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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厅党组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4年3月25日至5月11日,厅党组第二轮第一批巡察一组对福建省水文水资源勘测中心党委开展了巡察;7月12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指出了4个方面11个问题23个整改项。福建省水文水资源勘测中心党委(以下简称“省中心党委”)针对反馈的11个问题23个整改项,制定整改措施149条,截至目前,巡察提出的11个问题23个整改项已全面完成整改。针对相关问题,已对10名相关人员进行问责,其中,处级干部1人、科级及以下干部9人;提醒谈话8人,批评教育2人。现将整改落实情况通报如下:
一、把整改落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省中心党委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做好整改工作的根本遵循,从政治上深刻认识抓好巡察整改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巡察整改作为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以严的要求、铁的纪律、实的措施,确保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一)提高政治站位,迅速研究部署推进
省中心党委坚决扛起巡察整改政治责任、主体责任,切实把旗帜鲜明讲政治贯穿巡察整改全过程、各环节,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抓好巡察整改。7月12日,巡察反馈意见会后,省中心党委班子第一时间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中共福建省水利厅党组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巡察福建省水文水资源勘测中心反馈意见的通知》文件精神及厅党组工作要求,针对4个方面11个问题进一步分解细化,班子成员主动认领分管领域内的相关问题,并成立以党委书记为组长、党委副书记为副组长、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以及被巡察党支部书记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整改工作由省中心党办牵头,水文系统各有关党支部及省中心相关科室为责任单位(部门),为层层压实整改责任建立制度保障。漳州、龙岩、南平等三个分中心比照省中心相应成立本单位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二)坚决从严从实,全面落实整改任务
根据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和厅党组提出的要求,省中心党委认真剖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共性问题分类汇总、梳理归类,个性问题对号入座、落实到人,逐一细化分析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并强化跟踪督办,做实做细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7月19日,省中心党委召集漳州、龙岩、南平等三个分中心党支部书记以及省中心各科室负责人集体会商,针对巡察反馈意见共同研究切实有效的整改措施,形成《中共福建省水文水资源勘测中心委员会关于落实厅党组第二轮巡察一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方案》。8月9日,省中心党委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扎实做好会前学习,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并作出深刻检视剖析,以高质量专题民主生活会促巡察整改提质增效。党委书记、主任坚决扛起“第一责任人”责任,领导班子成员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共计召开巡察整改领导小组会议、党委会、工作推进会22场次,举办内部审计整改联合审查会2次,研究协调巡察整改相关事项和议题14个,修订、制定各类规章制度22项,听取整改进展情况汇报10次,下沉督导检查整改落实情况8次,开展约谈、谈心谈话、集体谈话等57人次,确保整改任务落地见效。
(三)注重常态长效,强化整改成果运用
省中心党委将督促巡察整改作为解决突出问题、补齐短板弱项、推动水文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先后5次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将巡察整改工作与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相结合,自觉把巡察整改融入水文工作、融入改革发展、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队伍建设。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建章立制,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批漏洞、补足一类短板、建立一套机制、完善一系列制度。省中心党委持续强化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跟踪问效,各责任部门、单位化压力为动力、化责任为担当,促进监督、整改、治理有机贯通,在深化巡察整改上见真章求实效,全力推动水文改革发展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委、厅党组工作要求情况方面
1.在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下功夫不够
(1)政治站位还不够高
①主要体现在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学习还不够深入,“第一议题”制度落实不够规范,个别学习的规定内容没有完成,学后贯彻落实措施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厅直属机关党委每月重点工作提醒,及时传达学习有关“第一议题”的重点学习内容12次,并结合水文工作实际提出贯彻意见和举措。二是2024年8月14日印发《关于开展党支部贯彻落实“第一议题”制度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闽水文党函〔2024〕36号),全省水文系统各党支部对照检查内容认真开展自查,发现问题,立行立改。三是2024年9月11日省中心党委通过视频连线全省水文系统对“第一议题”制度的重要性进行再强调,并集中学习“第一议题”相关文件,再次明确“第一议题”的总体要求、学习内容、学习形式等相关要求,会议要求全省水文系统要充分认识“第一议题”制度的重要意义,全力抓好“第一议题”制度的落实,做到常态化、规范化和实效化,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自觉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攻坚克难,推动水文事业不断取得新发展。
②省水文中心第一党支部、漳州分中心党支部把“第一议题”列为最后议题。
整改情况:一是省水文中心第一党支部于2024年7月29日召开支委会、2024年7月31日召开党员大会专题学习“第一议题”制度相关文件,支部书记在2024年7月31日支部党员大会上针对“第一议题”不规范问题作了深刻检讨,并要求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支委会、党员大会的第一议题,确保第一时间学习传达、第一时间贯彻落实;漳州分中心党支部于2024年8月12日、2024年9月12日分别召开支委会和党员大会专题学习“第一议题”制度相关文件,支部书记在2024年9月12日支部党员大会上针对“第一议题”不规范问题作了深刻检讨,并表示要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充分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坚持“第一制度”常态化、规范化、实效化。二是自巡察反馈以来,省水文中心第一党支部、漳州分中心党支部坚持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等内容作为支委会、党员大会、党小组会的“第一议题”,制定会议议程时将“第一议题”置于首位,严格规范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三是2024年9月20日,省中心党委书记、主任带队前往漳州分中心推动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并对班子成员、支委及相关人员开展集中谈话;2024年9月3日,省中心班子成员带队前往漳州水文分中心开展巡察整改督导工作。
(2)主题教育开展不够扎实
