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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高度重视,提高认识。要认真学习、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旅游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闽委发〔2012〕9号),提高对发展旅游产业重要性的认识,提高对水利风景区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工作力度,切实推动我省水利风景区工作。
(二)加强学习,提升水平。我省水利风景区工作起步晚,在景区管理、推介宣传、市场营销、开发等方面存在不足。近期将分批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参加业务培训,开展学习交流。同时,酝酿成立省水利行业协会水利风景区分会,建立信息、经验交流平台,努力提高我省水利风景区工作水平。
(三)加大宣传,规范管理。对已获得国家级、省级水利风景区的单位,要积极向社会推介、宣传,对具备开展旅游条件的,努力实现从风景区向旅游区的转变。在做好水利风景区审批、规范评审工作的同时,每个水利风景区要做到“四个一”,即:一张图,一张盘,一块牌,一块碑。
(四)研究制定水利风景区建设的扶持政策。开展调研,尽快制定我省涉水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将水利风景区建设和管理纳入法制渠道。对以获得审批的水利风景区单位,要完善总体规划,对能够与水利建设项目相衔接的建设内容,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水利经费。
(省水利厅景区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