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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5-17日,省河长办联合省高院、省检察院到三明市将乐县,龙岩市新罗区、连城县开展河湖“四乱”问题调研工作。
调研组对非法涉河建设项目及占用水域滩地等河湖“四乱”问题进行实地查看。针对连城县存在的乱占乱堆问题,调研组现场听取了当地河长办及相关部门的汇报,依据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提出了指导意见和解决方案。
在调研过程中,省河长办强调,各级河长办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日常巡查与监管,对发现的问题要建立台账,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确保问题整改到位。省高院表示,将充分发挥司法审判职能,依法严厉打击各类破坏河湖生态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为河湖保护提供坚实的司法保障。省检察院指出,对发现的“四乱”问题线索,检察机关将依法跟进监督,督促相关部门及时整改落实,进一步强化公益诉讼检察监督
此次联合调研是省河长办、省高院、省检察院在河湖保护领域的一次重要合作,也是落实生态文明建设要求的具体行动,对促进河湖“清四乱”工作,维护我省河湖健康生命起到了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