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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厅党组巡察二组巡察福建省水利建设中心党支部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省水利建设中心 发布时间:2025-04-30 16:45 点击数:{{pvCou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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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厅党组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4年7月22日至2024年8月22日,厅党组巡察二组对福建省水利建设中心党支部(以下简称“中心党支部”)开展了巡察;10月24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指出了4个方面13项共25个问题,提出了3条整改意见。中心党支部针对反馈的25个问题制定整改措施65条,已完成25个问题整改。现将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巡察整改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中心党支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作为拥护“两个确立”、践行“两个维护”、推动事业发展的具体体现,以坚决的态度、严格的要求、有力的举措,从问题出发,强化跟踪问效,推动巡察整改工作落实落细落地。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推动整改

  中心党支部深刻认识巡察整改的重要作用和重大意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巡察整改要求上来,于10月25日召开支委会、全体职工大会进行巡察整改动员部署,传达学习中共福建省水利厅党组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巡察福建省水利建设中心党支部反馈意见的通知》文件精神及厅党组工作要求,针对4个方面13项25个问题进一步分解细化,班子成员主动认领分管领域内的相关问题,并成立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小组,由党支部书记担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副总工、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为组员,形成上下贯通、全员参与的整改工作体系,加强整改集中部署,深入开展分析研判,通报点评整改情况,推进整改重点督导,确保巡察整改工作高效推进。

  (二)细化任务分解,压实整改责任

  根据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和厅党组提出的要求,中心党支部认真剖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共性问题分类汇总、梳理归类,个性问题对号入座、落实到人,逐一确定了整改任务、责任领导、责任科室、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形成条理清晰、操作性强的整改任务清单,确保问题逐条整改、责任逐级压实。11月1日,中心党支部召开支委会,对反馈问题和意见建议进行逐项梳理,研究制定了《中共福建省水利建设中心支部委员会关于落实厅党组第二轮巡察二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形成整改措施65条。11月22日,中心党支部召开巡察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扎实做好会前学习,广泛征求意见,深刻检视剖析,以高质量专题组织生活会促巡察整改提质增效。党支部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召开支委会6次,党员大会3次,主任办公会2次,职工大会3次,学习制度法规15项,开展谈心谈话13人次,确保每项整改任务落地见效。

  (三)健全长效机制,巩固整改成效

  中心党支部在推动问题整改的同时,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注重抓制度完善,梳理单位内部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制定制度4项,修订制度6项,进一步推动单位规章制度体系建设;将整改工作融入日常管理,构建问题发现、整改、预防相结合的长效机制,做到以整改促提升、以制度防反弹,实现整改不停步、推进不止步,确保整改效果的长期化、制度化。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委、厅党组工作要求情况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不够深入的问题

  (1)“第一议题”制度落实不到位。未对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届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全国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上关于保障粮食安全的重要论述进行专题学习研讨。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党员大会、支委会、党小组会的“第一议题”制度,2024年度开展“第一议题”学习贯彻29次。二是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障粮食安全等重要论述,并围绕自身工作职责开展专题研讨。三是建立健全“第一议题”制度,明确学习内容、学习形式等相关要求,从制度机制上保障党中央决策部署及时传达并贯彻落实。

  (2)学用结合存在差距。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上级决策部署还不够深入,在推动农田灌溉发展、保障农村供水等方面的具体举措较少。

  整改情况:一是11月12日召开支委会(扩大),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的重要论述等,干部职工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围绕推动农田灌溉发展、保障农村供水等方面开展专题研讨,自觉用习近平总书记治水思路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提升农村水利水电技术服务支撑能力。同时,邀请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等3位专家举办讲座,开展专题技术交流学习,深入贯彻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水利水电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二是主动靠前指导完成各地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和新建大中型灌区前期申报工作。组织召开17场立项建议报告技术审查会及44个中型灌区续建配套项目技术内审工作,并顺利列入全国规划;摸底筛选新建大中型灌区项目,对项目可行性进行技术指导审核,8月-12月陆续为三明西大型灌区、三明安砂大型灌区、新罗万雁中型灌区、尤溪沈东南中型灌区等4个新建项目提供技术指导,有力提升灌区项目前期工作质量。三是现场推进大中型灌区现代化改造建设进度,2024年度完成泉州、漳州、南平、龙岩、三明等地17个在建大中型灌区改造建设、24个增发国债灌区项目推进指导工作,并向厅农村水利水电处提交了全省大中型灌区现代改造建设进度推进阶段性情况反馈报告。组织全省202个大中型灌区项目一张图绘制和落图的技术审核,完成全省大中型灌区一张图成果的制作,实现对现有灌区的查询、定位和数据处理等功能,进一步推动灌区现代化、信息化和数字化建设,提升大中型灌区建设和管理能力;四是持续加大农村供水工程标准化管理现场推进力度,11月-12月分别赴南平、莆田、泉州和漳州的11个县(市、区)的36处规模化水厂现场指导标准化管理评价工作。五是广泛开展农田灌溉发展、小水电安全生产标准化、农业水价改革等宣传工作,在新福建、今日头条、省水利厅官网、官方视频号等省级以上主流媒体发布新闻报道8篇、短视频2个。

