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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厅党组巡察一组巡察福建省九龙江流域中心党委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省九龙江流域中心 发布时间:2025-12-29 10:10 点击数:{{pvCou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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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厅党组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5年4月21日至5月25日,厅党组巡察一组对我中心开展了巡察,8月21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指出了4个方面10项共22个问题,提出了4条整改意见,未移交信访反映件。我中心党委针对反馈的22个问题制定整改措施72条,已整改完成22个问题。对5名相关人员进行组织处理,涉及科级干部5人。现将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落实巡察整改政治责任

  中心党委高度重视抓好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自觉担负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坚持以上率下,全员参与,对照反馈问题逐一分析整改,做到条条有整改、件件有着落,确保巡察整改任务落地落实,以巡察问题整改实效推动建章立制、推动工作落实。

  一是加强领导,强化责任落实。中心党委深化思想认识,把巡察整改落实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强化责任担当,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第一时间成立了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任组长,其他党委委员为副组长,党支部书记、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巡察整改工作的推进和落实,为全面落实整改工作提供保障。

  二是精准施策,细化整改措施。对照巡察组反馈意见和整改要求,逐条逐项进行研究,制定《中共福建省九龙江流域中心委员会落实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提出72条整改措施。将任务分解细化,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整改时限,确保整改工作有序推进和按时完成。

  三是紧抓进度,提升整改实效。中心党委先后召开9次巡察整改相关会议,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要论述,研究巡察整改措施,跟踪整改进展情况,协调解决整改过程中的重难点问题,确保整改工作取得扎实成效。党委书记承担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结合各自分管工作,做好巡察整改工作全过程的督促和把关。建立巡察整改进展情况工作台账,由巡察整改办公室负责跟踪、梳理整改完成进度。

  四是建章立制,做到标本兼治。从强化教育、加强监管、健

  全机制入手,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先后修订完善了《福建省九龙江流域中心政府采购管理实施细则》等28项制度规定,因单位更名重新印发10项制度,建立长效机制,提升自身建设水平,切实把推动巡察成果转化为中心水利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委、厅党组工作要求情况,突出对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情况的监督

  1.学思践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有短板

  问题1:政治站位不够高,“第一议题”制度未落实好。

  整改情况:一是9月26日,通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第十一次学习,组织党委委员、科室负责人、支部书记等17人,深入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巩固拓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的意见》和“第一议题”制度等相关内容,重新学习“第一议题”制度的由来、怎样落实“第一制度”,重点区分了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与“第一议题”制度的区别,增强党员干部政治理论学习意识。二是11月5日,中心党委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建工作的通知》,对落实“第一议题”制度进行明确,党委“及时将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列为党委会‘第一议题’”,并将支部落实“第一议题”情况列入支部达标创星工作考核范围。同时,制定《党建工作督导记录表》,将“第一议题”列为日常督导项目的第一项内容,对支部“第一议题”落实情况和支部落实党委“第一议题”贯彻举措情况进行督查。党办于11月3日对支部进行了督导,并将坚持每季度督导一次。第一党支部召开支委会,传达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研究贯彻落实“第一议题”的具体方式和措施,并于9月起在每个月的支委会上学习“第一议题”、提出贯彻落实措施与责任人。第二党支部明确通过支委会学习“第一议题”并研究提出支部贯彻意见,再通过支部大会组织党员进行学习、传达。三是结合年度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和厅直属机关党委每月重点工作提醒,由党办列出中心组学习方案,由中心领导把关审定,明确列出每次学习内容、研讨内容及发言人,并提前通知落实,确保理论学习落地见效。党办指定专人负责,建立中心组学习台账,确保学习内容安排合理,进一步推动党的创新理论入脑入心。1—11月已召开中心组学习13次206人次,研讨39人次。四是强化学习成果转化,建立党委“第一议题”贯彻落实台账,实行清单化管理。1—11月,在党委会中落实“第一议题”14次,提出贯彻落实意见38项。党办于2025年10月对1—9月份“第一议题”落实情况进行了梳理,确保贯彻落实意见落到实处,将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实际成效。

