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访问福建省水利厅网站!
“河道通了,河水变清澈了!”近日,福建省漳州市南靖县河长办和县检察院工作人员前往山城镇汤坑村等水域开展“回头看”工作时,当地百姓开心地说道。
河道屡屡被违法占用,如何有效根治?南靖县的解决路径是:深化“河长+检察长”协作机制,依法治河。近三年来,南靖县共受理涉河涉水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50件,诉前程序131件,检察建议84件,磋商37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立案12件,提起诉讼7件;圆桌会议开展4场,有力地守护了辖区碧水清波。
强化监督合力,形成综合治理格局
针对山城镇汤坑村及县城辖区内随意占用河道进行种植活动及网红打卡点侵占河道等违法现象,如何治理?南靖县河长办牵头多个相关部门召开圆桌会议并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共享涉河涉水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相关线索信息,切实增强执法司法合力。
截至目前,共发出公益诉讼检察建议1份,磋商3件,清理被侵占湿地10处。湿地专项整治活动后,南靖多部门联合开展湿地保护专题宣传,在江滨公园、郊野公园设立湿地位置公示牌4个,湿地保护宣传牌30个,以点带面呼吁全社会参与湿地保护。
跨区域协作,构建河湖共治机制
2021年,南靖县河长办与县检察院会签《关于建立“河长+检察长”工作机制的意见》,健全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为充分发挥“河长+检察长”工作机制,切实做好水环境生态保护,近年来,南靖县积极与流域涉及地建立共建共治机制,开启依法治水合作新篇章。2022年,南靖县检察院与平和县检察院会签《九龙江西溪上游生态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协作配合意见》,建立九龙江西溪流域区域生态保护检察协作机制。2023年,南靖与龙岩市永定区检察院、永定区河长办联合签署了《九龙江西溪源头‘河长+检察长’跨区域协作机制实施意见》,继续强化生态领域跨区域协作。
面对水源污染问题,南靖还推行常态化开展“河长+检察长”联合巡河,县检察长参加全县水环境质量提升工作现场推进会6次,并监督完成部分河道整治。
强化检察职能,筑牢河湖生态屏障
如何让碧水清波长清?近年来,南靖县着力打造多方参与、共治共享的公益司法保护新模式。2021年,在漳州市首创公益诉讼观护员制度后,南靖县检察院进一步创新生态案件公益诉讼观察员机制,先后聘请29名公益诉讼观察员,其中包含省、市、县人大代表等,制定《南靖县人民检察院人大代表公益诉讼观察员制度实施办法》,同时邀请青年志愿者、新闻媒体工作者等22人进行“益心为公”云平台志愿者注册,完善志愿者服务和管理工作机制,及时收集线索并开展调查。截至目前,南靖公益诉讼观察员已提供线索50余条,成案42件。
南靖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志勇表示,今后将进一步推行“河长+检察长”联动督导机制,充分发挥好协作联动机制作用。同时,加强部门协作联合,开展联合巡查执法,严厉打击涉河涉湖非法采砂、非法排污等违法违规行为,多层次、多方面、多格局开展河湖长治工作,进一步做好辖区内河湖治理管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