  2.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不够有力的问题

  (3)对农田灌溉技术指导不够。如在福建省2022年度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分析工作中,对分布在全省9地市的47个样点灌区现场仅开展7次技术指导服务。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技术交流培训。10月10日-11日,在福州召开2024年度全省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及灌溉试验工作会议,组织各市级水利局及系数测算市级技术支撑单位业务负责人、各灌溉试验站站长及技术骨干41人参与分析交流,邀请武汉大学教授等有关专家对样点灌区实测、水稻需水量数据采集、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技术指导细则进行了实操指导及解读,提升了我省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工作水平。二是加强对市级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工作指导。2024年共对全省九地市进行了13次21个样点灌区现场指导工作,综合完成市级样点灌区选择、典型田块安排、田块用水实测等一轮次检查督导,同期开展省级样点灌区3年一轮次的检查督导工作。三是深入灌溉试验站开展工作调研。2024年度赴全省7个灌溉试验站开展灌溉试验现场指导9次,对灌溉试验、用水实测、水稻需水量汇编进行研讨,实现试验站点调研指导全覆盖。

  (4)靠前服务意识不强。在推进基层绿色小水电和小型水电站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中,仅组织专家进行现场复核和评审,未主动下基层开展相关创建宣传与指导。

  整改情况:一是靠前指导服务。适时推送新政策新举措,结合安全生产检查、复核送教上门,赴南平金龙、金溏、金卫等21座水电站实地开展《小型水电站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细则》宣贯指导,释疑解惑;组织专家赴九地市开展小水电示范电站现场复核和评审工作,完成一级安标电站省级复核推荐15座(水利部通过11座)、二级安标评审29座(水利厅通过24座)、绿色小水电审核上报6座。二是广泛宣传报道。树立塘坂、谟武、马鞍等企业为小水电行业绿色标杆企业,开展宣传报道,编写《小型水电站特种设备八问八答》,编印《2024年度福建绿色小水电示范电站图册》,提升“以评促建”的作用和成效。

  3.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5)意识形态阵地建设有短板。未建立意识形态内容审核把关机制,未对网站发布信息、文化走廊等内容进行意识形态审核。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福建省水利建设中心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建立意识形态内容审核把关机制,明确审核流程,确保所有发布的信息都经过严格审核。二是召开党员大会、主任办公会学习意识形态有关文件精神,要求党员干部切实提高思想认识,严格按照审核规定开展工作。

  (6)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2021、2022年度存在用集中学习或观看廉政视频代替意识形态综合分析的情况。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党员大会、支委会,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和上级党组织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文件和讲话精神等,并邀请专家专题授课,强化意识形态教育管理,增强全体党员干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二是规范意识形态分析机制,按规定开展2024年专题研究、综合分析等工作,确保意识形态工作落实到位。

  (二)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方面

  4.关于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扎实的问题

  (7)内控制度建设不健全。如未单独建立《收支内部管理制度》《建设项目管理内部制度》《内部监督制度》;《合同管理规定》制定不规范,未明确合同履行监督办法和纠纷处理办法。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福建省水利建设中心收支内部管理制度》《福建省水利建设中心建设项目管理规定》《福建省水利建设中心内部控制评价与监督制度》,进一步完善收支业务管理、建设项目管理以及内部监督等经济活动主要关键岗位的相关规定,严格工作要求,加强工作规范化管理。二是修订《福建省水利建设中心合同管理办法》,补充完善合同台账管理、履行监督办法和纠纷处理办法等内容,明确补充协议、合同变更等具体操作流程,进一步提高合同管理水平。三是召开全体职工大会、主任办公会,学习收支内部管理等相关法规制度,提升相关人员对政策制度的理解执行能力,严格按照制度规范开展工作。