  问题2: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存在文风会风不实等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9月11日,通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第十次学习,组织党委委员、副总工、科室负责人、支部书记等15人,对《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等进行再学习,巩固深化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成果,坚决杜绝文风会风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二是9月11日,办公室组织各科室主要文电经办人员11人学习《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等机关公文处理规范,提高公文处理能力。明确“经办人—经办科室负责人—办公室文电审核—办公室审核—分管领导审核—中心领导审批”的公文审核流程,涉及技术类的文件,另增加副总工程师审核环节,加强对公文的审核把关。起草民主生活会材料、月工作总结、务虚会汇报材料等工作材料过程中,严格按照篇幅、内容要求,紧密结合单位工作实际,杜绝空话、套话。三是对2025年以来文件编号情况进行检查,加强台账管理,防止出现漏号或错号。在公文审批流程中,增设公文格式合规性审查环节,格式不规范的文件不予签发,确保文件编号准确、函头使用规范。

  2.学懂弄通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十六字”治水思路有差距

  问题3“十四五”规划编制不科学。

  整改情况:一是10月23日,通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第十二次集中学习,组织党委委员、副总工、科室负责人等15人,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十五五”规划编制工作作出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和《水利部关于修改〈水利规划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水利规划实施和评估管理办法(试行)》等规定,提升科学编制规划的意识。二是由规划管理科牵头,对中心“十四五”发展规划中计划实施的14个项目进行逐项分析,说明各项目规划目标、实施情况及实施效果,总体分析存在的原因,提出了加强学习、修订制度、每年对执行情况进行评估三点建议。评估报告已通过11月12日党委会研究审议。三是将及时组织学习正式印发的水利部《水利“十五五”规划(2026—2030)》、全省“十五五”规划。掌握省厅关于福建水网的战略部署,积极推进闽西南水资源配置工程前期工作。修订中心《项目管理办法》,经11月12日党委会研究通过,已正式印发实施。办法增加对“项目前期管理”的具体要求,明确项目前期开展需求调查或需求分析,由中心规划管理科牵头组织专题论证等,提高项目规划的科学性、合理性。

  问题4:流域管理履职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10月23日,通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第十二次学习,组织党委委员、副总工、科室负责人等15人,对《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江河保护治理的意见》和水利部流域管理等相关文件精神进行再学习。11月12日,通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第十三次学习,组织党委委员、副总工、科室负责人等17人,学习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并结合流域管理开展专题研讨,不断提升干部职工流域管理的意识。二是制定《福建省九龙江流域中心水利项目管家平台项目审核办法(试行)》《福建省九龙江流域中心取用水管理平台信息审核办法(试行)》,经11月12日党委会审议通过,已正式印发实施。审核办法明确了审核流程、工作要求、人员要求等要素,促进审核工作标准化、规范化、流程化。1—11月,对水利项目管家中4150余个项目进行合规性审核,提出流域机构推荐意见;在福建省取用水管理平台完成计量档案、信用评价、违规问题排查及整改等5类4289项信息审核。三是修订完善《九龙江流域河道巡查工作制度(试行)》,经9月26日党委会审议通过,已正式印发实施,结合单位流域管理工作实际,对流域河道巡查工作进行完善。新制度修订以来,河湖管理科严格按照巡查制度开展工作,落实北溪水闸和江东水闸管理范围内的每日巡查;分别于10月30日、11月28日联合水资源管理科对北溪水闸库区(北溪水闸至漳州二水厂河道)开展月巡查。