①省水文中心党委对分中心党支部开展主题教育指导力度还不够,开展督导不够经常,有的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未派人参加指导。
整改情况:一是省中心党委于2024年7月23日通过视频连线全省水文系统党支部传达学习贯彻《中共福建省水利厅党组关于巩固拓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的通知》(闽水党组﹝2024﹞11号),会议强调各党支部要对照文件要求,逐条逐项、不折不扣抓好主题教育成果巩固工作;并于2024年9月30日通过视频连线召开省中心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传达学习贯彻党纪学习教育相关文件精神,复盘总结全省水文系统党纪学习教育所取得的成效、经验,会议要求深化理论武装、坚持强基固本、持续争先争优,进一步提升党纪学习教育实效。二是2024年9月11日印发《关于省水文中心党员领导班子成员参加各党支部组织生活会的通知》(闽水文党函﹝2024﹞41号),对省中心领导班子成员参加各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及做好有关事项进行再明确,确保每个党支部开展组织生活会都有省中心领导参加指导,提升全系统党支部组织生活会质量。三是2024年8月9日,省中心挂钩联系南平分中心、龙岩分中心的2位班子成员在党委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对2023年未参加有关分中心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的问题作深刻检讨。
②龙岩分中心党支部未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深化落实“四下基层”制度等开展专题研讨,主题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未剖析反面典型案例。
整改情况:一是龙岩分中心党支部于2024年7月30日、2024年8月9日、2024年8月29日、2024年9月4日召开专题学习会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深化落实“四下基层”制度等相关内容,并于2024年8月16日组织党员干部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深化落实‘四下基层’制度”、结合水文工作实际和自身岗位开展专题研讨。二是龙岩分中心党支部于2024年7月29日、2024年8月21日召开专题会议学习《中央和国家机关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的若干规定(试行)》《全国水利行业部分违规违纪典型案例汇编(2017~2023年)》和《福建省水利行业部分违规违纪典型案例汇编》等内容,并组织党员干部对照反面典型、认真检视自身,结合水文实际开展交流研讨。三是2024年9月4日分中心党支部书记在分中心干部职工大会上作深刻检讨。四是2024年9月19日,省中心党委书记、主任带队赴龙岩分中心推动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并对领导班子、支委及相关人员开展了集体谈话;2024年9月5日,省中心班子成员带队赴龙岩水文分中心指导、推动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
③南平分中心党支部主题教育组织生活会未按要求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交流体会走过场,有3位同志的学习体会照搬照抄同一篇内容。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8月9日南平分中心党支部组织支部党员集中学习了《中央和国家机关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的若干规定(试行)》等党的组织生活制度,重申了组织生活会的严肃性,会上,3人结合主题教育学习内容认真检视自身存在问题并做自我批评。二是南平分中心党支部书记在2024年8月9日党员大会上对学习的重要性进行了再强调,要求全体党员干部进一步端正学习动机,夯实求真务实、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三是2024年9月10日南平分中心党支部对3人开展了提醒谈话。四是2024年9月25日,省中心党委书记、主任带队赴南平分中心推动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并对领导班子、支委及有关人员开展了集体谈话;2024年9月10日,省中心班子成员带队赴南平分中心指导、推动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
(3)对新思想学用结合以及对中央、省委的决策部署及厅党组工作要求精准把握还不够,在学懂弄通做实上还有差距,对积极主动融入全省水利发展大局、带头破解水文巡测改革问题上,思路还不够开阔、举措还不够精准。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水利部“三道防线”建设、省水利厅“四大工程”建设等发展新思路以及我省水文测报现代化实际需求,省中心党委于2024年8月23日召开专题会研究我省水文改革发展目标和任务,规划了“水文监测站点补充建设”“水文巡测及应急监测能力提升”“中小河流雨水情监测预报‘三道防线’工程水利测雨雷达建设”等水文基础设施重点项目。二是进一步优化以巡测、驻测、应急监测和购买服务相结合的水文监测管理模式,2024年9-10月指导调整松溪流域等水文巡测测区方案,实现对测区内水文监测站点的精准管理,2024年8月底前通过新购置和调配高洪设备等措施完成全部13处水文站高洪测验设施设备现代化升级改造。
2.运用习近平总书记“十六字”治水思路指导发展上还有短板
(1)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治水思路引领创新发展上还有差距。对部分中小河流水文站网密度偏低、空间布局不够平衡,无法实现对区域水文要素和水资源量变化情势进行全面有效监控,还不能完全满足地方防汛工作需要等问题,思考还不够深入、思路还不够开阔。
整改情况:一是深化运用“第一议题”制度持续跟进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防汛抗旱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的重要论述、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工作期间的治水理念和成功实践。二是2024年7月编制完成《福建省中小河流雨水情监测预报“三道防线”工程水利测雨雷达建设实施方案(2025-2026年)》已上报部水文司,并将根据实际情况不断完善,逐步实现水文全要素、全量程自动监测,以及水文信息采集传输接收处理、预测预报和分析评价全流程自动化和智能化。三是根据省水利厅《关于开展全省水位站普查工作的通知》(2024年7月26日印发)文件要求,省水文中心于2024年8月26日按时完成水文部门311个水位站点的普查工作,为编制《全省水文站网规划》奠定了基础。四是编制《福建省水雨情报汛站点建设通用技术规定(试行)》并于2024年7月25日完成初审。
(2)落实“十四五”规划进度偏慢。2023年5月批复的国家基本水文测站提档升级改造项目,截止巡察时,除项目设施设备已实施政府采购,其他工程部分仍处于招投标阶段。
整改情况:一是省中心及各分中心多次召开会议组织学习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增发国债水文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管理的通知等文件,2024年3月13日组织学习《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增发国债水文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管理的通知》(办水文函﹝2024﹞192号),2024年5月15日组织学习《水利部规划计划司关于进一步做好增发国债专报统计工作的提醒函》(2024年5月11日印发),2024年7月18日组织学习《水利部水文司关于进一步加强2023年增发国债水文项目建设管理的函》(水文规函﹝2024﹞26号)等文件,严格按照下达的增发国债项目和资金额度清单等推动水文项目建设,全力推进我省国家基本水文测站提档升级项目建设。二是2024年8月23日印发《福建省国家基本水文站提档升级项目工程变更管理制度》(闽水文函﹝2024﹞43号)、2024年9月18日印发《福建省国家基本水文站提档升级项目水文设备验收移交规程》(闽水文函﹝2024﹞48号)等制度,8月底前已完成“福建省国家基本水文测站提档升级(水文设施设备)”“福建省国家基本水文测站提档升级(竹岐水文站)”等2个项目的合同签订、1处数据管理系统和10台服务器采购等工作,竹岐站改造项目已于2024年9月底前开工建设。三是省中心2024年8月14日召开工作推进会组织省中心及各分中心提档升级项目办学习国家基本水文测站提档升级项目有关文件并签订责任状,了解国家基本水文测站提档升级项目进展情况,研究解决项目实施中的重大问题,确保各项任务按时、高质量完成。
