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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省水利厅党组第一轮巡察一组巡察福建省
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省水科院 发布时间:2024-02-04 17:10 点击数:{{pvCou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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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厅党组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358日至67日,省水利厅党组第一轮巡察一组对我院开展巡察。82日,厅党组巡察办向水科院党总支反馈了巡察意见。

在省水利厅党组巡察办、驻厅纪检监察组的有力指导下,水科院党总支即知即改、建章立制、举一反三,高位推动巡察整改工作。针对省水利厅党组巡察办反馈的4个方面10个问题26个整改项(含反映重点人的问题线索2条),已完成23个整改项;其他3个整改项需进一步落实。现将整改落实情况通报如下:

一、强化政治担当,坚决扛起巡察整改政治责任

对省水利厅党组巡察办反馈的意见,我院党总支高度重视、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并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的重要标尺,以坚决的态度、有效的措施,不折不扣地把落实巡察整改作为当前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来抓。

(一)强化组织领导,形成整体合力

202382日上午巡察反馈意见会后,水科院党总支迅速行动,立即召开院党总支会议,成立院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巡察整改工作的统筹协调、督促检查。院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院党总支书记、院长担任组长,院党总支委员、副院长、院第一党支部书记担任常务副组长,其他领导班子成员担任副组长,院副总工程师、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院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与省水利厅党组巡察办联系并做好巡察整改期间的日常工作。

院党总支书记、院长认真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挂帅负总责,其他院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按照责任分工,团结协作、齐抓共管。82日下午,召开院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915日,召开院党总支巡察整改工作推进会,听取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形成上下联动促巡察整改、齐心协力抓落实的良好局面,共同推进巡察整改工作。

(二)加强理论学习,提高思想认识

810日,水科院党总支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开展巡察整改专题学习,学习《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讲话精神;814日,组织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集中学习,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重要讲话精神。

同时,院党总支通过坚持常态化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不断深化思想认识、提升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做好巡察整改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以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的坚决态度和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三)细化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

水科院党总支强化巡察整改主体责任,紧紧围绕巡察反馈意见和整改工作要求,认真学习领会,强化思想认识,以问题为导向,认真剖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深入反思、防微杜渐、警钟长鸣。根据标本兼治、举一反三的原则制定整改措施,并于810日汇总形成《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按照整改工作落实落细的原则,将具体任务分解细化到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并明确时间节点,扎实做好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

(四)坚持建章立制,巩固整改成果

水科院党总支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坚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在件件有着落上集中发力,做到整改一个、销号一个;并通过加强制度建设,完善长效机制,推进标本兼治。829日,院党总支召开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持续巩固、提高巡察整改成效。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水利厅党组工作要求方面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到位

1)第一议题制度执行不够规范。未能充分结合我省水利建设分析现状、查找问题,形成贯彻落实意见。

整改情况:一是2023810日,院党总支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讲话精神,并开展学习心得交流。二是98日,院党总支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议,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讲话精神,结合实际,提出贯彻落实意见(闽水科纪〔202322号)。三是98日,经院党总支会议研究,制定《水科院党总支工作规则(试行)》,把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作为院党总支会“第一议题”优先安排,第一时间跟进落实。四是1024日,院党总支召开思想政治工作专题会议,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全国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会议精神,并结合实施省委“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水利科研工作和单位实际,提出贯彻落实意见(闽水科纪〔202330号)。

2)“十六字”治水思路落实不够全面。用“十六字”治水思路指导科研服务工程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有待提高。

