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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之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在行动

来源:厅运行管理处 发布时间:2021-12-17 15:35 点击数:{{pvCou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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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水利部党组把小型水库安全列为“不放心”的问题,2021年将“完成全国1389座小型水库除险加固项目主体工程建设”列为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之一。实施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是长久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是保障水库周边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充分发挥水库效益的重要做法。2021年,我省列入全国“我为群众办实事”除险加固项目水库有15座,其中福州市11座、泉州市1座、漳州市3座,工程总投资3794.7万元。目前,14个项目主体工程已完工,完工率93%,争取年底前全部完成主体建设。

  一、注重顶层设计。制定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水库除险加固和运行管护工作的通知》,待近期省政府审议通过后印发实施,进一步明确属地管理责任和资金投入责任。同时联合财政厅修改《福建省省级水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再次明确了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资金财政投入和使用管理要求等,从源头上保证了小型水库除险加固项目的顺利实施。

  二、除险加固进入常态化。2015年,我省探索建立了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常态化机制,对病险水库发现一座、除险一座,做到“有险就停”、“有病就治”。每年省级财政补助1个亿,用于补助水库安全鉴定、除险加固等工作。对安全鉴定为三类坝的水库和应急出险的水库,要求水库管理单位组织编制除险加固初步设计(或实施方案),合理妥善实施水库除险加固,确保“对症治病、科学除险”。

  三、加强全过程帮扶指导。我省建立健全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责任机制,落实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主体责任,明确除险加固项目责任人和责任单位,进一步完善部门监管,强化全过程指导。派出专家不定期赴基层指导水库除险加固工作,对安全鉴定、设计方案、施工过程、竣工验收等环节进行全过程帮扶指导,发现问题、立整立改,切确实做到“除险一座、销号一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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