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119-0800-2025-00074
  • 备注/文号: 闽水审批〔2025〕43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水利厅
  • 公文生成日期: 2025-05-05
  • 有效性: 有效
福建省水利厅关于闽江大樟溪(永泰县)防洪提升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查意见
来源:厅政策法规与行政审批处 时间:2025-05-19 16:09
福州市水利局

你局《关于提请审查闽江大樟溪(永泰县)防洪提升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收悉。我厅委托项目评审中心组织专家对该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评审,形成了评审意见(详见附件)。经研究,我厅基本同意该评审意见。审查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必要性

永泰县地处福建省中部,福州市西南部。本工程位于永泰县、嵩口镇、梧桐、长庆镇,涉及大樟溪干流、青龙溪下际溪由于永泰县大樟溪沿线部分乡镇未设防,局部堤段未达标,防洪减灾体系不完善,因洪致灾依然严重。闽江大樟溪(永泰县)防洪提升工程的实施,将进一步提升和完善永泰县沿线城镇防洪排涝能力,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因此,工程建设是十分必要

项目建设符合已批复岸线要求

二、工程任务和建设规模

工程任务以防洪为主,兼顾排涝。通过新建堤防护岸(管),改造闸(泵),提高和完善沿线城镇防洪能力,保障防洪排涝安全

建设内容和规模:建堤防护岸总长5.217公里,其中堤防长3.876公里、护岸长1.341公里,新建排洞2座,排涝涵管9改造闸(泵)1座

三、设计标准和建筑物级别

永泰县城段、嵩口段防洪标准为20年一遇,堤防建筑物级别为4梧桐段、长庆段防洪标准为10年一遇堤防建筑物级别为5级湖乾园闸(泵)主要建筑物级别为4级排涝标准为10年一遇;根据排涝流量,邹湖排涝洞主要建筑物级别为3级,长庆排涝4#排涝涵管建筑物级别为4级,其余管建筑物级别与所在堤防相同

县城段、嵩口段排涝标准为10年一遇,梧桐段、长庆段排涝标准为5年一遇。

工程区地震基本烈度为Ⅵ度堤防和交叉建筑物进行抗震设计。

四、工程布置及建筑物

基本同意各段堤防(护岸)、闸(泵)及穿堤排涝建筑物总体布置方案工程具体内容如下:

. 县城段位于大樟溪左岸、清凉溪汇入口,新建堤防长0.158公里,自现状湖乾园堤防均和源玺小区挡土墙止。新建护岸长0.043公里,从水毁应急修复护岸县中医院已建护岸;湖乾园水闸改造闸泵,新建排涵管1处。

改造湖乾园水闸为一体化泵闸,泵站设计抽排流量0.53立方米每秒,水闸设计排水流量0.76立方米每秒,水闸为单孔,孔尺寸2.2×2.0米(宽×高),闸底板高程32米。

2. 嵩口段位于大樟溪右岸,新建堤防长0.866公里,自玉湖大桥下游约200米处现状镇区堤防新建邹湖排涝涵洞,排涝涵管1处。

3. 梧桐段位于青龙溪右岸,新建堤防长0.46公里,长太洋附近山坡西林坝。新建排涵管1处。

4. 长庆段于下际溪两岸,新建堤防长2.392公里,其中上际村段0.850公里,自上际村11#坝后村道始,至上际村10#坝后村道下际村里洋0.879公里,自已报废洋头水电站始,至里洋自然村村道下际村前洋段0.663公里,自前洋村村道始,至前洋村村尾山坡。新建护岸长1.928公里,其中上际村护岸A段0.591公里,自漈峰首社始,至上际村村道下际村护岸B0.253公里,自下际村4#坝上游20米始,至坝下游230米下际村护岸C0.454公里,自能仁禅寺附近农田始,至下际村村道高边坡止。新建长庆洞,排涝涵管6处。

五、建设征地与移民安置

工程建设永久征地面积119.71亩,临时用地面积29.26亩。

六、工程工期及投资

工程施工总工期为18个月。

工程估算总投资12031.96万元,其中工程部分投资9806.32万元,建设征地移民补偿投资1435.30万元,环境保护工程投资374.87万元,水土保持工程投资415.47万元。

 

附件:闽江大樟溪永泰县防洪提升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评审意见

 

 

福建省水利厅

2025年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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