整改情况:一是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三会一课”、青年理论学习小组、周二周四晚上政治学习等载体,在全院范围内开展学习《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关于治水的重要论述》的心得体会交流,并将心得体会汇编成册。二是进一步梳理总结课题研究成果应用情况。2020-2023年结题及在研课题共18项,部分已应用于建管实际并取得良好实效,如《现浇植生型生态混凝土应用技术研究》研发一套适用于护坡护岸用生态混凝土施工应用的表面振捣器,该设备在闽江防洪工程德化段(二期)工程中进行了应用,经检测应用效果符合预期目标;《构建山区河流生态堰坝关键技术研究》课题提出的生态堰坝建造技术,已应用于永春县东关镇生态堰坝改造项目和平和县大溪镇生态堰坝建设项目,达到改善河流生态系统、保护鱼类、减少河道淤积等效果;《浆砌石拱坝缺陷的检测与修复加固关键技术研究》课题创建了浆砌石拱坝隐覆表面下裂缝、渗漏缺陷无人机视觉与热成像量化检测技术、浆砌石拱坝与缺陷数据的三维可视化分析应用技术,已应用于葫芦门水库,对葫芦门水库的浆砌石拱坝坝面裂缝、渗漏等病害缺陷进行了无损检测和安全性评估;《基于测雨雷达的中小流域山洪精细化预报与减灾关键技术研究》该课题成果“基于天气雷达的中小河流域降雨定量预报技术、测雨雷达数据和山洪模拟模型相结合的山洪模拟技术和基于大数据和人工智能驱动的山洪灾害预报预警系统等模块”已由泉州市洪水预警报中心开发封装为桃溪流域洪水预报预警模块,嵌套于泉州市防汛系统,提高了桃溪流域山洪预报的精度并延长预见期。三是完成科研课题申报评审评分表的评分指标调整,进一步引导课题组提升研究成果解决工程实际问题的能力;并在2023818日召开的2024年度科研课题申报评审会中,采用调整后的科研课题申报评审评分表为课题评分,强化实用性,推选新的科研课题。

3)对统战工作开展不够到位。对新时期党的统战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对党外干部的政治引领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2023913日,院党总支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学习研讨统战方针政策,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重要论述等相关内容,学习《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并开展学习心得交流。二是913日,院党总支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议,传达学习《中共福建省水利厅党组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统一战线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闽水党组〔20235号)文件精神,结合实际,提出贯彻落实意见(闽水科纪〔202323号)。三是以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为契机,积极组织党外人士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8月份党外人士参加学习达48人次,进一步强化对党外人士政治引领。四是109日,召开院统战工作座谈会,组织党外人士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重要论述,传达党中央、省水利厅党组等相关文件精神和院党总支贯彻落实意见,听取意见建议,积极发挥党外人士民主监督、建言献策、投身水利科研工作等作用,做到同心聚力、同向发力、共谋发展。

4)主题教育开展不够深入。组织氛围还不浓,特色做法和进展成效的宣传报道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对照主题教育实施方案,通过院理论学习中心组、“三会一课”、青年理论学习小组等深化理论学习,常态化开展周二周四晚的政治学习,带领党员干部开展各类学习达1500余人次,推进理论学习向普通党员干部延伸。二是召开主题教育调研成果交流及成果转化分析会,建立调研成果转化运用清单,提出7条工作举措,谋划制定《水科院2023-2025年科研工作三年行动方案》。三是通过院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研讨、院领导党课宣讲、“线上课题”专题辅导、党员干部心得体会交流、主题党日等方式,积极营造主题教育组织氛围。四是利用单位微信工作群、电子展示宣传屏、宣传板等媒介加强主题教育宣传引导,并在水利厅网站上发表各类报道23篇,宣传主题教育的特色做法与进展成效。五是将党员干部心得体会交流材料汇编成册,积极展示主题教育成果。六是2023822日,召开主题教育自查评估会,面向全院党员干部职工开展随机测评,并组织开展各部门及工青妇负责人、党外人士代表、群众等座谈交流。七是829日,召开院党总支主题教育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入查摆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并于913日向省水利厅党组报告会议情况,同时抄送厅机关党委、厅党组巡察办;院二级党支部认真开好主题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并及时做好材料归档。

2.推动工作落实服务高质量发展不够有力

1)水利科研成果推进力度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一是加大水利科研工作推进力度,在2023年立项5项课题的基础上,通过严格的申报评审,2024年度审定申报福建省水利科技项目6项、院内科研项目3项。二是2023818日,经院党总支会议研究,制定《福建省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2023-2025年科研工作三年行动方案》,明确了未来三年我院开展科研工作的重点指标,涉及立项数、获奖数等。计划开展科研项目30余项,其中新谋划的科研项目20项,重点扶持3项以上科研项目争创省部级科技进步奖,力争1项科研成果获二等奖及以上。

