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访问福建省水利厅网站!
福建省漳州市河长办强化九龙江流域综合治理,积极探索联合巡查协作机制,组织开展河长制司法联动,打造“河长智库”综合执法专家库,明显提升了治理效果。
创新司法合作
漳州市河长办创新司法合作,探索建立市、县两级河长制司法联动机制,与公、检、法、司四部门全面协作配合。
去年年底,东山法院在一起污染环境案件中,发出全国首份“水质净化令”。通过生态环境技术调查官及技术服务受托方的指导,黎某某在污染水塘里种植可以净化水质的植物,治理水污染。漳州探索形成“就地修复—跟踪指导—纠正偏差—验收评估”的生态修复闭环管理模式,对建立刑事惩治、民事赔偿与生态补偿有机衔接的责任制度具有示范借鉴作用。漳州市积极探索实践,在全国首创生态环境技术调查官制度。
不仅如此,漳州还在全省率先建立法院驻河长办法官工作室,由法院与河长办共同解决生态修复难题。探索出的“增殖放流”江河修复、“引流冲污”溪流修复、“海砂回填”海洋修复等模式入选“福建生态环境司法十种修复方式”。今年,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获评水利部“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工作先进集体”。
漳州市设立市、县两级检察院驻河长办联络室,通过线索双向移送、提前介入等形式开展合作;全面建立“河道警长制”,警长河长开展重点区域和重点部位联合巡查,从严查处相关违法行为……检察联查、法院联审、公安联打,为依法管水提供有力保障。
打造“河长智库”
今年3月,“漳州市河长制研究院”挂牌成立,下设“河长智库”。其中的综合执法库,由公安、检察、水利等11个市直部门14个单位19名专家组成,共同为联合执法、综合研究等方面提供支持。
“这些成员既有实践经验丰富的技术专家及执法人员,也有来自高校、从事教研工作的专家学者。他们可以一同参与联合执法,还可以为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等方面的综合研究,水污染问题的处理等提供业务指导及执法协助。”市河长办综合组组长王亚生说。
年初以来,市河长办先后5次组织综合执法专家库的专家,在九龙江西溪、北溪开展联合巡查执法,共发现河道“四乱”问题149个,现已全部完成整改。
示范带动延伸基层
市河长办的牵头推动,为各县区的执法行动提供了指南与标杆。
今年5月,芗城区、龙文区分别联合各自辖区内的司法部门,开展辖区内九龙江西溪、北溪河段综合整治行动,重点对河道“四乱”问题进行排查整治,共整治钓鱼台、简易搭盖等40宗,拆除面积近500平方米,清理整治“三无船舶”3艘,清除河岸垃圾27处,有效维护河道管理秩序。
漳州市河长办积极探索联合巡查协作机制,完善市县两级联合巡查执法机制;充分发挥驻河长办司法机构作用,完善重点流域上下游生态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协作配合机制,在办理重点案件中加强协作,实现惩治犯罪与修复生态、纠正违法与源头治理、维护公益与促进发展相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