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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永春县开展河湖长制“三个比”活动,通过在“比”上亮措施、见行动,在“效”上看高低、显质量,全力推动河湖长制工作提质增效。
一是比“组织体系”,工作效能再提升。立足夯实基层河湖长制工作阵地,对各乡(镇)河长办标准化建设情况,按照有专职人员、有联合办公、有基础职能、有制度上墙、有监测设备“五个有”标准进行评比排名,确保各乡(镇)标准化建设规范实施、功能完整、发挥实效;对上级布置的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评比排名,确保乡(镇)河长办管理运转有序、工作落实有力。通过比“组织体系”,2022年全县乡(镇)河长办标准化建设全部按照时序要求完成,年度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完成率达96%。
二是比“业务指标”,管河效率再提高。结合河湖长制日常工作业务,对河湖巡查率、“四乱”问题治理率、治理项目完成率3项主要指标开展每月评比,推动乡(镇)河长规范履职、常规工作有效落实。通过比“业务指标”,2022年各乡(镇)河长有效巡河率提升至99.5%,河道专管员有效巡河率提升至99.7%,事件上报办结率达100%;各级通报“四乱”问题数量比2021年同比下降16%且全部整改完成;河湖治理项目全部按时序进度开展,河湖面貌不断提升。
三是比“成绩成果”,治水效益再提增。聚焦各乡(镇)河湖治理成效,通过比水质达标率、比工作示范性、比公众满意度,推动治水工作持续向前,治水效益不断提增。通过比“成绩成果”,2022年全县各乡(镇)交接断面水质达标率从2021年的86%提升到91%,国家、省、市控断面水质全面稳定达标;各乡(镇)因地制宜探索工作新举措、新办法,为全县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示范;接收的公众投诉举报河湖问题均及时处理到位,公众对河湖问题处理的满意率达100%,全民共治格局进一步筑牢。
(水利部河湖司工作简报2022年第54期、永春县河长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