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访问福建省水利厅网站!
为贯彻落实省、市河长办关于闽江流域水葫芦联防联控整治行动部署,切实保障闽江水生态环境安全,5月25日至27日,福建省三明市沙县区河长办统筹组织各乡镇(街道)同步开展水葫芦集中清理整治行动。目前行动正在有序推进中,预计于6月2日前全面完成清理及数据上报工作。
本次行动坚持“县区负主体责任、乡镇网格化推进、相邻区域联动协作”为原则,重点围绕干支流交汇口、库湾、坝前、桥梁周边等水葫芦易聚集区域,开展拉网式清理。沙县区河长办靠前指挥调度,各乡镇(街道)迅速响应落实,共划定重点清理网格单元22个,确保重点河段、敏感区域全覆盖。
各相关乡镇(街道)累计出动打捞船只40余艘次,组织打捞人员140余人次。采取机械打捞与人工清理相结合的方式,开展连续性作业。在联动协作上,上下游、左右岸乡镇(街道)主动对接,对跨区域水葫芦实行“上游拦截、下游兜底”机制,各相邻乡镇(街道)衔接顺畅、协作高效,同步开展联合打捞3批次,有效避免水葫芦跨区域漂移扩散。
行动期间,各乡镇(街道)严格同步做好清理点位、船只人员、清理量、影像资料及联动情况的数据收集工作,待行动结束后统一汇总上报至区河长办。截至目前,全区已累计清理水葫芦约31余吨,清理河道长度约18公里,设置打捞点位36处,重点区域清理覆盖率达100%。
当前各项清理工作仍在持续推进中,沙县区河长办已要求各乡镇(街道)倒排工期、加紧作业,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全面完成整治任务。下一步,区河长办将继续加强跟踪督导,确保按时上报汇总数据,并结合日常巡河和常态化保洁机制,持续关注水葫芦动态,防止问题反弹,进一步巩固闽江水生态环境治理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