约谈;整改难度大、问题突出的,挂牌督办。

 

 

福建省水利厅

2022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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