2)水利科技成果转化工作不够重视

整改情况:一是梳理国家、部、省、厅有关支持科技成果转化的政策和文件以及我院相关管理办法,于2023925日汇编成册《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相关文件选编》,并印发各部门学习领会。二是109-10日,由院分管领导带队分别走访省科技厅发展规划与政策法规处、成果转化处和省水利厅水土保持与科技处,寻求上级部门指导相关科技成果转化政策和转化程序,得到了相关部门的指导与支持,并根据相关文件完善转化实施流程。1013日,经院党总支会研究同意,印发了《科技成果转化类实施流程(试行)》。三是梳理我院“十二五”以来取得的科技成果,其中科研课题报告共计44篇、发明专利8项、实用新型15项、软著11项。四是818日,召开水科院科技成果转化专题会议,推选出“一种可隐藏的防浪墙”实用新型专利和“软土地基分级加荷计划系统”软件,作为第一批科技成果转化项目进行推进。1024日,经院党总支会议研究,同意以上2个项目实施转化,并在福建省科技成果转化公共服务平台上挂牌。目前“一种可隐藏的防浪墙”的专利实施许可已确定技术需求单位。

3)预算绩效管理不够到位。年度预算执行率偏低,部分科研项目外协业务执行逾期。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结余资金使用机制,加大预算和结余资金统筹力度,年度结余结转资金全部整合列入下年度预算。二是针对科研项目研究周期长的特殊性,加强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研究周期为2-3年的公益类科研和水利科研专项项目,在实施周期内实行滚动管理,合理确定项目分年度支出计划,促进跨年度预算平衡。三是对于连续结转规模较大的专项资金,加大新增科研课题经费投入,减少下年度预算安排。四是督促课题组严格执行预算安排,根据课题进度落实预算计划。五是加强科研项目的进度管理,加强合同的审核和管理,根据《合同登记表》登记情况提醒并督促合同执行部门按合同约定履行合同。六是经核实,2020年“基于互联网+信息管理模式下的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监控关键技术研究课题的旧设备升级改造项目”(延时11月)、“基于测雨雷达的中小流域山洪精细化预报与减灾关键技术研究”(延时11月)、“应对闽江流域超标准洪水战略研究之堤坝溃坝情境下人员疏散模拟软件”(延时1月)、“龙江流域水质采集监测和水质污染源解析”(延时2月)、“多堰坝山区河流生态需水过程数值模拟及理论分析”(延时25月)等5个外协业务合同存在逾期,目前均已执行完成。其中,“多堰坝山区河流生态需水过程数值模拟及理论分析”因原项目负责人包秀凤离职,李世恩接手之后,需要重新梳理、熟悉项目情况,并受疫情影响,造成逾期时间较长。七是5个逾期外协业务合同的科研项目负责人均已提交书面材料,对存在逾期情况进行说明,合同逾期均受疫情影响;另对2020年以来20项(不含以上5项)科研项目外协业务合同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未发现存在合同逾期问题。八是对外协业务合同存在逾期一年以上的科研项目负责人给予批评教育,其他科研项目负责人分别给予提醒谈话。

3.意识形态责任落实不够全面

1)意识形态工作落实不够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2023109日,召开院党总支会议,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实际,提出贯彻落实意见(闽水科纪〔202326号)。二是在主题教育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中,院党总支领导班子成员已将履行意识形态工作情况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对照检查。三是相关院领导已在民主生活会或组织生活会上作自我批评。

2)意识形态宣传阵地不够完善

整改情况:一是通过党员先锋示范岗、电子宣传展示屏、公告栏等媒介,加强心得体会交流、成果展示,发挥宣传阵地的教育、示范、引导作用。二是强化宣传阵地建设管理,实施年度预算安排,完善院内场所、楼道走廊等处宣传栏板布设,宣传习近平总书记治水思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雷锋精神、廉政文化、单位党建品牌、主题教育做法与成效等内容。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机制不够健全

1)实现党的领导不够有力。议事决策程序不够规范,未明确院党总支会和院长办公会议事范围;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报告、党建工作总结报告查摆问题历年存在雷同现象,党组织对群众的意见要求重视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202398日,经院党总支会议研究,制定《水科院党总支工作规则(试行)》《水科院政务会议制度(试行)》,明确院党总支会和院长办公会的议事范围,规范议事决策程序。二是加强对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报告、党建工作总结报告等材料的审核把关,提高各类报告质量;对以上两个报告查摆问题历年存在雷同现象的办公室经办人,与其他问题一并处理,给予提醒谈话。三是针对群众的意见要求,通过谈心谈话、座谈交流等方式加强沟通,积极解决合理诉求,注重为职工办实事好事,改善了职工食堂、建立了妈妈小屋及职工活动室。

