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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借助媒体开展‘城乡供水一体化’专题宣传”的市场比选通告

来源:厅农村水利水电处 发布时间:2022-04-06 17:30 点击数:{{pvCou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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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服务提供商:

  经会议研究,决定委托一家省级主流媒体开展“城乡供水一体化”专题宣传服务。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一、服务提供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

  2.服务提供商应为省级及以上主要电视新闻媒体,拥有广播电视节目播出机构许可证及两个以上电视播出频道。

  3.服务提供商应在我省设有公司、分公司或办事处,以及独立演播室。

  4.服务提供商应具有较强的创作实力,有创作厅局宣传片经验,创作的影视作品曾获得省级及以上新闻奖项。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二、项目内容

  1.针对我省城乡供水一体化亮点,派出精干力量作针对性策划专题宣传片1集(时长不少于10分钟)。

  2.制作一个新闻专题,并在省级电视台两个以上频道及户外8K电视大屏播出。

  3.制作三个相关主题短视频在省级新闻媒体所属多个新媒体平台播放。

  4.制作相关推文在省级媒体所属新媒体平台推送。

  三、报价文件要求

  1.按项目内容提供报价文件,体现质量、时限等要求,预算控制20万元以内。

  2.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上述资料均需要加盖服务提供商公章,装订成一册、加盖骑缝章,并用信封密封,在信封封口处加盖公章。

  4.不满足以上要求的报价文件视为无效报价文件。

  5.报价文件应于2022年4月13日17时30分前送至福州市东大路229号水利水电大厦1413室陈清飘,联系电话18960862108。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不予受理。

  福建省水利厅农村水利水电处

  2022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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