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119-0800-2025-00074
- 备注/文号: 闽水审批〔2025〕43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水利厅
- 公文生成日期: 2025-05-05
- 有效性: 有效
你局《关于提请审查闽江大樟溪(永泰县)防洪提升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收悉。我厅委托项目评审中心组织专家对该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评审,形成了评审意见(详见附件)。经研究,我厅基本同意该评审意见。审查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必要性
永泰县地处福建省中部,福州市西南部。本工程位于永泰县城区、嵩口镇、梧桐镇、长庆镇,涉及大樟溪干流、青龙溪及下际溪,由于永泰县大樟溪沿线部分乡镇未设防,局部堤段未达标,防洪减灾体系不完善,因洪致灾依然严重。闽江大樟溪(永泰县)防洪提升工程的实施,将进一步提升和完善永泰县沿线城镇防洪排涝能力,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因此,工程建设是十分必要的。
项目建设符合已批复的岸线要求。
二、工程任务和建设规模
工程任务以防洪为主,兼顾排涝。通过新建堤防(护岸)及排涝涵洞(管),改造闸(泵),提高和完善沿线城镇防洪能力,保障防洪排涝安全。
建设内容和规模:新建堤防(护岸)总长5.217公里,其中堤防长3.876公里、护岸长1.341公里,新建排涝涵洞2座,排涝涵管9处,改造闸(泵)1座。
三、设计标准和建筑物级别
永泰县城段、嵩口段防洪标准为20年一遇,堤防建筑物级别为4级;梧桐段、长庆段防洪标准为10年一遇,堤防建筑物级别为5级。湖乾园闸(泵)主要建筑物级别为4级,排涝标准为10年一遇;根据排涝流量,邹湖排涝涵洞主要建筑物级别为3级,长庆排涝涵洞、4#排涝涵管建筑物级别为4级,其余排涝涵管建筑物级别与所在堤防相同。
县城段、嵩口段排涝标准为10年一遇,梧桐段、长庆段排涝标准为5年一遇。
工程区地震基本烈度为Ⅵ度,堤防和交叉建筑物不进行抗震设计。
四、工程布置及建筑物
基本同意各段堤防(护岸)、闸(泵)及穿堤排涝建筑物总体布置方案。工程具体内容如下:
1. 县城段:位于大樟溪左岸、清凉溪汇入口,新建堤防长0.158公里,自现状湖乾园堤防始,至均和源玺小区挡土墙止。新建护岸长0.043公里,从水毁应急修复护岸始,至县中医院已建护岸止;湖乾园水闸改造为闸泵,新建排涝涵管1处。
改造湖乾园水闸为一体化泵闸,泵站设计抽排流量0.53立方米每秒,水闸设计排水流量0.76立方米每秒,水闸为单孔,孔口尺寸2.2×2.0米(宽×高),闸底板高程32米。
2. 嵩口段:位于大樟溪右岸,新建堤防长0.866公里,自玉湖大桥下游约200米处始,至现状镇区堤防止。新建邹湖排涝涵洞,排涝涵管1处。
3. 梧桐段:位于青龙溪右岸,新建堤防长0.46公里,从长太洋附近山坡始,至西林坝止。新建排涝涵管1处。
4. 长庆段:位于下际溪两岸,新建堤防长2.392公里,其中上际村段长0.850公里,自上际村11#坝后村道始,至上际村10#坝后村道止;下际村里洋段长0.879公里,自已报废洋头水电站始,至里洋自然村村道止;下际村前洋段长0.663公里,自前洋村村道始,至前洋村村尾山坡止。新建护岸长1.928公里,其中上际村护岸A段长0.591公里,自漈峰首社始,至上际村村道止;下际村护岸B段长0.253公里,自下际村4#坝上游20米始,至坝下游230米止;下际村护岸C段长0.454公里,自能仁禅寺附近农田始,至下际村村道高边坡止。新建长庆排涝涵洞,排涝涵管6处。
五、建设征地与移民安置
工程建设永久征地面积119.71亩,临时用地面积29.26亩。
六、工程工期及投资
工程施工总工期为18个月。
工程估算总投资12031.96万元,其中工程部分投资9806.32万元,建设征地移民补偿投资1435.30万元,环境保护工程投资374.87万元,水土保持工程投资415.47万元。
附件:闽江大樟溪(永泰县)防洪提升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评审意见
福建省水利厅
2025年5月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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