  问题5:工作决策缺乏前瞻性与系统性。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中心《项目管理办法》,经11月12日党委会研究通过,已正式印发实施。办法增加对“项目前期管理”的具体要求,明确项目前期开展需求调查或需求分析,由中心规划科牵头组织专题论证等,提高项目规划的科学性、合理性。二是7月31日,中心党委会决定将水质实验室改扩建工程确定在角美办公楼二楼。9月8日,林建洪副主任主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签订施工补充合同、监理合同等事宜。其中,土建部分于9月15日开工,10月31日完工,11月下旬完成验收。水质分析设备11月下旬全部安装、调试完成并投入试运行。三是针对该问题,中心班子在10月17日召开的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进行了剖析。接下来将吸取教训,全盘统筹中心项目建设,加强预算项目前期调研论证、执行过程监督、后期实施效果评估的全流程管理,提高工作决策的前瞻性与系统性。

  3.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

  问题6: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9月11日,通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第十次学习,组织党委委员、副总工、科室负责人、支部书记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9月26日,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第十一次学习,组织学习了中共中央办公厅《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主要精神,切实增强党员干部对意识形态工作极端重要性的认识。二是11月5日,中心党委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建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健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机制,包括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年度考核、述职评议、干部考察和谈心谈话重要内容,落实公共领域宣传载体“三审三校”制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等活动“一会一报”和报告人、报告内容“双审制”等。已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4名2025年9月新提任科级干部的考察工作。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准备中,党委领导班子成员结合落实意识形态工作分别对分管科室负责人进行了谈心谈话。三是11月5日,中心党委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建工作的通知》,构建干部职工思想动态研判机制,通过个别谈话、座谈交流、问卷调研等形式全面准确掌握干部职工的思想动态和工作情况,党委每年对干部职工队伍思想状况进行一次综合分析研判。

  (二)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突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

  1.内控机制建设有漏洞

  问题7:单位内部管理采购办法与上级规定要求不符。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规章文件,修订中心《政府采购管理实施细则》,经8月27日党委会研究审议通过,已印发实施。细则中取消了市场比选由中心或专家推荐供应商的做法,明确市场比选方式采购项目严格按照上级规定采用发布公告方式征集供应商。二是9月9日,采购办组织采购小组及采购监督小组成员学习《福建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福建省水利厅办公室关于规范使用自行采购平台和新版网上超市的通知》等文件,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2017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及其实施条例、《福建省水利厅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逐条学习中心《政府采购管理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修订内容及依据、梳理采购工作流程,对采购工作各项要求进行细化,确保项目采购全过程依法依规。

  问题8:招标采购小组作用不明显。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完成中心《政府采购管理实施细则》,经8月27日党委会研究审议通过,已印发实施。细则中删除了“采购小组”、“验收小组”等有关内容,优化采购办与采购需求科室职责分工,完善采购流程,确保采购工作更合法、更高效。二是经8月27日党委会研究同意,对政府采购工作领导小组机构及成员进行调整,明确采购办职能,将原来由各采购需求科室主要负责的“编制采购方案并提请专题会议研究”“承办招标文件编制、信息公告、合同签订等具体采购事务”改由采购办负责,精简采购办人员,主要由单位1名副总工任采购办主任、8名成员组成。9月9日,采购办组织采购小组及采购监督小组成员学习政府采购有关文件及中心新修订的《政府采购管理实施细则》。新细则实施以来,采购小组已按要求经办了11个项目。三是经8月27日党委会研究同意,增设采购监督小组,由单位1名副总工任组长、6名成员组成,主要负责全程监督采购工作、招标评标现场监督、督促采购进度、参与采购验收等工作,确保监管力量集中、有效。

  2.项目管理过程不规范

  问题9:项目预算编制不够科学。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中心《预算决算管理办法》,经8月28日党委会审议通过,已印发实施。办法中增加对预算编制前期和一定金额以上项目前期工作的要求。二是在编制2026年度预算时,组织各科室合理申报,进一步优化各科室预算编报工作,确保预算编制与业务计划紧密结合。7月31日,通过主任办公会听取各科室2026年度预算申报情况,统筹安排中心年度预算。7月31日,党委会审议通过预算申报情况,同意上报。三是经8月27日党委会研究同意,对政府采购工作领导小组机构及成员进行调整,增设采购监督小组,明确两个小组的工作职责,进一步加强预算项目的采购管理和监督。四是由财务科牵头,组织相关科室对2022—2024年度未执行项目进行梳理,总结原因。2025年以来,财务科已进一步完善内控平台建设,以加强对各科室预算执行情况的掌握、及时提醒,避免预算申报与实际执行脱节。