(3)守护“母亲河”的能力素质还须进一步提升,比如基层队伍技术力量偏弱,自动测沙新技术应用推进比较缓慢,分中心对第三方运维单位全过程监管工作不够扎实等。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8月12 日视频连线全省水文系统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 关爱守护‘母亲河’”专题学习活动,集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关于治水的重要论述、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观看了《福建“母亲河”生态保护显成效》视频短片。二是补充基层队伍技术力量,新招录18名工作人员已全部到岗,2024年9月11日-13日开展了岗前业务培训,帮助新进人员尽快适应水文工作要求,提高工作能力;2024年9月30日省水文中心党委印发《关于加强年轻水文干部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闽水文党〔2024〕47号)等多项措施强化基层队伍建设、提高水文干部职工综合能力。三是持续推进福建省国家基本水文测站提档升级项目进度,2024年9月初开始制定水文设施设备供货计划并抓紧实施,竹岐、龙山等水文站自动测沙设备项目已完成招标采购及合同签订。四是省中心2024年8月12日视频连线各分中心要求扎实做好对第三方运维单位的全过程监管,各分中心按照会议要求及相关规定加强对第三方运维单位的全过程监管,强化对运维单位承担的所有测验项目(含水位、雨量、流量、大断面、水准)及设施设备维护的现场指导,常态化监督运维单位规范做好资料日清月结整编等工作,认真开展对运维单位工作成果的季度和中期验收、质量评定,严格执行进度资金支付制度,不断完善相关材料的汇交归档。2024年9月,省中心组织有关科室对三明、南平分中心2024年度中小河流运维工作情况开展抽查督导,并及时反馈相关问题,现场提出整改要求。
3.意识形态工作制度落实不够到位
(1)2023年省水文中心2位班子成员在年度述职中未报告意识形态工作情况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7月19日省中心党委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等有关精神,并对2024年上半年意识形态形势进行分析研判,会议要求全省水文系统领导干部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充分认清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意义和现实紧迫性,把意识形态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坚决扛起维护意识形态安全的政治责任。二是2024年8月组织人员对2021—2023年度班子成员个人述职报告中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开展自查和补漏,加强对班子成员年度述职报告的审核把关。三是省中心2位班子成员分别在2024年9月30日的班子会、2024年8月9日的巡察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了深刻检讨。
(2)2021年龙岩分中心党支部未将意识形态工作列入重要议题开展学习,2022年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2023年党支部主题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中,班子成员有6人次未就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进行剖析。
整改情况:一是龙岩分中心党支部严格按照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要求,研究制定《龙岩水文分中心党支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岩水文党〔2024〕28号)《龙岩水文分中心党支部2024年意识形态工作要点及任务分解方案》(岩水文党〔2024〕33号),细化分解意识形态工作任务,明确将意识形态工作列入党支部重要议题开展学习,进一步强化“第一责任人”和“一岗双责”的落实。二是龙岩分中心党支部分别于2024年7月29日、2024年8月21日组织党员干部集中学习《中央和国家机关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的若干规定(试行)》《关于第二批主题教育单位基层党组织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闽水教组〔2023〕22号)等组织生活会的有关规定,以学促思、以学促行,进一步提高全体党员尤其是支委班子成员思想认识,为开好组织生活会筑牢思想基础。三是组织人员对2021—2023年组织生活会个人对照检查材料开展自查和梳理,确保今后不再出现类似问题。四是龙岩分中心党支部于2024年9月2日召开支委扩大会,2名支委就“2021年龙岩分中心党支部未将意识形态工作列入重要议题开展学习”问题进行深刻检讨,4名班子成员就“2022年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2023年党支部主题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中,未就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进行剖析”问题进行深刻检讨。五是2024年9月19日,省中心党委书记、主任带队赴龙岩分中心推动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并对领导班子、支委及相关人员开展了集体谈话;2024年9月5日,省中心班子成员带队赴龙岩水文分中心指导、推动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
(3)南平分中心党支部的2022、2023年度意识形态工作要点中,均出现“党委领导班子对公司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的表述,存在抄袭现象。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8月9日南平分中心党支部组织党员干部集中学习《党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及《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印发<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并要求分中心全体党员干部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深刻认识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二是对2022、2023年度意识形态工作要点中的错误进行更正,并组织人员对分中心党支部2021~2023年意识形态工作有关材料认真梳理排查、补充完善,不断加强对意识形态有关材料的审查把关。三是2024年9月3日南平分中心党支部对负有审核把关责任的同志进行批评教育;由于时任党支部书记于2023年8月退休,其党组织关系于2024年4月16日已转出,因此不再进行问责。四是2024年9月25日,省中心党委书记、主任带队赴南平分中心推动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并对领导班子、支委及有关人员开展了集体谈话;2024年9月10日,省中心班子成员带队赴南平分中心指导、推动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
(二)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方面
1.内部控制制度建设不完善
(1)省水文中心《预算控制内部管理规定》未制定预算和决算审批权限;未根据《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规定要求修订资产管理办法;修订的项目建设管理办法中,缺少资金支付管理(前期资金支付管理)、项目试运行如何管理以及项目建成后移交管理规定。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资产管理、预算管理、财务管理、内控管理等相关政策文件的收集、整理,并于2024年7月31日完成《巡察、审计整改学习材料汇编》的编制和印发,2024年8月2日召开省中心中层以上干部会议专题学习预算、内控、资金管理等相关制度。二是2024年6月26日至28日,省中心举办全省水文系统财务人员业务培训,邀请了行业专家讲授资产管理、内控管理、预算绩效和财务管理等课程。三是完成《预算控制内部管理规定》《资产管理办法》《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等制度的修订,并于2024年10月9日印发《福建省水文水资源勘测中心关于印发<福建省水文水资源勘测中心收入支出内部控制管理规定>等四个规定的通知》(闽水文计〔2024〕21号)。
(2)漳州、南平、龙岩分中心未根据《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规定要求修订资产管理办法。