2)民主集中制落实不够全面。在重大资金安排方面没有院党总支集体讨论记录。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落实民主集中制,2023824日,召开院党总支会对2024年度预算编制资金安排集体研究(闽水科纪〔202321号)。二是109日,经院党总支会议研究,制定《“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实施办法》,进一步规范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的集体决策制度。三是开展单位内控制度修订工作,修订印发《水科院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试行)》《水科院合同管理办法(试行)》《水科院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试行)》《水科院差旅费管理办法(试行)》等制度,并严格按照内控相关规定执行。

3)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不够到位。未全面排查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关键岗位的监督管理,梳理本单位经济活动风险点,制定内控风险评估制度。

整改情况:一是院党总支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成立院风险评估工作小组(闽水科院〔202330号),制定《水科院内部控制管理风险评估机制》,加强对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关键岗位的监督管理。二是202398日,经院党总支会议研究,制定《福建省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水利行业资质审批(核)初审、核查工作实施细则》,加强对新增水利行业资质审批(核)预审职能的监督;根据工作流程,制定《水利行业资质审批(核)初审、核查工作风险点关键环节及对应廉政、纪律防控措施》,明确关键环节、重要节点的廉政防范措施;评审专家均签署专家廉洁自律保密承诺书。三是98日,召开院水利行业资质审批(核)初审工作廉政与纪律会议,强化对相关工作重点人员廉政监督。

2.政府采购风险防控不够有效

1)单位内控制度执行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一是经核实,2020年签订的福建水利水电多规格试验机工作测力仪等仪器设备的技术性能综合评价(合同金额9万元)存在直接采购确定服务单位、违反院采购内控管理制度的问题;2021年清洁服务(合同金额4.39万元)项目通过了市场比选方式确定中标单位,财务支付凭证中有市场比选采购记录表、营业执照、报价单等比选过程材料;2022年物业保洁服务(合同金额4.39万元)项目是根据2021年清洁服务合同中“合同期满经双方协商可再行续签”的条款进行直接采购确定,因经办人员对采购规定理解不够准确,存在违反院采购内控管理制度的问题。二是202369日,经院党总支会议研究,根据省水利厅最新的采购管理规定修订《水科院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试行)》,明确市场直购的限额,超限额标准的采购项目不得直接采购。三是加强采购全过程管理,加强《院政府采购审批表》的审核,在项目采购申请阶段按规定审核确认采购方式。四是717日,经院党总支会议研究,制定《水科院合同管理办法(试行)》,明确合同订立流程图,建立合同台账,统一合同编码,填写合同审批表,加强合同的审核和管理。五是对经办“多规格试验机工作测力仪等仪器设备的技术性能综合评价”的材料所责任人(合同委托代理人),给予批评教育;对经办“2022年物业保洁服务”的办公室责任人(合同授权委托人),与其他问题一并处理,给予批评教育。

2)采购流程相关资料存档管理不够完整。合同市场比选采购过程资料缺失、未归档;合同签订未见合同会签及审批过程资料;部分合同签订未见甲方主体授权书。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水科院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试行)》《水科院合同管理办法(试行)》等制度,规范采购流程、完善合同管理。二是加强采购全过程管理,通过采购全过程留档登记表做好采购项目的留痕归档,通过合同审批表加强合同签订的审核和管理。三是经核实,2020-2021年度有7份合同存在市场比选采购过程资料缺失、未归档的问题,对“办公楼与宿舍区线路分离改造”等2份合同的经办人,给予提醒谈话;对“零星修缮承包合同”等5份合同的办公室经办人,与其他问题一并处理,给予批评教育。

3)采购投标文件审核不够严格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市场比选项目采购管理,对参加的比选单位强化资格审查,并按省水利厅最新规定要求,在水利厅官网上公开限额标准以上项目的招标公告、中标单位。二是我院目前正配合驻厅纪检监察组了解有关问题。