  问题10:项目变更不够及时。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项目管理办法》,经11月12日党委会议审议通过,并印发实施。办法中增加了“设计变更管理”的相关要求,进一步规范了设计变更管理流程。11月17日,组织各科室对新修订的文件进行了学习。二是左干渠明渠生态化治理工程设计变更已于8月26日报送漳州台商投资区农林水局并完成核备。三是对项目经办科室原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对项目技术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并要求两人作出书面检查。

  问题11:项目竣工结算审核和终验不及时。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项目管理办法》,经11月12日党委会议审议通过,并印发实施。办法中补充明确了项目验收的具体要求。11月17日,组织各科室对新修订的文件进行了学习,规范管理程序,保障项目顺利推进。二是完成相关项目的结算审核及验收工作。其中,九龙江流域水文水资源水生态监测预报预警系统于11月18日上午、九龙江北溪水闸工程信息管理系统于11月18日下午、数字孪生九龙江北溪建设先行先试项目于11月19日上午、北溪水闸应急抢险通道于11月17日分别召开会议并通过验收。三是对各项目进行全面排查、分析原因,对九龙江流域水文水资源水生态监测预报预警系统、九龙江北溪水闸工程信息管理系统、数字孪生九龙江北溪建设先行先试项目等3个项目的经办进行批评教育,对北溪水闸应急抢险通道项目经办科室原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并要求两人作出书面检查。

  3.招标采购过程还有薄弱环节

  问题12:采购代理机构选取方式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9月9日,采购办组织采购小组及采购监督小组成员学习《福建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福建省水利厅办公室关于规范使用自行采购平台和新版网上超市的通知》等制度文件,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2017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及其实施条例、《福建省水利厅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有关条款,逐条学习中心《政府采购管理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修订内容及依据、梳理采购工作流程,提升采购经办人员对招投标政策的理解与执行能力。二是修订中心《政府采购管理实施细则》,经8月27日党委会研究审议通过,已印发实施,明确了通过政府采购系统抽取自行采购项目代理机构的有关要求。三是对2022、2023年度中心项目采购的招标代理机构选取工作进行了梳理排查,分析原因。针对内部制度建设不完善、经办人员较为分散、工作惯性思维、采购办管理不到位等问题,对《政府采购管理实施细则》进行修订完善。

  问题13:市场比选程序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9月9日,采购办组织采购小组及采购监督小组成员学习《福建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福建省水利厅办公室关于规范使用自行采购平台和新版网上超市的通知》等制度文件,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2017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及其实施条例、《福建省水利厅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有关条款,逐条学习中心《政府采购管理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修订内容及依据,认真学习关于流标、废标等情况的处理办法。二是修订中心《政府采购管理实施细则》,经8月27日党委会研究审议通过,已印发实施,增加了“若有效报价不足3家,应重新组织市场比选”等相关规定。三是9月9日,采购办组织采购小组及采购监督小组成员学习政府采购有关文件及中心新修订的《政府采购管理实施细则》,对采购工作各项要求进行了强调。四是对项目经办科室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并要求其作出书面检查。