整改情况:一是漳州、南平、龙岩分中心按要求对最新印发的资产购置、管理的有关文件进行收集整理,漳州分中心于2024年9月12日、南平分中心于2024年8月12日、龙岩水文分中心于2024年7月30日—8月21日组织负责资产购置、管理的干部职工开展集中学习。二是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财会〔2012〕21号)要求及最新的资产管理相关规定,结合单位实际修订完善了资产管理办法,3个分中心分别于2024年9月9日印发《福建省漳州水文水资源勘测分中心国有资产内部管理暂行规定》(漳水文〔2024〕69号)、2024年8月1日印发《福建省南平水文水资源勘测分中心关于下发制度汇编和内控制度的通知》(南水文〔2024〕48号)、2024年8月13日印发《龙岩水文水资源勘测分中心关于印发<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的通知》(岩水文办〔2024〕21号)等文件。三是漳州、南平、龙岩分中心根据修订后的资产管理办法立即开展资产盘点、报废等工作,并及时更新资产管理台账确保制度落实,进一步加强单位资产的配置、使用、处置等事项的规范管理。四是2024年9月20日、2024年9月19日、2024年9月25日,省中心党委书记、主任带队赴漳州、龙岩、南平分中心推动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并对领导班子、支委及有关人员开展了集体谈话;2024年9月3日、2024年9月5日、2024年9月10日,省中心班子成员带队前往漳州、龙岩、南平分中心开展巡察整改督导工作。
(3)漳州、南平分中心修订的项目建设管理办法中,缺少资金支付管理(前期资金支付管理)、项目试运行如何管理以及项目建成后移交管理规定。
整改情况:一是漳州、南平分中心按要求收集整理内控管理及项目建设管理等方面的最新文件,漳州分中心于2024年9月12日组织干部职工集中学习《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财会〔2012〕21号)、《福建省省级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试行)》(闽政〔2023〕2号)等内控管理及项目建设管理方面的最新文件,南平分中心于2024年8月12日组织干部职工学习《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试行)》(财会〔2012〕21号)、《财政部关于全面推进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指导意见》(财会〔2015〕24号)以及《民法典》中涉及工程建设的有关规定。二是漳州、南平分中心按要求认真梳理本单位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并重新修订项目建设管理办法,漳州、南平分中心分别于2024年9月9日印发《福建省漳州水文水资源勘测分中心建设项目内部管理办法》(漳水文〔2024〕70号)、2024年8月1日印发《福建省南平水文水资源勘测分中心关于下发制度汇编和内控制度的通知》(南水文〔2024〕48号),增加资金支付管理(前期资金支付管理)、项目试运行管理以及项目建成后移交管理等方面内容。三是漳州、南平分中心加强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宣贯,分别于2024年9月12日、2024年8月20日组织干部职工学习新修订的项目建设管理办法,明确有关职能科室职责,强化项目过程审核,紧盯时间节点从严把关。四是2024年9月20日、2024年9月25日,省中心党委书记、主任带队赴漳州、南平分中心推动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并对领导班子、支委及有关人员开展了集体谈话;2024年9月3日、2024年9月10日,省中心班子成员带队前往漳州、南平分中心开展巡察整改督导工作。
(4)采购制度还不完备,采购领导小组岗位职责不清,没有明确采购工作小组、监督小组、验收小组的相关职责,没有明确采购邀请或询价标准格式。
整改情况:一是省中心于2024年8月21日组织政府采购工作管理小组成员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福建省水利厅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等采购制度。二是2024年9月14日印发《福建省水文水资源勘测中心采购内部管理暂行规定》(闽水文办〔2024〕5号),在项目采购小组中设置监督、验收人员,明确区分人员相关职责。三是在新修订的《福建省水文水资源勘测中心采购内部管理暂行规定》(闽水文办〔2024〕5号)中制定了询价通知、询价记录表等标准模板。
(5)内部制度衔接有矛盾,上下关联失范失管,如南平分中心2024年3月修订的部分内部控制管理手册,在建设项目内部管理办法“项目建设管理”中“项目招标控制”5万元规定与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工作制度中的3万元不一致。
整改情况:一是南平分中心于2024年8月12日组织干部职工学习《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财政部关于全面推进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指导意见》(财会〔2015〕24号)等有关规定。二是南平分中心对《内控管理手册》和《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工作制度》进行自查,对制度内容有前后矛盾、不一致或不合理的地方进行修订,并于2024年8月1日印发《福建省南平水文水资源勘测分中心关于下发制度汇编和内控制度的通知》(南水文〔2024〕48号),将《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工作制度》和《内控管理手册》中的“项目招标控制”进行统一。三是2024年9月25日,省中心党委书记、主任带队赴南平分中心推动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并对领导班子、支委及有关人员开展了集体谈话;2024年9月10日,省中心班子成员带队赴南平分中心指导、推动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
(6)漳州分中心未对主任办公会、班子会议和支委会采购标准权限明确。
整改情况:一是漳州分中心分别于2024年6月14日、2024年9月12日组织干部职工学习《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财会〔2012〕21号)、《财政部关于全面推进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文件。二是修订《漳州水文水资源勘测分中心采购业务内部管理暂行规定》(漳水文党〔2024〕17号)并于2024年6月14日印发,明确了采购标准权限,规范采购活动有序进行。三是2024年9月20日,省中心党委书记、主任带队前往漳州分中心推动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并对班子成员、支委及相关人员开展集中谈话;2024年9月3日,省中心班子成员带队前往漳州水文分中心开展巡察整改督导工作。
2.采购招投标过程还不够严谨
(1)省水文中心2022年福建省水文信息化建设框架设计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确定设计单位,中标价46.8万元,由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参与投标的3家单位同属于同一管理关系的关联单位。
整改情况:一是省中心于2024年9月11日组织各科室负责人集中学习《福建省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福建省招标投标条例》等相关法规文件。二是省中心于2024年8月12日邀请专业律师开展全省水文系统《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视频培训。三是成立由班子成员任组长的工作专班,对2022年福建省水文信息化建设框架设计项目采购过程进行全面调查核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第三十九条规定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的情形第四款“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该项目3家投标单位均为独立法人事业单位,单位负责人不为同一人,且3家投标单位的上级单位为行政机关,不属于《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的串标情形。经与招标单位确认,3家单位均符合投标资质要求。
(2)龙岩分中心2023年龙岩九龙江测区东兴水文站观测通路修缮项目采用3家询价方式确定中标单位,中标价为11.98万元,中标的公司与另一家竞标单位有关联关系。