3.财务管理不够规范

1)对差旅费、资产配置规定执行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2023620日,组织财务人员和资产管理人员开展相关规定的学习,并做好学习记录。二是728日,经院党总支会议研究,制定《水科院差旅费管理办法(试行)》,加强差旅费报销手续的规范化管理。三是20209月仍存在个别职工在出差过程中不依规报销差旅费用问题,水科院党总支已于2021621日以闽水科党〔20218号文通报责任人问责处理情况。四是经核实,2020年购置5台台式电脑、2022年购置2台电视机是根据当时科研课题、技术支撑工作实际需要进行配置,但存在超标准配置设备问题。对经办超标准购置5台台式电脑的办公室责任人,与其他问题一并处理,给予批评教育;对经办超标准购置2台电视机的办公室责任人,给予提醒谈话。

2)资金使用管理不够妥当

整改情况:一是2023925日召开会议,专题研究、专项推进存在重复付费的问题,认真梳理该问题的实际情况和形成原因。二是加强采购全过程管理,通过采购审批做好项目采购的前期内容审核,通过合同审批表加强合同签订的审核和管理。三是积极配合做好存在重复付费的问题线索核查工作,若有违规情况对相关责任人给予问责。

3)财政收支管理不够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2023620日,组织财务、预算编制人员深入学习事业单位预算相关政策与规范性文件,并做好学习记录。二是按照《科学事业单位财务制度》(财政部 科技部 财教〔2022166号)准确划分收入类别,将检测收入调整到经营收入、版面收入调整到事业收入纳入当年预算,并提高收入预估准确性。三是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收缴的有关规定及时足额上缴利息收入。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1.领导班子作用发挥不够充分

1)领导班子“领头雁”效应发挥不够明显

整改情况:一是2023919日,召开院党总支巡察整改专题会议,围绕我院“重科研、强支撑、促发展”工作思路,研究推动水利科技支撑水利高质量发展的措施,提出贯彻落实意见(闽水科纪〔202325号)。二是2024年新立项课题《赛江口咸潮上溯及污染物排泄的影响研究》由院总工程师挂帅负责开展,积极发挥院领导的表率作用。

2)“三重一大”议事规则落实不够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2023109日,经院党总支会议研究,制定《水科院“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实施办法》,规范落实“三重一大”议事规则。二是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落实工作回避制度,并在《水科院“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实施办法》中明确“会议议题涉及本人或者其亲属以及存在其他需要回避情形的,有关党总支委员应当回避”。三是20231017日,组织相关会议记录人员开展业务学习,要求做到会议记录如实、规范、完整。

2.干部选任和队伍建设不够重视

1)干部队伍建设老中青年龄梯次配备不够合理

整改情况:一是通过事业单位人员公开招考,我院补充两位青年专业技术人员,目前单位干部队伍平均年龄降为44.6岁,单位45岁及以下人员占比提升到50.8%二是根据省科技厅有关要求,20239月新招聘1名科研助理。三是向厅人事处咨询有关人才引进的最新政策动向,在争取持续开展事业单位人员公开招考的基础上,根据《福建省2023-2024年度紧缺急需人才引进指导目录》,将与高校保持联系,适时做好高层次人才引进。

2)在干部选任方面不够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2023926日组织开展相关业务学习,学习领会《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福建省选拔任用党政干部分析研判和动议工作办法》等文件精神,促进提高干部选任工作水平。二是严格按照标准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确保程序合规、测评广泛。

3.党建工作基础不够扎实

1)理论学习不够深入

    整改情况:一是持续抓好院党总支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在广东、陕西、内蒙古、江苏、黑龙江、浙江、江西考察时等重要讲话精神,学习《习近平著作选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摘编(2023版)》《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关于治水的重要论述》等特色教材,反馈意见会后开展中心组学习7次、研讨交流10人次,进一步强化理论武装。二是20231027日,院党总支召开专题会议,学习相关会议精神,结合单位工作实际,提出贯彻实施意见(闽水科纪〔202331号)。