  (8)廉政防控措施不够到位。岗位职责廉政风险点和防控措施未结合年度工作计划及时更新补充。2021、2022年度部分廉政谈话内容简单空洞,用业务交流等代替廉政谈话。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主任办公会,学习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相关内容,特别是关于“谈话提醒”方面的内容,确保在廉政谈话中做到紧扣主题、严肃认真、扎实有效。二是结合年度工作计划,对各岗位职责进行分析梳理,详细查找风险点,提出防控措施,补充修订岗位廉政防控手册。

  5.关于预算管理不科学的问题

  (9)预算编制不够精细。2021—2023年项目支出执行率分别为50.14%、73.76%、70.14%,2021—2022年共有171.07万元结余被财政收回。

  整改情况:一是10月15日召开全体职工大会,学习《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福建省水利建设中心收支内部管理制度》,12月19日召开主任办公会,学习《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福建省水利建设中心预算管理规定》,强化“预算即法”的预算执行观念,提升预算管理能力,增强预算执行意识,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工作能力与水平。二是修订《福建省水利建设中心预算管理规定》,明确各科室预算管理职权,完善预算编制与审核流程,进一步加强决算管理、绩效管理。8月27日完成2025年度预算编制工作,结合2024年度预算执行情况,测算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并依规编入次年预算,以提高预算编制精细度。三是加大预算执行监督及管理力度,制定了《预算执行全过程动态控制管理清单》,对各项目的预算、采购、支付、验收等情况进行动态清单化管理,对跨年执行预算跟踪检查,确保预算工作执行到位,2024年项目支出执行率达99%。

  (10)个别年度政府采购预算执行率低。如2021年政府采购20个项目中有7个项目为零采购,预算执行率为68.45%。

  整改情况:一是10月15日、12月17日召开全体职工大会,学习《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福建省水利建设中心采购管理办法》,12月19日召开主任办公会学习《福建省水利建设中心预算控制管理规定》,做到全员共同参与,强化“预算即法”的预算执行观念,提升了预算管理能力,增强了预算执行意识。二是相关科室详细分析了2021年因压减一般性支出工作要求产生的零采购项目,并进行情况说明,要求严格按照预算执行动态清单化管理模式开展工作,确保今后预算编制执行过程中充分考虑外部环境的变化,提高预算编制执行精准度,把工作做实做细。三是强化政府采购预算执行的监督和管理,加大预算执行监督及管理力度,制定了《预算执行全过程动态控制管理清单》,对各项目的预算、采购、支付、验收等情况进行动态清单化管理,定期审查,如遇执行率偏低的项目,及时进行分析,立马改进,2024年政府采购项目执行率达100%,政府采购预算支出执行率达94.7%。

  6.关于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11)资产盘点不规范。未成立固定资产盘点工作小组,未对盘点工作进行总结并形成盘点报告。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福建省水利建设中心资产管理规定》,补充完善了资产盘点相关规定,规范了盘点工作流程,明确了进行固定资产盘点需成立由资产、财务、使用等部门人员组成清查盘点工作组和形成年度资产盘点总结报告的工作要求,提高盘点工作效率。二是10月16日召开主任办公会,学习《福建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日常管理办法》《福建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实施办法》、新修订的《福建省水利建设中心国有资产内部管理规定》,要求要严格按照制度规定开展工作。三是2025年1月9日组织开展2024年度资产集中盘点,成立了清查盘点工作组,对资产管理盘点工作进行总结,形成2024年度资产盘点总结报告。

  (12)报废程序不严谨。如2022年4月30日报废办公家具用具时未列明具体报废原因,且未提供相关佐证。

  整改情况:一是2025年1月9日组织开展资产集中盘点,掌握当前资产的存续和使用情况,核实2022年4月30日报废的8张办公桌具体报废原因,录入资产管理台账。二是修订《福建省水利建设中心资产管理规定》,明确了资产报废程序、报废原因、佐证等。三是10月15日、10月16日召开全体职工大会、主任办公会,学习《福建省水利建设中心资产管理规定》《福建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实施办法》等,要求要严格按照制度开展工作。

  7.关于合同管理有漏洞的问题

  (13)个别合同管理不规范。如“福建省海堤工程潜堤消浪防护数学模型计算研究”项目委外研发合同有效期为2018年12月,实际交付时间为2020年12月,项目推迟2年,未根据项目情况变化及时签订补充协议。

  整改情况:一是相关科室针对该课题推迟交付情况进行原因分析、情况说明,进一步完善课题管理流程,确保今后按照合同规定完成工作任务。二是修订《福建省水利建设中心合同管理办法》,补充完善合同内部管理相关规定,明确了补充协议、合同变更等具体操作流程,并于10月15日、12月16日、12月17日召开全体职工大会,学习《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福建省水利建设中心内部控制评价与监督制度》《福建省水利建设中心合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10月16日召开主任办公会,学习《民法典-合同篇》,进一步了解合同履约相关规定,提高合同管理意识及执行监督力度,确保合同按时按规履行。

