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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光山色与人亲,说不尽,无穷好”。多山、多水、多绿,“清新福建”的金字招牌早已蜚声国内外。
如今,木兰溪治水经验成为生态文明建设的全国样本,各级河湖长带头履职成为常态,提前建立湖长制小微水体按片设湖长,加快河湖长制法制化建设强化依法管河,河湖空间管控及生态补偿不断完善,倡导激发全民爱河护河热情。
落地开花结果,好经验带来好成效。近日,国务院办公厅通报,对2019年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成效明显的地方予以督查激励,并相应采取30项奖励支持措施。
其中,福建省三明市、永春县因河(湖)长制工作推进力度大、河湖管理保护成效明显被通报表扬。2020年,水利部、财政部将在安排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时适当倾斜,给予三明市4000万元、永春县1000万元奖励,用于河长制湖长制及河湖管理保护工作。
福建:以更新的理念打造“幸福河”
绿色是福建发展的底色;建立高效统筹协调机制,是兴水治水的关键。福建水系密布,河流众多,其中流域面积在50平方公里以上的有740条,流域面积在200平方公里以上的有179条。河湖治理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跨部门、跨区域协调与联动是一大难点。
河湖长制就是重要的机制创新。
2017年3月1日成立的福建省河长制办公室,发挥综合平台作用,按照福建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六全四有”目标和当好“施工队长”等一系列要求,推行河湖长制从“有名”走向“有实”,不断以更新的理念打造“幸福河”。
实在何处?
福建构建省市县乡“双河长制”和“区域+流域”河长双轨制,各级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全部担任河长。目前,从省级总河长到河道专管员,实现了省、市、县、乡、村五级治水全覆盖。
完善河长制湖长制组织体系,压紧压实河湖管护责任,加强考核评估与激励问责,开展示范河湖建设,以点带面,把江河湖泊打造成一道道亮丽的风景线。通过生态建设,有效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
为了助推河湖长制持续发力,福建密集出台涉河涉水相关规章法规。在全国率先把河湖长制主要内容纳入《福建省水资源条例》和《福建省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2019年11月1日《福建省河长制规定》正式实施,对河长制管理体制、工作机制、河长巡河、考核问责等提出明确要求;各地也陆续出台了相关条例、办法等。
此外,福建设有省市县三级检察机关驻河长办检察联络室,全年开展联合执法308次、发出检察建议103份。福建在全国首个设立省级审判机构派驻河长办法官工作室并实现全省三级全覆盖。目前,全省派驻河长办法官工作室、巡回审判点、联络点已达94个。
为确保福建省河长制各项目标任务落地见效,河长制信息综合管理系统3.0已正式上线。该系统汇聚了35类1.5亿条涉河涉水信息,增设了1330多处河湖监控探头,形成河长“一张图”。
2019年,在福建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在各成员单位的密切配合下,福建河湖长制工作各项目标全面完成。
据了解,福建省在水利部组织的河湖长制总结评估中排名全国第一,连续三年获得国家激励奖励;木兰溪治理经验被列入中组部主题教育三大涉水工作案例,成为全国首批17条示范河湖之一,莆田市李建辉同志受邀在中组部、水利部举办的河湖长培训班上讲课;探索的“五个一批”监管机制被省委专报刊载、“河湖治理的福建探索”和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入选学习强国,“六大举措实现河长制六项全国率先”入选全国第二届党建创新成果优秀案例。
全省水环境水生态持续保持优良,12条主要河流、小流域Ⅰ~Ⅲ类水质比例分别达96.5%、92.8%,同比上升0.7%、8.2%;55个地表水国考断面Ⅰ~Ⅲ类水质比例达92.7%,高出全国平均水平20%;市县两级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中国工程院2019年发布全国生态文明指数,福建排名第一。
三明样板:体现地域、流域、水系管护特色
6月3日,三明市副河长林俊德副市长,应邀在网上以《画好山水画,建设幸福河——三明市河湖长制的探索与实践》为题,为湖北省河湖长制培训授课。
河湖长制的三明样板,好在哪?缘何能够走出去?