2)强化监督改进工作作风不够严实。未制定针对性整改措施解决院党总支民主生活会会前征求意见反映的矛盾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经梳理,针对职称评聘难的矛盾问题。因受科研单位专业技术职称实施“评聘合一”政策的影响,截至目前有14名专业技术人员无法参评高级职称,问题突出、一时难以解决,认真做好解释说明工作;同时,积极做好中级及以下专业技术人员的聘任工作,充分利用空岗,及时聘任专业技术人员中级职称2名、初级职称3名,切实解决专业技术人员的切身利益问题。针对培训学习机会少的矛盾问题。充分利用各类培训学习机会,积极组织党员干部职工参加党校、水利部、水利厅以及各类专业机构举办的培训班学习,20236月以来有27人次参加培训学习,强化理论业务知识,提升工作能力。二是针对这一问题,院分管领导在2023829日的主题教育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了自我批评。

3)会议记录不够真实

整改情况:一是20231017日,组织办公室、党支部、党小组等有关会议记录人员开展学习,重点学习《关于进一步规范基层党组织会议记录的通知》,要求确保会议记录的真实性。二是对院党总支会会议记录开展自查、复核,及时更正错误;对相关会议的记录人员,与其他问题一并处理,给予提醒谈话。

(四)聚焦巡视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和主体责任检查、主题教育检视问题整改方面

2019年省水利厅巡察指出水科院的6个方面20个反馈问题分解出43个整改项,到202061日,尚有11项内容还在整改中。截止20236月,11项整改内容已基本完成,但“福清渔溪警地共建水利科研试验厅(上部结构)”提前支付款尚有35.87万元未追回,其整改情况也未向厅里正式汇报。20236月,省水利厅对水科院进行了审计,共发现8个方面13个问题,目前正在整改之中。

整改情况:一是2019年厅巡察指出水科院的6个方面20个反馈问题分解出43个整改项进行了认真梳理、全面盘点,修改完善了2019年巡察整改情况报告(闽水科党〔202321号),已于202388日正式上报省水利厅党组巡察办、抄送驻厅纪检监察组。二是成立水科院追回福清渔溪警地共建水利科研试验厅(上部结构)项目提前支付款专班工作组(闽水科纪〔202320号),具体负责追回提前支付款;1013日专题研究梳理福清渔溪警地共建水利科研试验厅(上部结构)提前支付款35.87万元未追回的实际情况;关于“提前支付款35.87万元未追回”的问题,启动法律程序,委托律师事务所作为我院的一审诉讼代理人,于20231013日向福清市人民法院提交民事起诉状。三是20236月以来积极开展省水利厅对水科院进行审计所发现8个方面13个问题的整改工作,截至731日,限期整改项目6个已全部完成整改;截至1030日,备案整改项目7个已完成整改6个,其他1个持续推进、确保备案整改问题在一年内完成整改。

(五)还需进一步整改的问题

1.采购投标文件审核不够严格。一是我院将积极配合驻厅纪检监察组了解有关问题,要求相关人员如实、全面、及时提供有关材料;二是若有违规情况对相关责任人给予问责。

2.资金使用管理不够妥当。一是我院将积极配合驻厅纪检监察组做好问题线索的核查工作,要求相关人员如实、全面、及时提供有关材料;二是若有违规情况对相关责任人给予问责。

三、下一步计划

下一步,水科院党总支将持续在整改工作上发力,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深入举一反三,持续推动标本兼治,不断巩固深化巡察整改成果。

(一)持续加强理论武装。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二是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结合单位实际提出贯彻落实意见。三是不断深化“五学”模式建设,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三会一课”、青年理论学习小组等载体,引导党员、干部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在推动我省水利科技高质量发展中争优争先争效。

(二)持续压实主体责任。一是院党总支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突出党总支的领导核心作用,切实做到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持之以恒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二是院领导班子成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做好领导、检查、督促分管部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强化压力传导,做到人人有责任、责任有落实。三是坚持不懈推进作风建设,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续深入纠“四风”树新风,不断深化单位廉洁文化建设。

(三)持续完善建章立制。一是严格落实党内法规执行责任制,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认真遵守党内法规制度和单位建立的各项管理制度,做到依法依规管理。二是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规范工作程序,提升内部精细化管理水平,优化人员配置,提高工作效率,调动全员工作积极性,齐心协力推进我院工作取得更大发展。三是进一步强化成果运用,充分发挥巡察整改对推动事业发展的促进作用,坚持“三下沉”工作法,助力“一河一网一平台”建设,围绕“重科研、强支撑、促发展”工作思路,履职尽责、担当作为,推进水利科研工作“再创辉煌”。

 

 

中共福建省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总支部委员会

2023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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