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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凝聚榜样力量,弘扬水利精神”主题宣传活动的市场比选通告

来源:厅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2-05-24 15:48 点击数:{{pvCou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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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服务提供商:

  省水利厅决定开展“凝聚榜样力量,弘扬水利精神”主题宣传活动。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一、服务提供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

  2.服务提供商应在当地设有公司、分公司或办事处。

  3.服务提供商具有微视频制作能力。

  4.服务提供商应具有相关水利宣传经验。

  5.服务提供商有自媒体宣传平台。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二、项目内容

  拍摄制作谷文昌与东山岛风沙治理以及宁化隆陂水库,原鲁山与莆田东圳水库,李文庆与云霄向东渠等3个故事微视频,讲述以谷文昌、原鲁山、李文庆等为代表的一批党员领导干部,领导人民治水兴水的感人故事。每个微视频独自成片,片长约3分钟,在我厅“一网三号六平台”政务新媒体宣传矩阵和其他媒体传播。同时,以清风正气为线索,将3个微视频串联成片,片长约9分钟,在有关新媒体上宣传。预算费用控制在20万元以内。

  三、报价文件要求

  1.按项目内容提供报价文件,体现质量、时限等要求。

  2.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上述资料均需要加盖服务提供商公章,装订成一册、加盖骑缝章,并用信封密封,在信封封口处加盖公章。

  4.不满足以上要求的报价文件视为无效报价文件。

  5.报价文件应于2022年5月31日18时前送至福州市东大路229号水利水电大厦2212室陈布泽,联系电话0599-87667539。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不予受理。

  福建省水利厅办公室

  2022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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