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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4月21日,厅党组成员、驻厅纪检监察组组长林国闪带领驻厅纪检监察组及厅巡察办等有关同志,到省水资源与河务管理中心、省农村饮水安全中心开展巡察工作情况监督调研。
林组长一行采取听取汇报、座谈交流等方式,详细了解2家厅属单位巡察工作及整改落实情况,并提出四点意见:
一要提升站位抓整改。巡察是上级党组织对下级党组织履行党的领导职能责任的政治监督。发现问题是“前半篇文章”,整改落实是“后半篇”文章。要从政治上认识“整改不落实,就是对党不忠诚”,防止“后半篇”文章做得虎头蛇尾,不断放大“前后半篇文章”的叠加效应。二要凸显“利剑”抓整改。注意用好问责利器,坚持实事求是、精准问责,把握好政策的尺度、力度和温度,不能随意放大或缩小,防止问下不问上、问“临时工”不问“正式工”等敷衍应付、挫伤干事创业积极性等倾向,切实问出震慑、问出心顺业兴。三要贯通融合抓整改。善于从业务问题发现政治站位和政治意识等政治方面的短板和弱项,善于从“点”上问题看到“面”上的制度机制问题,善于从个别历史欠账反思当下应有的担当作为,举一反三,推动巡察、整改、治理有机贯通,提高整改落实水平。四要强化监督促整改。综合运用审计监督、纪检监察、组织监督、群众监督等方法强化问题整改,建立信息共享、线索移送、联动联促、成果运用等协调机制,促进巡察整改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