整改情况:一是龙岩分中心于2024年8月12日、2024年8月29日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政府采购管理、招标投标制度的法规政策,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招标采购管理水平。二是龙岩分中心于2024年8月13日印发《龙岩水文水资源勘测分中心关于印发<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的通知》(岩水文办〔2024〕21号),对《采购业务内部管理暂行规定》等内控制度进行修订,增加对参与竞标单位加强资格审查的相关内容,进一步规范自行组织邀请招标的工作流程。三是龙岩分中心成立由班子成员担任组长的工作专班进行调查,经核实,中标公司(福建凯幕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兼高管)是另一家竞标单位(福建元亨利贞建设发展工程有限公司)的股东,询价小组工作不仔细,没有很好履行监督责任,未及时发现中标公司与另一家竞标公司存在关联关系。分中心党支部已于2024年9月27日对项目经办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四是2024年9月19日,省中心党委书记、主任带队赴龙岩分中心推动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并对领导班子、支委及相关人员开展了集体谈话;2024年9月5日,省中心班子成员带队赴龙岩水文分中心指导、推动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
(3)漳州分中心2022年中小河流水文监测站点运行维护购买服务项目116万元,招标文件设定“年度考核合格分值80分以上,可以续签下一年度运行维护合同”,招标文件设置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漳州分中心于2024年6月14日、2024年9月12日组织干部职工学习《福建省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福建省招标投标条例》等相关法规文件,明确编制招标文件的相关要求,提高人员采购专业水平。二是漳州分中心进一步强化预算管理,对今年以来采购项目的招标文件开展自查自纠,并要求各科室、测站务必对招标文件中相关条款从严审核把关,杜绝类似问题发生。三是2024年8月12日省中心视频连线组织全省水文系统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培训,并要求各分中心加大对招投标项目的管理。四是漳州分中心于2024年9月13日举办招标投标法学习培训,进一步规范招投标工作,强化对招投标全过程的监督管理,杜绝招投标过程不严谨问题。五是2024年9月20日,省中心党委书记、主任带队前往漳州分中心调研指导水文工作,推动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并对班子成员、支委及相关人员开展集中谈话;2024年9月3日,省中心班子成员带队前往漳州水文分中心开展巡察整改督导工作。
(4)南平分中心2022年中小河流水文监测站点运行维护购买服务项目280万元,招标文件均设定“一年服务期满后,中标人在服务期限内完全满足招标文件和采购合同要求且服务质量良好的,采购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与中标人续签一年(采购人最多可与中标人续签两次)”,招标文件设置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南平分中心对招标文件内容设置不规范问题进行自查和反思,于2024年8月12日组织财务科人员及各站、科室负责人认真学习《福建省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等法规制度,提升干部职工的专业能力和责任心,为完善编制流程、确保招标文件的质量符合要求、招标活动的顺利进行提供有力保障。二是南平分中心向南平市财政局、采购办等相关单位进行政策咨询,进一步强化项目招标文件编制的规范、严谨、准确。三是省中心2024年8月12日视频连线组织全省水文系统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培训,并要求各分中心加大对招投标项目的管理。四是南平分中心于2024年8月12日组织干部职工学习招投标、政府采购相关法规文件,进一步规范招投标工作。五是2024年9月25日,省中心党委书记、主任带队赴南平分中心推动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并对领导班子、支委及有关人员开展了集体谈话;2024年9月10日,省中心班子成员带队赴南平分中心指导、推动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
3.项目管理不规范
(1)个别项目先开工后签合同
南平分中心2023年实施的水文站水位、雨量设备修复采购设备采购(修缮或修复),保函、合同、开工日期顺序颠倒。
整改情况:一是南平分中心于2024年8月12日通过视频会议组织财务及各站、科室负责人学习相关采购法、合同法和项目管理办法,规范合同签订、项目验收等程序,提高项目管理能力。二是南平分中心组织对时间逻辑错误的记录进行梳理核实,确定开具保函、签订合同、开工的真实日期,并对时间逻辑错误的记录进行更正。三是成立由分中心书记、主任担任组长的工作专班对该项目流程进行两轮的调查核实,并由省中心该项目牵头领导组织有关业务科室对相关佐证材料进行审核把关,经核实,该项目为货物类政府采购项目,2023年11月23日开标,2023年12月1日签订合同,2023年12月6日开具保函,2023年12月18日到货验收,2023年12月18日支付第一期合同款(合同总金额的30%)。根据双方签订的《福建省政府采购合同(货物类)》第七条“资金支付方式、条件和时间”规定,“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合同签订后,甲方收到履约保证金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第一期合同款的支付日期(2023年12月18日)在保函日期(2023年12月6日)之后,因此,保函、合同日期顺序未颠倒。因经办人工作态度不认真、工作责任心不强,编制验收鉴定书时未仔细检查,将“开标时间”错写成了“开工时间”,导致合同、开工日期顺序颠倒,未发现其他违规违纪问题。南平分中心党支部于2024年9月12日对经办人进行提醒谈话。四是2024年9月25日,省中心党委书记、主任带队赴南平分中心推动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并对领导班子、支委及有关人员开展了集体谈话;2024年9月10日,省中心班子成员带队赴南平分中心指导、推动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
(2)个别项目时间逻辑存在错误
漳州分中心综合楼大院场地建设工程“施工技术方案申报表”申报的总监工程师确认时间与合同工程开工通知时间颠倒,完工验收时间2021年12月30日与竣工验收时间2021年11月30日时间颠倒。
整改情况:一是漳州分中心于2024年9月12日组织分中心干部职工学习《建设项目内部管理办法》(漳水文〔2024〕70号)等相关制度规定,提高相关人员业务水平。二是漳州分中心于2024年7月15日组织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等有关人员对时间颠倒问题进行现场核实复盘,并作出情况说明。三是成立由分中心副主任担任组长的工作专班,对时间颠倒问题进行调查,经核实,漳州分中心综合楼大院场地建设工程流程符合规范,但在补充完善资料档案过程中,总监理工程师在《合同项目开工申请表》签批日期填写笔误,错把2021年8月31日填成2021年8月30日;《竣工验收报告》建设单位负责人审签日期填写笔误,错把2021年12月30日填成2021年11月30日;其余内页资料时间填写均正确无误,未发现其他违规违纪问题。四是2024年9月20日,省中心党委书记、主任带队前往漳州分中心推动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并对班子成员、支委及相关人员开展集中谈话;2024年9月3日,省中心班子成员带队前往漳州水文分中心开展巡察整改督导工作。
(3)部分基建项目结算不符合规范
龙岩分中心2022年7月和2023年9月实施的一至三楼水电改造、一至三楼隔墙、二楼机房搬迁等3个项目,均通过询价方式确定中标单位,中标价为10.9万元、19.2万元、16.5万元,项目实施完成后验收未对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与原中标清单进行逐项核实,也未委托专业机构对项目的实际完成工程量进行结算审核,直接按照中标总价进行结算。
整改情况:一是龙岩分中心于2024年8月21日组织干部职工对分中心新修订的《建设项目内部管理办法》(岩水文办〔2024〕21号)进行宣贯学习,提高相关人员业务水平。二是龙岩分中心委托福建三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2022年7月和2023年9月实施的一至三楼水电改造、一至三楼隔墙、二楼机房搬迁等3个项目的实际完成工程量进行补充结算审核,结算审核结果分别为12.1673万元、19.8275万元、17.1102万元,均高于合同价,双方同意按合同价结算。三是龙岩分中心对建设项目内部管理办法等内控制度进行修订,并于2024年8月13日印发《龙岩水文水资源勘测分中心关于印发<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的通知》(岩水文办〔2024〕21号),进一步明确项目验收等有关流程,规范工程项目管理。四是龙岩分中心成立由班子成员任组长的工作专班进行两轮的调查核实,并由省中心该项目牵头领导组织有关业务科室对相关佐证材料进行审核把关,经核实,龙岩分中心在项目完工后组织施工方和分中心相关人员对项目进行完工验收时,在本身对此类项目专业知识不熟悉的情况下,未委托第三方公司进行工程量结算,仅参照《工程预算书》工程量清单进行核对,认为实际工程量多于预算工程量清单,又认为双方签订的合同中已约定工程总造价,在经双方协商后一致同意按合同总造价进行结算,因项目经办人业务能力不精、责任心不强,工作不够负责,导致项目结算不符合规范,未发现其他违规违纪问题。分中心党支部于2024年9月27日对2名项目经办人进行了提醒谈话。五是2024年9月19日,省中心党委书记、主任带队赴龙岩分中心推动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并对领导班子、支委及相关人员开展了集体谈话;2024年9月5日,省中心班子成员带队赴龙岩水文分中心指导、推动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
