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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五”以来,在习近平总书记“十六字”治水思路的指导下,我省围绕水利行业强监管要求,敢于创新,积极探索“互联网+”水利工程电子招标投标,进一步完善水利工程招标投标交易机制、公共服务、监督方式。2017年8月1日起,我省依法必须公开招标的各类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全面实行电子招投标,经过2年多探索改进,形成了“1+1+N+1”监管模式。
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
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行政监督平台
水利建设市场信用评价平台
一、制度建设稳步推进。纵向上,通过完善制度对“招、投、开、评、定、监管”等招投标各环节进行全面再造;横向上,招标规则涵盖了设计、施工、监理、材料、设备等水利工程主要类别。
二、监管体系逐步健全。充分发挥“规则统一、数据共享”的优势,通过交易平台实现交易全过程电子化,通过公共服务平台实现招标信息全流程公开,通过监督平台实现省市县在线监管全覆盖。
公共服务平台招标信息全流程公开
监督平台在线监管全覆盖
三、联动机制基本形成。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和信用评价平台的联动,将信用评价结果作为评标分值的重要部分,使市场主体从业行为与市场份额直接挂钩,奖优罚劣,提高了水行政主管部门监管的权威性,倒逼市场主体诚信经营。
四、交易规则不断创新。通过改进评标办法、双随机产生基准价、压缩专家评审的自由裁量空间等规则创新,特别是提高信用评价分值的影响并超过了专家主观分值,进一步压缩了业主、招标代理、专家等各方暗箱操作的可能性。
五、监督手段全面优化。充分利用“互联网+”和大数据技术实现精准监管:一是预设违规自动预警点,实现“分级预警、限时整改”;二是评标行为过程互联网远程监管,缓解监督人员不足问题;三是通过互联网开标并直播开标现场的方式,大幅度降低企业投标成本。
违规预警
大数据平台
专题分析
关联分析
至2020年底,全省各设区市(含平潭综合实验区)采用电子招标投标的水利项目共有4710个,投资总规模约618亿元,在实际运行中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实现了“阳光交易、绿色交易、公平交易、依法交易”。我省水利电子招标投标工作走在全国前列,得到了水利部、省纪委监委的肯定,辽宁、贵州、安徽、山东省水利厅先后来我省学习交流水利工程电子招投标工作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