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2018年有国家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饮水安全任务的县(市、区)水利局:
8月下旬至9月中旬,我厅派出两个督导检查组,对宁德、泉州、漳州、龙岩、三明、南平等市2018年国家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饮水安全工作开展督导检查,并对部分县(区)2017年该项工作进行“回头看”抽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督导检查组通过听取汇报、查阅文件资料、座谈交流、随机入户核查等方式,对国家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饮水安全的解决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督导检查组抽查了12个县(区)23个乡镇40村71户,入户了解贫困户饮水安全情况。从督导检查情况来看,各任务县根据“一县一方案、一户一对策”工作要求,积极采取有力措施,抓好任务落实,推进贫困户饮水安全问题的解决,取得了较好成效。全省2018年计划解决国家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饮水安全0.98万人,截至9月20日,已解决0.73万人,占年度目标任务的74.45%。
南平、龙岩市下发了指导性文件,针对贫困户存在饮水困难的不同情况,提出解决的方式和步骤。南安市对2017年我厅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认真抓好整改落实,组织乡镇开展梳理自查,举一反三,立行立改,认真解决贫困人口饮水安全问题。宁化县由县水利局作为实施主体,统筹项目资金,统一组织实施,解决了各乡镇分散实施标准不一以及单村独户资金不足等难题。
二、存在主要问题
1. 精准对接有差距。检查发现,建阳区有个别乡镇贫困人口名单重复统计,永定、漳浦、福鼎、南安等部分县(区)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国家建档立卡贫困户发生了变化,实际任务与省级下达任务有差异,但尚未及时进行对接并作相应调整。
2. 项目进展不平衡。2018年任务县解决国家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饮水不安全问题的进度不平衡,如三明市的宁化县已经完成任务,但清流县7个乡镇仍有5个乡镇尚未实施。
3. 资金使用不规范。永定区、屏南县部分贫困户饮水安全问题已在历年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实施过程中得到较好的解决,资金尚有结余。永定区的建档立卡“四联单”中有贫困户签字领取补助资金。
4. 解决方式过于简单。对已在历年开展的农村饮水安全项目中解决饮水安全问题的贫困户,建阳区采用购买安置储水罐,寿宁县采用加装家用净水器等方式,虽对贫困户用水条件有所改善提升,但后期维护缺乏保障。
三、下一步工作意见
1. 加快项目建设。对今年有国家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饮水安全任务的县(区),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增强项目建设的紧迫感,铆足干劲,倒排工期,全力加快项目建设进度,按时保质,确保完成年度饮水安全建设任务。
2. 抓紧整改落实。各地要根据本次检查发现的问题,认真抓好整改落实工作。要举一反三,组织有任务的镇、村全面开展自查排查工作;水利部门要加强薄弱环节的指导,进一步规范解决国家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饮水安全工作。要加强建后管护工作,确保工程长效运行。对2017年有国家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饮水安全任务的县(区),水利部门要牵头抓好“回头看”检查,发现贫困户饮水问题解决不落实、工作不规范等,要一一抓好整改落实,直到贫困户饮水问题得到解决。
3. 规范资金使用。要加强项目资金监管,规范使用国家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饮水安全项目资金。对贫困户饮水安全问题已解决的,又有资金结余,水利部门、镇、村不能挪用该项补助资金;上级补助资金不得闲置,不得发给贫困户个人;结余的补助资金可由县或镇村统筹,用于贫困户受益在内的、所在的乡村供水工程的设施改造维护。项目资金不足的部分,各市、县、乡镇要负责筹措,确保建设资金落实到位。
4. 完善内业资料。各地要按照我厅下达的目标任务,及时整理工程建设档案,完善工程结算,组织做好入户核查验收工作,履行签字认可手续,实行户主、村委会、乡镇政府和县水利局四级联签和造册销号制度,并及时报送当地扶贫办更新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做好贫困人口饮水安全问题解决后的销号工作。
福建省水利厅
2018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