4.固定资产管理不严格
(1)漳州分中心2021-2023年购置厨房用具等11批次计19.34万元,未编制支出预算。
整改情况:一是漳州分中心于2024年6月14日、2024年9月12日组织分中心干部职工认真学习《福建省省直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办法》(闽机管综〔2023〕131号)《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调整省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和办公家具购置费预算标准的通知》(闽财资〔2021〕3号)等预算编制、固定资产采购和管理相关制度。二是漳州分中心于2024年9月12日召开预算执行进度推进会,会议强调应当根据单位实际需求和相关标准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并严格执行,今后将举一反三,加强对政府采购业务预算与计划的管理,提升预算编制水平,强化预算执行能力。三是2024年9月20日,省中心党委书记、主任带队前往漳州分中心推动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并对班子成员、支委及相关人员开展集中谈话;2024年9月3日,省中心班子成员带队前往漳州水文分中心开展巡察整改督导工作。
(2)南平分中心截至2023年底实有数码相机6台,超编制人数5%配置,超配3台。
整改情况:一是南平分中心于2024年8月12日、2024年8月20日组织分中心及县(市、区)财务、资产管理等相关人员开展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及采购、资产报废等相关规定程序的学习。二是南平分中心领导多次在会议上要求财务、资产管理等相关人员加强固定资产管理、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办法等制度的学习,不断提升业务能力。三是南平分中心于2024年4月25日对达到报废期限且已无法使用的3台数码相机办理报废手续,当前固定资产台账上还留存3台数码相机,符合单位人数5%的配备要求。四是2024年9月25日,省中心党委书记、主任带队赴南平分中心推动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并对领导班子、支委及有关人员开展了集体谈话;2024年9月10日,省中心班子成员带队赴南平分中心指导、推动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
(3)省水文中心2023年部分固定资产购置,有的经办、验收为同一人,有的未办理验收手续。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8月2日组织省中心中层以上干部参加资产管理、预算管理、财务管理、内控管理等有关文件的专题学习。二是2024年6月21日印发《省水文中心常用报销有关财务政策解答》,将原有表单进行调整完善,明确各类报销需附验收相关材料及有关流程,进一步明确固定资产购置中经办、验收等岗位责任,同时要求资产管理人员加强固定资产入账审核工作。
(4)南平分中心2023年部分固定资产购置,有的经办、验收为同一人,有的未办理验收手续。
整改情况:一是南平分中心于2024年8月12日、2024年8月20日组织资产管理人员学习预算编制、固定资产采购和管理等相关制度。二是对2023年10月23日到货的服务器签收材料补充经办人和验收人,对2023年9月23日完工的洋口水文站沉砂池清淤项目补办验收手续,同时对固定资产管理流程进行修改,进一步细化固定资产购置中经办、验收等流程,明确岗位责任。三是2024年9月25日,省中心党委书记、主任带队赴南平分中心推动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并对领导班子、支委及有关人员开展了集体谈话;2024年9月10日,省中心班子成员带队赴南平分中心指导、推动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方面
1.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还需压实
(1)学深悟透上有差距
2021年以来,省水文中心党委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历次中纪委全会上的重要讲话、中纪委全会和省纪委全会精神时,研究提出的贯彻意见与单位实际结合还不够紧密。
整改情况:一是省中心于2024年9月14日党委会再次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纪委全会上的重要讲话、中纪委全会和省纪委全会精神,及时跟进学习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防汛抗旱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等,并紧密结合水文实际,提出贯彻意见。二是2024年9月9日印发《省水文中心党委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第一议题”学习制度的通知》(闽水文党函〔2024〕37号),要求全省水文系统党组织要坚持常态化、规范化、实效化贯彻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工作思想、细化为任务举措、实化为具体行动,有力推动水文事业发展;2024年9月11日召开全省水文系统视频会议对“第一议题”制度的严肃性和重要性再学习再强调,要求各单位要紧密结合实际提出贯彻落实意见。
(2)压力传导上还不够实
2021年以来,省水文中心召开党的工作暨党风廉政建设、重大节日期间廉政教育提醒视频会议,漳州、南平分中心有的党小组没有传达。
整改情况:一是漳州分中心党支部于2024年9月13日召开党小组会、南平分中心党支部于2024年8月9日召开党员大会专题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等。二是漳州、南平分中心按要求强化压力传导,漳州分中心党支部于2024年8月8日结合党纪学习教育对党小组会议学习记录、会议签到等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南平分中心于2024年8月23日以支部书记督导第一党小组、副书记督导第二党小组的方式对党小组会议学习情况进行了抽查。三是漳州、南平分中心按要求根据分中心科室和基层测站党员的工作性质、特点调整党小组,明确党小组组长工作职责和党小组基本任务,并定期召开党小组会议,及时传达上级党组织的工作部署精神。四是2024年9月20日、2024年9月25日,省中心党委书记、主任带队赴漳州、南平分中心推动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并对领导班子、支委及有关人员开展了集体谈话;2024年9月3日、2024年9月10日,省中心班子成员带队前往漳州、南平分中心开展巡察整改督导工作。
(3)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效果还不够扎实
有的党员、干部党纪党规学习没有入脑入心,对40名同志挂证取酬被问责、1名同志被行政拘留的反面典型警示教育还需进一步加强。
整改情况:一是省中心党委于2024年4月30日、2024年9月14日分别通过视频连线全省水文系统召开五一和端午、中秋和国庆节前廉政教育工作部署会,传达上级有关文件精神、通报反面典型案例,2024年7月3日观看《对违规吃喝常抓不懈》警示教育片,发送廉政提醒短信等形式常态化开展廉政教育;2024年6月3日至7月5日全省水文系统开展“学知明守‘纪’在心 修身克己‘律’在行”党纪学习教育知识测试等,进一步强化党员、干部党纪廉政教育入脑入心、刻印在心、提高免疫能力。二是省中心党委书记于2024年6月28日为全系统党员、干部讲《以严的基调全面加强纪律建设》党纪专题党课;省中心纪委书记于2024年6月27日讲《“以‘恒、省、实’持续推动党的纪律教育》廉政微党课;七一前,全系统党支部书记在各自领域讲党纪专题党课12场;2024年7月24日省中心纪委委员及各支部纪检委员讲廉政微党课;省中心领导班子成员在不同场合、不同层面,深入基层开展宣讲,以讲促学,在全系统营造学党纪、守党规良好氛围。三是2024年7月23日通过视频连线方式开展以案说法、以案明纪的反面典型警示教育宣讲活动,全省水文系统11位党员、干部通过深化运用《全国水利行业部分违规违纪典型案例汇编》《福建省水利行业部分违规违纪典型案例汇编》《政商交往指导案例》等进行宣讲,让党员、干部更加明白哪些“雷区”不能踩、哪些“红线”不能碰,引导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4)对巡察、审计发现的问题整改跟踪督促还不够有力,部分问题仍未整改到位,需压紧压实整改工作。