  (14)未按约定时间支付合同首付款。如2021年逾期支付中国灌溉排水发展中心委托业务首付款。

  整改情况:一是相关科室针对该课题逾期支付情况进行原因分析、情况说明,通过加强合同管理,确保今后合同款项支付工作及时完成。二是修订《福建省水利建设中心合同管理办法》,补充完善合同内部管理相关规定,明确合同履行监督、台账管理具体细则,并于10月15日、12月16日、12月17日召开全体职工大会,学习《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福建省水利建设中心内部控制评价与监督制度》《福建省水利建设中心合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10月16日召开主任办公会,学习《民法典-合同篇》,进一步了解合同履约相关规定,提高合同管理意识及执行监督力度,确保合同按时按规履行。

  (15)用工合同签订不规范。劳务派遣用工合同中未明确劳动报酬、社会保险费数额以及违约条款;以劳动合同代替临时用工合同。

  整改情况:一是10月16日召开中层干部会,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规,要求办公室严格按照法规制度开展工作。二是2025年1月1日海峡人才市场已按我单位要求,在与单位劳务派遣人员签订合同中,明确劳动报酬、社会保险费数额以及违约条款,确保了用工合同规范。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问题方面

  8.关于民主集中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16)如2021年支委会在研究人员调动、干部任用等事项时未进行充分讨论。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党员大会,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主集中制重要论述和《中国共产党章程》。二是11月19日召开支委会,学习“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等相关规定,要求要严格落实集体决策制度,确保支委会在研究工作时委员充分交换意见,深入研究讨论。三是11月19日召开支委会,学习《关于进一步规范基层党组织会议记录的通知》,要求要规范支委会研究工作的会议记录,确保记录详细、真实、规范。

  9.关于组织生活会质量不高的问题

  (17)查摆问题整改不到位。如2021年度组织生活会未体现2020年度查摆的14个问题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一是11月13日召开党员大会,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引导党员干部深刻认识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大意义,全面提升党支部工作规范化水平。二是严格审核组织生活会各个环节,2024年11月召开的巡察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已按要求开展。三是认真查摆问题,对上年度的查摆问题一一落实,确保查摆问题整改到位。

  (18)组织生活会不规范。2021、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除班子成员外,其他党员的个人对照检查材料缺失。

  整改情况:一是11月13日召开党员大会,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引导党员干部深刻认识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大意义,全面提升党支部工作规范化水平。二是对组织生活会材料进行严格把关,所有材料按规定存档备查,确保组织生活会的规范性、严肃性。2024年11月召开的巡察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材料已存档备查。

  10.关于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规范的问题

  (19)干部考察工作不严肃。2021年3月的干部考察谈话中,未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进行全面了解。

  整改情况:一是11月26日召开支委会,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确保干部考察工作的严肃性。二是积极参加上级有关部门组织的人事业务工作培训班,主动向兄弟单位学习,研究探讨工作中遇到的疑点难点,不断提高工作水平。三是2024年11月,在开展计财科科长试用期满一年转正考察中,严格按照考察方案进行,严肃、认真对待干部考察工作,确保党组织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

  (20)干部选拔任用纪实表填写不完整。2021、2022年度提任干部的纪实表中未填写试用期满转正情况。

  整改情况:一是11月26日召开支委会,学习《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纪实办法》,确保做到干部提任手续完整。二是2024年11月,在开展计财科科长试用期满一年转正考察工作中,及时完善纪实表的填写,确保纪实表内容准确无误。

  (21)未严格落实公示制度。2021年5名科级干部任前公示均将会议研究当天计入公示期。

  整改情况:一是11月26日召开支委会,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确保今后提拔干部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规定进行。二是2023年11月以来,单位在选拔任用干部工作中,均已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规定开展干部任前公示。

  11.关于干部队伍建设有差距的问题

  (22)对专业技术人员能力提升重视不够。2022年单位新增加农电技术服务工作任务后,面对新形势新要求,未组织人员开展相关业务培训。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业务培训。面对新形势新要求,组织5批次选派13人次技术干部参加水利部、省水利厅组织的水电业务培训班、研讨会等,提升水利水电技术服务水平。二是邀请专家授课。12月27日邀请小水电集控运行专家为单位农电技术服务工作相关人员专题授课;2025年1月15日开展联合主题党日活动,邀请水利部绿色小水电建设专家专题授课,通过专家授课提升技术干部技术水平。三是积极主动沟通交流。2024年10月、12月,陪同水利部专家组开展我省小型水电站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现场复核和小水电绿色发展情况调研,12月组织2024年度全省小水电绿色改造与现代化提升调研学习活动,通过实地查看、交流研讨等方式,提高技术人员的管理服务水平。

