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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报价供应商:
根据工作需要,我中心拟通过市场比选方式采购大屏会议系统维护和视频会务保障服务,服务内容包括为中心所属会议室提供视频会议系统维护及视频会务保障服务,具体方案见附件。现请各供应商对此项目进行报价:
一、 报价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参与投标的,须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公司的授权书,授权书须加盖公司公章。
2.有独立建设和运维能力,并具有信息化相关运维经验。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二、 报价文件要求
1.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公司营业范围应包含信息系统基层服务或计算机系统集成服务。
2.提供至少1份近3年信息化相关运维合同复印件或中标公告的网页截图。
3.提供详细联调实施服务方案,视频会议保障服务方案,定期硬件巡检服务方案,常见问题故障处理服务方案,应急保障服务方案等。要求内容完整,描述清晰具体,否则,我中心有权认定该投标人提交的响应文件未实质性响应比选文件要求,按无效处理。
4.提供服务工具具备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检测报告须具有“CMA”标识。
5.上述资料均需要加盖报价供应商单位公章,装订成一册、加盖骑缝章,并用信封密封,在信封封口处加盖公章。
6.不满足以上要求的报价文件视为无效报价文件。
7.各报价服务商的报价文件,由我中心组织比选,按照有效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选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并经双方协商签订购买服务合同。比选中选单位,如遇价格相同的实行抽签法决定。比价中选单位如因自身或客观原因申请放弃本项目,需签署放弃申明,我中心将按照有效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选第二顺位候选人进行递补。当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或者实质性响应市场比选通告要求的供应商少于三家时,终止本次市场比选采购,择日重新采购。
三、报价截止日期及方式
报价文件于2025年6月19日18:00时前送至福州市鼓屏路192号山海大厦南厅9楼。联系人:林先生,联系电话:0591-87835647。
四、报价要求
本项目服务报价最高限价为8万元。
附件:
1. 大屏会议系统维护和视频会务保障服务工作方案
福建省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发展中心
2025年6月13日
大屏会议系统维护和视频会务保障服务工作方案
为做好中心12楼大会议室和党组会议室等视频会议系统维护及视频会务保障服务工作,确保大屏等会议系统相关设备稳定运行,并加强中心视频会务保障工作,计划采购大屏会议系统维护和视频会务保障服务,有关要求如下:
一、服务范围和期限
服务范围:中心12楼大会议室和党组会议室的LED大屏、无线投屏系统、信号控制及切换系统、音响系统等会议系统设备。
服务期限:服务周期为一年。
二、服务内容及要求
中标方须负责提供以下服务保障:
(一)视频会议系统运行维护和保障
1.调试服务:中标方须承诺每月对系统调试一次,通过调试,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保障整个系统的正常运行;
2.会务服务:接到用户会议通知后完成视频会议的调试及会议保障;
3.系统故障响应:系统故障应于2小时内及时响应处置;
4.服务要求:服务电话24小时保持畅通;服务人员需要具有经验的技术工程师;有与中心现有视频系统可兼容的备品备件;维护内容包含整套系统(视频系统设备以及内部线路)。
(二)健康检查服务
1.服务期间,中标方应提供7*24小时电话技术支持服务;
2.服务期间,中标方应提供福建省移民发展中心视频会议系统的健康检查服务;
3.巡检周期:每月一次;
4.巡检结束后向用户提交巡检报告;
5.服务期间,针对福建省移民发展中心视频会议系统和会议系统发生重大调整的情况提供技术支撑。
(三)服务工具要求
为满足故障处理的时效性,中标方须提供专业的工具快速查询局域网内网络设备的MAC地址,方便更好地管理网络,了解网络使用情况。网络检测工具应支持MAC地址自动学习,支持源MAC地址过滤。
为及时发现并处理视频会议终端故障,中标方须提供视频会议运维管理工具,实时查看终端的离线次数、闲置时间、离线趋势、地址异常等安全事件记录等。
对输出线路的用电安全进行智能化管理。中标方须提供专业的服务工具来完成此服务项,通过工具采集输出电压、电流及功率等用电数据,实现对输出线路的用电安全智能化管理,可实时查询各路各端口用电数据,实现设备对用电的过流、过压、过载、过温的实时保护。
(四)中标方能力要求
1.中标方提供至少1份近3年信息化相关运维合同复印件或中标公告的网页截图。
2.中标方应提供详细会议系统联调实施服务方案,视频会议保障服务方案,定期硬件巡检服务方案,常见问题故障处理服务方案,应急保障服务方案等。要求内容完整,描述清晰具体,否则,用户有权认定该投标人未实质性响应比选要求,按无效处理。
3.中标方提供的服务工具具备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检测报告须具有“CMA”标识。
三、服务考核要求
中标方应提交季报、年报,并由用户结合工作实际,给予年度评定技术服务考核,考核分两期进行,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巡检情况、响应情况、故障处置情况、备件情况等,总分100分,考核得分分数将作为合同款支付的依据。考核分数90-100分(含90分),支付100%合同款;考核分数80-89分(含80分),支付80%合同款;考核分数70-79分(含70分),支付60%合同款;考核分数低于70分的视为验收不合格,用户无需支付中标方剩余服务费,中标方赔付用户50%合同款的违约金。
注:服务期内更换配件及设备维修费超过300元由用户承担,在300元及以下由中标方承担。
四、付款方式
合同款分两期支付。(1)合同签订且服务期过半后,根据服务考核的结果支付50%服务费用;(2)服务期结束后,支付剩余50%服务费用。
注:实际支付金额根据考核情况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