整改情况:一是省中心党委多次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关于二十届中央第二轮巡视情况的综合报告》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进一步提高对巡察、整改工作认识,强化组织领导,压实主体责任,扎实履行整改工作跟踪督导的职责使命,巡察整改期间省中心领导召集有关分中心及科室协调推进整改工作22场次、到有关分中心督导整改工作8次。二是2024年8月28日省中心印发了《福建省水文水资源勘测中心关于开展内部审计整改联合会审的通知》(闽水文函﹝2024﹞44号),进一步凝聚合力,做深做实“后半篇”文章,提升内部审计整改质效。三是根据内部审计整改联合会审的通知要求,分管领导召集相关职能部门对水文系统内部审计问题整改进行重新梳理,认真逐一审核,进行分析研判,提出初步审核意见,经党委会研究审定,向有关分中心反馈落实整改。截至目前,巡察、审计中发现的未整改到位的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
2.基层组织建设较为薄弱
(1)议事决策不够规范
①福州分中心存在超过一百万的采购项目未过支委会。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完善《中共福建省福州水文水资源勘测分中心支部委员会工作规定》(榕水文党〔2024〕19号)并于2024年9月12日印发、《福建省福州水文水资源勘测分中心领导班子议事规则》(榕水文党〔2024〕18号)并于2024年9月12日印发,明确20万以上项目的支委会议事规则和程序。二是修订完善《福建省福州水文水资源勘测分中心政府采购内部管理暂行规定》(榕水文办〔2024〕54号)并于2024年9月12日印发,细化20万以上资金的政府采购预算、计划、组织实施等工作流程和监督机制。三是省中心班子成员于2024年10月9日赴福州分中心对规范议事决策的重要性进行再次强调,要求分中心要严格按照相关法规制度,加强管理、科学决策。
②南平分中心支委会、班子会议题定位不清,涉及重大金额、预算申报的事项未上支委会研究,“三重一大”议事规则还不够明晰。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修订《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工作制度》《党支部议事制度》,并于2024年8月1日印发《福建省南平水文水资源勘测分中心关于下发制度汇编和内控制度的通知》(南水文〔2024〕48号),明确议事形式、议事内容,对“三重一大”议事规则进行明确。二是南平分中心于2024年8月20日组织干部职工学习新修订的《内部控制管理手册》《国有资产内部管理暂行规定》《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工作制度》和《党支部议事制度》。三是2024年9月25日,省中心党委书记、主任带队赴南平分中心推动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并对领导班子、支委及有关人员开展了集体谈话;2024年9月10日,省中心班子成员带队赴南平分中心指导、推动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
(2)党小组组织功能有所弱化
①分中心党小组开展组织活动形式普遍单一,以政治理论学习为主(有的全年组织学习仅3、5次),谈心谈话、主题党日等活动开展较少。
整改情况:一是漳州分中心党支部2024年9月13日召开党小组会、龙岩分中心党支部于2024年7月29日召开党员大会、南平分中心党支部于2024年8月9日召开党员大会组织党员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央和国家机关党小组工作规则(试行)》等,并强调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关于党小组学习活动的有关规定。二是漳州、龙岩、南平分中心党支部根据党小组党员的特点,开展形式丰富的主题党日、志愿服务、谈心谈话等活动,自巡察以来,漳州分中心党支部开展了“强业务 促提升 保安全”等小组学习、活动共计11次,谈心谈话9人次;龙岩分中心党支部开展了“党纪学习守初心,廉洁家风进万家”等小组学习、活动共计10次,谈心谈话10人次;南平分中心党支部开展了“业务融合促发展、提振精神建新功”等小组学习、活动共计18次,谈心谈话20人次。三是2024年9月20日、2024年9月19日、2024年9月25日,省中心党委书记、主任带队赴漳州、龙岩、南平分中心推动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并对领导班子、支委及有关人员开展了集体谈话;2024年9月3日、2024年9月5日、2024年9月10日,省中心班子成员带队前往漳州、龙岩、南平分中心开展巡察整改督导工作。
②南平分中心未能提供党小组开展活动的相关记录,组织建设“最后一公里”未打通。
整改情况:一是南平分中心党支部结合水文系统党员分散各县(市、区)的工作实际,对原有两个党小组成员进行调整,任命两位业务骨干党员为党小组组长,明确工作职责。二是加强党支部和党小组的上下联动,进一步规范党小组活动记录,调整后的党小组采取“分散-集中-分散”形式开展业务交流、技能培训、党日活动等共计10次。三是2024年9月25日,省中心党委书记、主任带队赴南平分中心推动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并对领导班子、支委及有关人员开展了集体谈话;2024年9月10日,省中心班子成员带队赴南平分中心指导、推动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
3.干部队伍管理比较松软
(1)干部队伍管理措施还不严格
思想政治工作和谈心谈话制度落实不够有力,党管思想、党管工作、党管作风等作用发挥不够充分,对干部“八小时”之外监督不够有力,2021年以来,全省水文系统有73人次被问责处理。
整改情况:一是省中心党委书记、班子成员及各党支部书记讲专题党课,省中心纪委书记及支部纪检委员讲廉政微党课,增强党员、干部党性教育,营造崇廉尚洁良好氛围。二是2024年7月23日通过视频连线开展全省水文系统“纪法透视案促清廉”违纪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宣讲活动,通报违规违纪典型案例、观看《八小时之外》等警示教育片、举办党纪学习教育读书班和测试、建立科级以下干部廉政档案登记、修订岗位廉政风险、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整治等,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三是在全省水文系统开展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调研,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综合运用问卷调查、深入基层座谈和访谈等形式,结合水文实际,切实摸清情况、确定课题、找准问题、提出对策,截止目前,共形成10篇调研报告。四是2024年9月11日视频连线全省水文系统各单位中层以上人员集中学习党内法规及谈心谈话相关制度规定等,进一步强调贯彻落实谈心谈话制度重要性和必要性。巡察整改期间,省中心领导对新晋升干部、新录用干部、关键岗位等人员进行谈心谈话和集体谈话等,共57人次。五是修订完善《关于进一步加强水文测站管理的通知》(闽水文人〔2024〕27号)并于2024年9月14日印发,进一步加强水文干部队伍管理。
(2)执行回避制度还不够到位
在分中心个别人员转任时,落实干部任职回避制度还不够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相关分中心党支部于2024年9月召开支委会议,学习《公务员回避规定》,深入领会回避的具体要求,切实增强遵守《公务员回避规定》的意识。二是相关分中心严格按照《公务员回避规定》程序办理干部任职回避,已于2024年9月将有关同志工作岗位作了调整。三是相关分中心根据《公务员回避规定》完成相关人员岗位调整有关手续的办理,省中心党委于2024年9月24日对相关分中心人事工作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
(3)人事档案管理不够规范
省水文中心、南平分中心部分同志《干部提任纪实表》填写不规范或填写有误。漳州、南平、龙岩分中心存在干部专审表、年度考核登记表中未签字或盖章,个别档案资料未及时分类归档等情况。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8月8日举办省中心人事工作专题学习会,对《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纪实办法》进行深入学习,省中心人保科及宁德、三明、南平等分中心相关人员参加了学习。二是2024年5月11日组织全省水文系统人事干部视频连线,对人事业务相关工作进行具体解释,规范档案管理。三是2024年7月25日印发《关于开展干部人事档案相关工作的通知》(闽水文函〔2024〕11号),组织开展干部专审表、年度考核登记表自查工作,切实做好干部人事档案资料归档工作。
(四)聚焦落实巡视巡察、审计整改和成果运用情况
1.落实巡察、审计整改不够及时到位,2021年厅党组巡察组提出的省水文中心“部分固定资产超配、往来款项未及时清理”等两个问题,目前还未整改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编制印发《巡察、审计整改学习材料汇编》,并于2024年8月2日组织省中心中层以上干部开展有关固定资产、财务方面的培训,集中学习了资产管理、预算管理、财务管理、内控管理等相关政策文件。二是通过全面梳理、分析原因,对符合报废条件的相关资产进行报废,目前资产配置数量已符合标准。三是对巡察提出的对往来款项未处理的情况进行逐一分析处理,其中泉州分中心德化水文站竣工验收尾款,已于2024年5月27日按要求完成支付。其他两笔款项已完成处置:1.安溪水文站ADCP栈桥工程竣工验收尾款,根据泉州分中心提供材料显示承建单位拒收函件、承建人放弃该款项;2.原职工抚恤金和过节费,在相关人员在知晓相关费用的情况下,近十年无人申领。以上两笔款项已邀请第三方机构做经济鉴证并出具了经济鉴证证明,并于2024年10月9日按照鉴证建议进行处置。