  (23)激励干部担当的手段不多。未制定相应激励措施提升干部干事创业精气神。

  整改情况:一是坚持公正选人用人,以德才为标准,重视担当与实干,10月份开展专技岗位人员聘用工作,有8位同志获得晋级聘用,群众无异议,切实做到正确选人用人。二是研究制定《福建省水利建设中心年度考核办法》,并将考核结果作为绩效分配的重要依据。

  12.关于党支部会议记录不规范的问题

  (24)如2021年度6次支部大会记录无会议名称、4次支部大会记录无实到人数;2022年度3次支部大会将列席人员计入应到人数。

  整改情况:一是11月19日组织相关人员集体学习《关于进一步规范基层党组织会议记录的通知》,要求注重会议记录细节,确保会议记录各要素完整,提升单位会议管理总体水平。二是加强会议记录核查,每次会议记录完成后,由专人进行检查,并由会议主持人签字核实确认,通过建立长效的会议记录管理机制,完善各项会议记录工作。

  (四)聚焦落实巡视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情况方面

  13.关于审计整改不够到位的问题

  (25)上一轮审计指出的“业务层面控制方面未建立收支业务控制的管理制度”“项目预算编制不够精细,专项预算执行率偏低”“政府采购预算编制不够精准,执行率偏低”等问题依然存在。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福建省水利建设中心收支内部管理制度》,结合单位实际情况,明确收入管理、支出管理、公务卡管理、结算管理、内部监督等细则,制定详细的收支业务操作流程和控制措施。二是加强预算编制管理。10月15日、12月17日召开全体职工大会,学习《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福建省水利建设中心收支内部管理制度》,12月19日组织主任办公会,学习《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福建省水利建设中心预算管理规定》,强化“预算即法”的预算执行观念,提升预算管理能力,增强预算执行意识,进一步加强单位预算管理相关人员的预算管理工作能力与水平。三是提高预算执行率。相关科室分析2021-2023年项目支出执行率不高的原因,并对2021年零采购项目进行情况说明,通过新制定的《预算执行全过程动态控制管理清单》,对各项目的预算、采购、支付、验收等情况进行动态清单化管理,定期审查,如遇执行率偏低的项目,及时进行分析,立马改进。2024年8月27日完成2025年度预算编制工作,结合2024年度预算执行情况,测算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并依规编入次年预算,以提高预算编制精细度,2024年项目支出执行率达99%。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巡察期间未收到巡察组移交反映重点人的问题线索。

  四、下一步工作举措

  中心党支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治水工作的重要论述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忠诚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以巡察整改问题为契机,落实巡察整改工作主体责任,紧扣服务农村水利水电建设工作职能,持续深化和巩固巡察整改成效,进一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一)以更“高”的站位抓落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十六字”治水思路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的重要论述精神,坚持不懈抓好理论学习,抓好抓实“第一议题”制度的落实,不断拓展学习的深度和广度,在多思多想、学深悟透上下功夫,在系统全面、融会贯通上下功夫,从建章立制、补齐短板入手,建立健全符合队伍实际的巡察整改长效机制,把整改成效转化为提质强能的信心、实际工作的能力和创新发展的思路,为服务福建农村水利水电建设发展提供强劲的思想动力。

  (二)以更“严”的要求转作风。始终把作风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强化落实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以“永远在路上”的姿态抓紧抓好作风建设,积极构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提高干部职工对新形势、新任务的认知度,树牢“底线”“红线”意识,确保在政治上不出格、经济上不出轨、行为上不失范。聚焦关键领域,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力度,提升党内政治监督水平,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农村水利水电技术服务队伍。

  (三)以更“实”的举措谋发展。深化拓展“三争”行动,聚焦福建水网,加快“四大”工程建设,按照厅党组决策部署,坚持党建引领,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落实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民主集中制原则,强化党内政治生活淬炼,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原则性、战斗性,引导党员干部自觉树立奋勇争先、敢于担当的创先意识,将巡察整改与中心工作紧密结合,深入开展农村水利水电的基础性、技术性工作,发挥在灌溉节水与试验方面的技术优势,进一步增强水利技术支撑作用,积极探索农村水利建设现实问题的解决路径,助力推进福建水利建设高质量发展。

  中共福建省水利建设中心支部委员会

  2025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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