  问题14:招标监管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中心《政府采购管理实施细则》,经8月27日党委会研究审议通过,已印发实施,调整细化采购流程、人员职责。二是经8月27日党委会研究同意,对政府采购工作小组进行调整,新成立采购监督小组,主要负责全程监督采购工作、招标评标现场监督、督促采购进度、参与采购验收等工作,加强对采购项目的监督检查,确保采购过程公开透明、规范有序。三是9月9日,采购办组织采购小组及采购监督小组成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福建省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福建省招标投标条例》《福建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福建省水利厅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福建省水利厅办公室关于规范使用自行采购平台和新版网上超市的通知》等制度和通知要求,加强采购经办人员的责任意识,提升采购经办人员对招投标政策的理解与执行能力。四是认真分析核实同一人代表两家公司参与中心两个项目投标的具体情况。针对在投标招标过程中对投标代理人情况查核、监管不到位问题,对具体经办科室渠道运管科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并要求其作出书面检查。下一步,中心将做好采购项目台账管理,避免发生类似问题。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突出对领导班子和干部人才队伍建设、选人用人和党建工作的监督

  1.“两个责任”落实不够到位

  问题15:主体责任落实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一是9月11日、9月26日,先后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第十、十一次学习,组织党委委员、副总工、科室负责人再次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等规章制度,深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学习。并于11月5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建工作的通知》,重申“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相关要求,包括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坚持党纪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加强重点岗位重点人员的提醒监督;党委每半年召开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形势分析会,分析研判党风廉政建设存在的问题或不足;各支部每半年对党员干部参加廉政教育情况进行统计、公示。二是组织各科室全面梳理廉政风险点,修订中心《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一览表》,针对中心项目采购和工程招标、采购监督等19个关键岗位环节,区分风险等级,制定防控措施49条,防范和化解廉政风险,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三是通过党委中心组学习与交流研讨(4月17日第四次、6月18日第七次、9月11日第十次、9月26日第十一次)、干部职工警示教育会(6月18日)、现场参观警示教育基地(4月16日)、纪委书记上纪律专题党课(9月11日)等多种形式,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制度,及时传达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典型案例、规范政商交往行为典型案例等,深化党员干部的廉政教育,不断提升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四是扎实开展廉政提醒谈话,做到关键时间、关键对象必谈。9月15—18日,结合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谈心谈话,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分别对分管科室负责人等14人进行廉政提醒。由班子成员对2025年9月新提任的4名科级干部开展任前廉政教育和谈话。9月26日,纪委组织对党委委员、副总工、各科室负责人开展国庆中秋节前的集体廉政谈话。

  问题16:监督力量配备不足。

  整改情况:一是经8月27日党委会审议,对中心纪委办成员进行调整,由中心纪委委员担任纪委办主任,支部纪检委员作为纪委办成员,进一步选优配强纪检干部。11月5日,修订印发中心纪委工作规则,进一步健全完善纪检工作制度体系,强化岗位职责落实。二是9月26日,中心纪委组织纪检干部集中学习《驻省水利厅纪检监察组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文书格式》,并选派2名纪检干部参加全省水利系统纪检监察干部业务培训班,进一步强化业务学习,提升业务工作能力和水平。三是11月初,组织各科室根据《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一览表》,区分部门岗位开展2025年第四季度廉政风险防控自查自纠工作。中心纪委采取不定期抽查排查,于2025年10—11月,结合省水利厅《关于开展水利水务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整治 深化廉政风险防控的通知》文件精神,重点围绕水利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组织各科室全面梳理问题线索台账,并根据中心实际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自查10项负面问题并个人签字,进一步强化中心廉政风险防控。四是针对中心近年来发生的案件,组织各科室全面梳理廉政风险点,修订中心《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一览表》,区分部门岗位、风险等级,针对中心项目采购和工程招标、采购监督等19个关键岗位环节,制定防控措施49条。