2.2021年12月,省水文中心对龙岩分中心原主任离任审计提出的“银行实体账户过多、三年以上往来账未清理”等两个问题,目前还未整改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龙岩分中心于2024年6月7日、2024年7月30日组织财务人员专题学习了《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资金、财务管理制度,并选派分中心财务和资产管理人员参加省中心组织的财务培训。二是龙岩分中心对“银行实体账户过多、三年以上往来账未清理”等两个问题进行全面梳理,于2024年7月29日、2024年9月9日召开班子会分析结症原因,研究制定整改方案。三是针对“银行实体账户过多、三年以上往来账未清理”问题,龙岩分中心分项落实整改:1.针对“银行实体账户过多”的问题,龙岩分中心对6个银行账户进行分类处置,现只保留龙岩市建行、漳平农行等2个账户,其余账户已办理注销手续。2.针对“三年以上往来账未清理”的问题,龙岩分中心对涉及的3笔款项进行分类处置:(1)其他应收款2项,分别为观音桥水文站城建押金(9,183.00元)、华润水泥(龙岩适中)有限公司技术服务费(12,000.00元),龙岩水文分中心根据福建天岩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建议作损失处理”的法律意见书、福建中信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经济鉴证报告及其他说明文件,对坏账损失作报批处理。(2)其他应付款1项,即集资建房款(1,665,680.00元)。龙岩分中心已召集曹溪职工住房相关人员召开会议,传达厅党组第二轮巡察一组巡察反馈意见,并组织财务及相关人员对该项其他应付款进行认真全面的清理,查明产生挂账的前因后果,该项其他应付款是2003年由龙岩市发改委批准建设龙岩分中心监测预报中心时,为解决职工住房问题,收取的职工集资建房款,现该房产权为福建省龙岩水文水资源勘测分中心所有。2007年经《福建省水文水资源勘测局关于曹溪职工住房处理的批复》(闽水文〔2007〕办162号)文件批复,由出资人员与单位签订租住协议,实行以息(集资款产生的利息)代租(签订协议时当地房屋市场出租价计算),每年结算一次。该款至2023年已抵扣179150.26元,剩余1486529.74元,龙岩分中心已做了账目调整,今后坚持每年调账一次,直至扣完为止。四是2024年9月19日,省中心党委书记、主任带队赴龙岩分中心推动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并对领导班子、支委及相关人员开展了集体谈话;2024年9月5日,省中心班子成员带队赴龙岩水文分中心指导、推动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
3.2023年11月,省水文中心对南平分中心原主任离任审计提出的“应收款未及时清理、未按合同约定退还质保金”等两个问题,还需抓紧整改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南平分中心于2024年8月12日通过视频会议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合同规定内容,组织相关人员特别是财务人员对合同履约条款、合同期限、项目验收等重要环节进行学习培训。二是南平分中心对“应收款未及时清理、未按合同约定退还质保金”等两个问题进行全面梳理、分析原因:1.“应收款未及时清理”的款项为市财政局房改款余额54029.19元,该款项属于住房专户资金,存放在南平市财政局住房专户资金。南平分中心立行整改,经申请南平市财政局在2024年5月13日将该房改款余额54029.19元全部返回到南平分中心账户。2.“未按合同约定退还质保金”的项目为武夷山水文站旧站房修缮工程质保金1876元,按合同约定应在2019年10月29日前退还质保金,因施工单位未能提供相关资料而无法按合同约定退还质保金。经南平分中心财务多次催促后,在收齐施工单位材料后已于2021年3月11日退还质保金1876元。三是南平分中心深刻吸取教训,举一反三补齐工作短板,要求各部门做好项目质保金退还时间节点备注,督促合同乙方及时按照合同时间节点办理质保金退还手续,并由分中心人秘科负责督促检查。四是南平分中心不断强化培育干部职工契约精神,多次在视频会议上要求各站科室经办人员严格遵守内控制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履行合同条款。五是2024年9月25日,省中心党委书记、主任带队赴南平分中心推动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并,对领导班子、支委及有关人员开展了集体谈话;2024年9月10日,省中心班子成员带队赴南平分中心指导、推动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厅党组第二轮第一批巡察一组巡察福建省水文水资源勘测中心期间,未收到巡察组移交相关的信访件和问题线索。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和措施
目前,厅党组第二轮第一批巡察一组反馈的3个方面11个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下一步,省水文中心党委将着眼“强引领、抓关键、重长效、促发展”,加强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坚持问题导向,注重举一反三,突出标本兼治,以坚决的态度、有力的举措、扎实的作风,将整改成果转化为加强党的建设、落实主体责任、推动水文发展的实际成效。
(一)突出政治功能,强化党建引领,旗帜鲜明抓好政治机关建设
一是进一步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二是进一步抓好抓实“第一议题”制度的落实,不折不扣地落实好党中央决策部署、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以及省水利厅党组工作安排,以旗帜鲜明的政治担当和行之有效的务实举措,把“两个维护”体现在行动上、落实到工作中。三是进一步提升党建引领,坚持党建、业务工作深度融合的长效机制,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持续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巩固提升福建水文“1+3+8”党建品牌链,扎实推动水文高质量发展。
(二)压紧压实责任,推动自我革命,驰而不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一是坚持压紧压实各级党组织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省中心党委充分发挥好牵头抓总、统筹协调、组织推动、监督检查和示范带动的作用。领导班子成员紧密结合分管领域工作实际,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把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任务落实到具体工作中。二是坚持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驰而不息正风肃纪反腐。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持续深化纠治“四风”,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三是坚持组织领导与督促指导,强化对所属各党支部监督指导,严格基层、测站干部管理,严肃处理违规违纪人员。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精准化、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
(三)巩固整改成果,擘画发展蓝图,建章立制稳步推进长治长效
一是进一步强化对巡察整改成果的运用,执行好集中整改阶段建立完善的各项制度,坚决维护巡察整改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二是始终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扎实做好巡察整改后续工作,推进整改常态化、长效化、全覆盖,使整改成果转化为提高水文队伍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的内生动力。三是主动将巡察整改与中心工作紧密结合,发挥好水文服务大局的作用,加快推进“十四五”项目建设等工作,深化拓展“三争”行动,高效优质服务“四大工程”建设,以钉钉子精神抓好水文改革举措落实,有力保障“活优富美”新福建建设,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福建篇章作出水文新贡献。
中共福建省水文水资源勘测中心委员会
2024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