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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3月,根据水利部三峡司《关于做好2021年度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三峡后续工作)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的函》(三峡司函〔2022〕1号)要求,省水利厅组织开展了我省2021年度三峡后续工作专项资金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结果如下:
一、转移支付基本情况。2021年度,财政部安排我省三峡后续工作专项资金预算2407万元。2020年12月23日,省财政厅、水利厅联合印发《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度中央三峡工程后续工作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0〕103号),将三峡后续工作专项资金2407万元全部下达至9个设区市,其中:福州市380万元、厦门市200万元、宁德市220万元、莆田市200万元、泉州市380万元、漳州市380万元、龙岩市150万元、三明市250万元、南平市247万元。
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2021年度我省三峡后续工作资金共帮扶移民安置村数量16个,受益移民6015人。全年共实施项目66个,项目按时开工率、按时验收率、工程质量合格率、验收通过率均为100%。移民安置区居民(含移民)满意度93%,促进相关信访问题化解率100%。项目的实施进一步改善了三峡移民生产生活现状,受到三峡移民的广泛好评。
三、绩效自评结论。2021年度三峡后续工作专项资金分配合规,及时足额到位,使用管理规范,很好地实现了绩效目标,取得了很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绩效自评等级为优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