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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环境网:跨省流域生态补偿持续助力 福建龙岩汀江碧水向南流

来源:中国环境网 发布时间:2024-07-18 16:27 点击数:{{pvCou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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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汀江是福建省流入广东省最大的河流,在大埔县三河镇后称韩江,是粤东地区第一大河流,担负着汕头、梅州、潮州、揭阳等地区1000多万人生产、生活供水的重任。2016年前,汀江流域生猪养殖,煤炭、大理石开采产生的污水直排入河,部分河流水质一度达到劣Ⅴ类。

  为促进跨界流域水生态环境治理与改善,2016年,在财政部、原环境保护部推动下,福建、广东两省在汀江—韩江流域建立了全国第二个跨省生态补偿试点,对流域内汀江干流、石窟河、象洞溪等跨界水体水环境质量提出了明确要求。随后,分别在2018年、2022年签订了第二轮、第三轮补偿协议。闽粤两省在三轮补偿协议中不断提出更高的流域水环境考核目标,建立了“双向补偿”+“水质水量考核”补偿机制。

  流域补偿实施以来,龙岩市出台一系列措施,倒逼流域内重污染行业改造退出,促进流域内产业绿色转型,汀江流域水环境质量稳步变好,协议断面水质稳定保持在Ⅱ—Ⅲ类水平,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持续深入推进汀江流域治理与保护

  深化共保共治,持续完善闽粤联防联控机制。福建、广东两省,龙岩和梅州两市建立区位一体的“互访协商”、流域水环境联防联控机制。闽、粤两省生态环境部门依托每年召开的泛珠三角区域环境保护合作联席会,研究细化合作事项,统筹推进全流域联防联控。龙岩市、梅州市建立联合执法监测机制,定期开展联合监测,成立区域环境执法联动工作领导小组,联合印发《梅州市、龙岩市跨界水环境联合排查工作方案》,签订《闽粤龙岩市、梅州市跨界河流突发水污染事件联防联控合作框架协议》,不断提高两市跨界河流联合执法、应急响应能力。

  坚持高位推动,压实各级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补偿之初,龙岩市成立了汀江—韩江流域水环境补偿工作领导小组,先后将水质考核目标及重点任务纳入党政领导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生态环保攻坚战以及河长制考核。近年来,龙岩市先后出台《龙岩市长汀水土流失区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龙岩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龙岩市汀江保护条例》等地方性条例,为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夯实法律保障。2023年,龙岩市制定《龙岩市流域水质考核管理办法》,对水质类别和主要污染物浓度变化实行双考核,将各断面与各级河长挂钩,压实各级政府管水治水责任,推动流域水环境质量大幅提升。

  聚力突出问题,多措并举推进污染源头治理。补偿实施后,龙岩市持续开展水污染防治攻坚战,紧抓入河排污口这个牛鼻子,重拳出击整治畜禽养殖污染、大力推进园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集中治理石材行业污染,不断补齐环境基础设施短板,持续深入小流域污染治理。

  2023年,龙岩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亲自部署开展生态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共关闭拆除违法违规生猪养殖场1051户、13.48万平方米,累计查处养殖业污染案件77件,处罚金额610.28万元,行政拘留12起;累计新增污水管网约660公里(与2016年相比),实际处理量增加30%;同步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按照整县推进、“规建运管”四统一等要求整体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累计“绿盈乡村”创建1686个,累计占比达92.7%。

  强化项目支撑,不断巩固提升流域生态系统。坚持将流域生态环境问题项目化,2016年至2023年,龙岩市共获得中央财政、福建和广东省级财政汀江流域生态补偿资金23.03亿元,专项用于汀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与美丽河湖建设,累计实施汀江(韩江)流域治理项目约700个,编制完成《汀江(韩江上游)流域生态保护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实施方案》,策划人居环境生态提升与污水提质增效工程、工业园区污水零直排智慧管控工程、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与循环利用工程、流域水环境提升与生态安全屏障构建工程等十大工程共29个项目,总投资约32.76亿元,为进一步筑牢闽粤生态屏障打下坚实基础。

  流域生态补偿成效显著

  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明显。协议断面水环境质量稳中向好,水质达标率均为100%,园丰电站、羊角电站、永定沿江等断面水质实现跨类别提升,其中,象洞溪水质从原来的劣Ⅴ类提升稳固至Ⅲ类。2024年1月—6月份,汀江—韩江流域70个国省控断面、5个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及棉花滩水库Ⅰ—Ⅲ类优良水质比例保持100%,其中,41个国省控断面优质比例为80.5%,同比提升17.1个百分点;29个省控小流域断面优质比例为55.2%,同比提升13.8个百分点。截至2023年年底,龙岩市水土保持率达到94.27%,森林覆盖率达79.21%,长期居福建省首位,全国前列。

  生态文明示范成果频出。龙岩市不断深化改革创新,形成了水土流失治理“长汀经验”、林改“武平经验”、汀江—韩江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机制、矿山生态恢复治理和转型升级经验“龙岩紫金山体育公园模式”等一批在全国复制推广的改革经验。龙岩市成功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流域内长汀县、上杭县、武平县等获得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称号,长汀县获得“两山”实践创新基地称号,上杭获评全国水土保持示范县。

  流域多路径合作实践机制基本建立。在流域补偿基础上,闽、粤两省把握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发展机遇,共同制定《广州市与龙岩市对口合作实施方案(2023—2027年)》,从红色文化教育、文旅康养、基础设施、产业和园区、乡村振兴和生态环境、教育和科技、医疗卫生、国资国企、金融资本、干部人才交流等10个方面深入推进广州市和龙岩市对口合作工作,创新产业合作、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领域协同发展新路径,实现生态领域合作向全方位、各领域合作发展。

  全社会共治共享环保氛围逐步形成。流域补偿实施以来,龙岩市创新流域治理新机制,形成了社会各界共同参与保护生态环境的良好氛围,群众环保意识不断增强。通过“河小禹”“巾帼护河”“企业河长”等专项行动,创新开展党员河长、百姓河长、社会志愿者等民间河长参与管河护河,进一步激发全社会关心支持河湖长制工作热情。不断完善环保设施开放模式、充实开放内容、增加开放频次,加强环保设施科普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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