  问题17:党风廉政教育抓得不实。

  整改情况:一是持续深化党纪教育。5月22日,制定印发《关于推进党纪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的通知》,巩固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2025年4—7月,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省委、厅党组学习教育工作专班的部署要求,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党委书记、支部书记上专题党课3次,党委委员、科室负责人开展集中学习研讨6次发言25人次,举办中心党员干部专题读书班1期,支部参照党委组织集中学习研讨9次发言21人次,青年理论学习小组组织新提拔干部、年轻干部开展专题研讨1次,组织全体党员、中层干部撰写心得体会,全面提高中心党员干部党性素养和纪律意识。8月份,向党员、中层干部发放《党员干部“八小时外”100条纪律红线》一书,通过党规党纪、法律法规与典型案例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对党员干部“八小时外”监督管理。9月11日、26日,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第十、十一次学习,重新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规党纪。9月11日,纪委书记吴燕烽为全体党员干部上纪律专题党课,以《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规范政商交往行为的典型案例,结合中心工作实际开展警示教育。二是及时开展警示教育。2024年9月18日,中心出现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后,9月26日向党委委员、各科室负责人宣布厅党组处分决定,9月27日所属支部召开党员大会宣布处分决定。9月30日所属支部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围绕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支部党员结合工作岗位和个人实际开展自我剖析。10月16日,组织党委委员、科室负责人、支部书记召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通报案例情况,参会人员结合案例所反映出的问题及自身岗位廉政风险开展交流研讨。2024年度党委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上,党委班子及班子成员以中心严重违纪违法案件作为反面典型,进行了对照剖析。2025年以来,通过党委中心组学习(4月17日第四次、6月18日第七次)、干部职工警示教育会(6月18日)、现场参观警示教育基地(4月16日)、纪委书记上纪律专题党课(9月11日)等多种形式,及时传达学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典型案例、规范政商交往行为典型案例和中心出现的严重违法违纪案件等,切实发挥反面典型的警示震慑作用,做到以案明纪、以案促改。三是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在电子公告屏播放廉洁故事、家风家教等宣传片,及时通过工作群推送廉政提醒、通报反面典型案例。第一党支部开展“筑牢国防信念 锤炼过硬作风”主题党日活动、第二党支部开展“践行中央八项规定 深化国防警示教育”主题党日活动,持续深化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成果。第一党支部9月29日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开展2025年国庆中秋节前廉政集体谈话,并在支部工作群发布廉政微信提醒。第二党支部持续深化党纪教育,7月31日、8月29日在支部大会上及时学习传达厅党组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工作专班相关文件精神,9月29日向支部全体党员发出2025年中秋国庆期间廉政提醒单,提醒党员干部廉洁过节、文明过节。四是10月17日,中心党委书记、党委纪律委员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开展了自我批评。

  2.党建工作还有弱项

  问题18:工作责任压得不实。

  整改情况:一是8月27日、9月11日、9月26日,分别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第九、十、十一次学习,组织党委委员、副总工、科室负责人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概论》进行了学习研讨,并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 、中共福建省委省直机关工委《机关党建“三级五岗”责任清单》、《中共福建省委省直机关工委关于分类推进省直机关党的建设的意见》等规定。11月5日,中心党委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建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党建日常工作、跟踪问效等相关要求。二是经8月27日党委会研究同意,对中心党务办公室成员进行调整,进一步选优配强党务人员,强化岗位职责。先后推荐4名党务干部参加省水利厅、漳州市直机关工委组织的党务干部培训班,提升党务干部党建工作能力。三是9月26日,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第十一次学习,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党委(党组)落实统战工作责任制规定》等党中央关于党委落实群团统战工作责任制的相关规定。10月29日,组织中心工青妇群团组织负责人、退休干部职工召开座谈会,听取群团意见,落实群团统战工作。四是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建工作的通知》,细化《党建工作督导记录表》,对各支部的“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落实和会议记录、党费收缴等情况进行督导,推进支部党建工作开展。11月3日党办对支部2025年度工作情况进行了督导,并将坚持每季度督导一次。

  问题19:组织程序执行不严。

  整改情况:一是第一党支部于9月29日开展支部集中学习,第二党支部于10月31日召开支部大会,重点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和中共福建省委省直机关工委印发的《机关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工作手册》,强化组织程序意识,严格按照推荐的要求和程序开展各类推优推先工作。二是规范程序意识,严格按照程序要求开展全省水利系统先进个人、中心工会换届选举、发展党员等工作。