三明是我省老工业基地,这里曾经集聚了全省最大的钢铁、化肥、造纸、化纤等生产企业。环境变差、河流污染曾经是三明不能承受之痛。
近年来,三明市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积极探索河湖长制,先行先试,持续提升流域水质,助推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工作实现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着力打造体现地域、流域、水系管护特色的河湖长制三明样板。
由三明市委书记、市长“双河长”每季带头巡河,现场推动水环境问题整治,2019年市级河长巡河24次,协调解决问题18个。持续开展生态综合治理五项攻坚、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取缔涉砂点1290处,整治“四乱”问题113个,全面完成主要河湖管理范围线划定。
率先在福建省组建生态综合执法机构,实现“一龙治水”的突破;设立检察联络室、法官工作室、河道警长,促进“两法衔接”。三明市河长制数字指挥系统荣获福建省电子政务十佳案例。创新“企业河长”、“百姓河长”、“百姓护河队”等方式,营造人人参与良好氛围。
2018年底,三明市在全省率先消除Ⅳ类及以下水体,实现辖区考核断面水质全面达到或优于Ⅲ类。
2019年7月,生态环境部公布上半年全国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三明市成为全省首个进入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水环境治理排名前30位”和“水质变化情况排名前30位”双榜单的设区市,水质继续保持全省第一。
永春创新:涵盖监管、执法、宣传、标准化建设
如果说三明是设区市的样板,永春则堪称是县域河湖长制的代表。创新是它的关键词:
创新全民参与河湖监管模式,在全国首创河长制电视云平台;创新举报受理渠道,在全省首创“河长制110”指挥中心;创新全民宣传教育窗口,建设全国首个集图文并茂、动静相宜、富有感染力的县级水生态文明馆;创新流域联合执法机制,在全省首创“生态警察中队”;创新河长办标准化建设,成为全国河长办建设的示范样本;创新智慧河长管理体系,实现河湖管理智能化、高效化。
2017—2019年,永春连续三年河湖长制工作考核位列泉州全市第一名;先后承办太湖流域片河长制工作现场会、全国农村水电绿色改造现场会,得到水利部主要领导的充分肯定。
现在的永春,溪流如画,步步风景!
福建省河长办主任、省水利厅厅长赖军:
理解深一点,运作实一点
福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化落实河湖长制,全力打造“八闽幸福河”。
福建河湖长制工作在国家总结评估中排名全国第一。福建突出的就是“实”:
省市县乡全面落实“双河长”机制,实行自下而上的党委政府年度报告、河长年度述职制度,任务清单+问题清单工作模式。
出台了《福建省河长制规定》,细化了管理体制、工作机制、考核问责等。河湖长制从改革实践上升到法规层面。
河湖长制纳入文明城市测评和效能考核体系,建立了定期通报、约谈、督办、追责、查处的监管机制,设立了全省统一的96133监督举报平台。
省人大开展执法检查,省政协组织专题协商,全省检察院、法院驻河长办联络室实现全覆盖,全社会参与、全民皆河长氛围日益浓厚。
全力推进水污染防治攻坚战,河湖“清四乱”和“无人岛”综合整治等取得实效,2056个河湖“四乱”和252个县级水源地问题全部整改到位,12条主要河流、小流域Ⅰ~Ⅲ类水比例分别达96.5%和92.8%,比增0.7%、8.2%;438件中央环保督察信访件基本办结。
创新建立全域性河湖健康评估体系,发布《福建省河湖健康蓝皮书》,流域面积200平方公里以上(含)179条河流健康合格率达96.1%,优于全国平均水平。
理解深一点,运作实一点。全力打造“八闽幸福河”,为建设“机制活、产业优、生态美、百姓富”的新福建做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