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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部、全国普法办日前联合通报表扬全国“八五”普法中期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水利系统17个集体、7名个人受到表扬。
“八五”普法以来,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科学指引下,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水利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顺利实施,水利普法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宪法、民法典和水法、长江保护法、黄河保护法、节约用水条例等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深入开展,“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宣传影响不断扩大,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培训持续开展,普法责任制得到落实,普法方式方法更加多元,依法行政扎实推进,水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不断提升,水利干部职工和群众法治素养不断增强,涌现出一批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
此次通报表扬,水利系统有17个集体被评为“表现突出的单位”,分别是水利部政策法规司政策处、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政策法规局政策法规处、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沂沭泗水利管理局骆马湖水利管理局、水利部太湖流域管理局政策法规处(水政监察总队)、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中国海监上海市总队)、福建省莆田市水利局、山东黄河河务局水政与河湖处、山东黄河河务局德州黄河河务局、山东黄河河务局聊城黄河河务局、菏泽黄河河务局鄄城黄河河务局、河南黄河河务局水政与河湖处、河南省河湖事务中心、河南黄河河务局郑州黄河河务局、湖北省水利厅政策法规处、湖南省岳阳市水利局、广东省云浮市水务局和甘肃省靖远县水务局。另有7名个人被评为“表现突出的个人”,分别是水利部松辽水利委员会冯婉璐、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山西黄河河务局谭亮亮、江苏省水利厅陈文、山东黄河河务局滨州黄河河务局孟祥仪、河南黄河河务局濮阳黄河河务局杨志军、湖北省天门市水利和湖泊局朱灯灯和贵州省水利厅邹永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