  问题20: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不力。

  整改情况:一是第一党支部于9月29日、第二党支部于10月31日开展集中学习,重点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关于组织生活会的有关规定,强化组织生活程序意识,提高组织生活质量。二是第一党支部于9月19日召开支委会,学习“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组织生活制度,进一步明确组织生活会程序,于9月29日召开支部大会。第二党支部于8月28日召开支委会,研究8月主题党日的开展形式和内容、巡察反馈意见及整改措施,于8月29日召开支部大会。党委修订《党建工作督导记录表》,加强对支部各项组织生活的督促。三是第一党支部于9月19日、第二党支部于10月20日分别召开支委会,学习厅机关党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基层党组织会议记录的通知》,认真贯彻会议记录各项要求,确保会议记录完整、规范、真实。

  3.干部档案管理不规范

  问题21:干部档案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9月22日,组织人事干部学习人事、档案管理规定和业务知识。11月4—7日,选派2名干部参加省水利厅人事处组织的人事业务骨干培训班,增强人事工作的责任意识和专业能力。二是核查中心管理的人事档案62人份,更新干部履历表56人份,补充档案专审表、学历学位证书、考察材料等缺失材料300余份。三是修订《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办法》,经11月12日党委会议审议通过,已印发实施,进一步明确责任人、归档时限等相关要求。

  (四)聚焦落实巡视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情况,突出对履行整改责任的监督

  问题22:举一反三加以建章立制等方面做得还不够,个别问题在此次巡察中类似问题依然发生,制度漏洞堵而不实。

  整改情况:一是9月11日,通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第十次学习,组织党委委员、副总工、科室负责人、支部书记等17人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的意见》等,进一步提高对巡察整改工作的认识,增强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二是针对预算执行、政府采购、档案管理等工作,完成《预算决算管理制度》《中心政府采购管理实施细则》《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办法》《项目管理办法》等制度的修订并印发执行。三是对中心现行制度进行全面梳理,对《印章管理规定》《职工食堂管理办法》《差旅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17项原有制度进行修订,新制定《网络信息系统运行管理制度》等11项制度,因单位更名重新印发10项制度,举一反三补齐工作短板,推动形成监督、整改、治理的良性循环。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厅党组第三轮巡察一组巡察我中心党委期间,未收到巡察组移交的相关信访件和问题线索等。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和措施

  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永远在路上,中心党委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把抓巡察整改作为推动改革发展的重要契机,认真落实巡察组提出的整改意见和要求,建立健全相关规章制度,完善内部管理,增强党员干部的党性修养和工作能力,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实现党建工作质量、流域管理水平、内部管理效能的显著提升,促进中心全方面高质量发展,推动单位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更好助力福建水网,加快“四大”工程建设。

  一是持之以恒紧抓理论学习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及时跟进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中心组、支部“三会一课”、青年理论学习小组等学习形式,强化案例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经常性结合工作职责开展自查反省,让震慑效果入脑入心。

  二是严管严治压实主体责任。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一把手”第一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落实支部、科室党建工作职责,突出示范引领。坚持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和政治规矩,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切实管出习惯、抓出成效、化风成俗,推动作风建设取得实效。

  三是持续深入推进建章立制。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注重治本,继续对单位现行制度进行梳理,坚持问题导向和系统思维,结合单位实际,找“堵点”、摸“痛点”、寻“难点”,进一步理顺体制机制,进一步抓好制度执行,真正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以严明纪律、规范管理护航中心各项工作行稳致远。

  四是推动整改与发展互促。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适时开展“回头看”,进行自查自纠,严防反弹回潮。切实将整改要求深度融入内控管理、安全生产、流域管理等中心工作,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中心事业发展、助力全省“四大”工程建设的强大动力,实现整改与发展“两手抓、两促进”。

  中共福建省九龙江流域中心委员会

  2025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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