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119-0800-2021-00168
  • 备注/文号: 闽水审批〔2021〕78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水利厅
  • 公文生成日期: 2021-09-10
福建省水利厅关于南平市延平区太平内陆渔港工程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的批复
来源:厅政策法规与行政审批处 时间:2021-09-22 09:59

南平市延平区太平镇人民政府

《关于南平市延平区太平内陆渔港工程洪水影响评价报告(送审稿)申请》(太政202113号悉。厅项目评审中心组织专家对评价报告进行了评审,形成了评审意见(见附件)。经研究,我厅基本同意该评审意见。现批复如下:

一、总体意见

太平内陆渔港工程位于水口水库太平湖北岸,距上游延福门水位站37公里,距下游水口坝址57公里该工程主要对现有渔用通道进行加宽改造,建设渔船临时停靠、渔民上岸平台,对闽江河道造成影响,涉及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洪水影响评价审批。

基本同意该项目防洪综合评价意见及结论;基本同意该项目涉河建设方案;同意不采取防治补救措施

有关要求

1. 建设单位应确保施工期间项目范围内水生态安全、防洪安全;及时掌握水口水库水位动态信息,合理安排水下施工时间,确保施工安全;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拆除相关临时建筑物,恢复原状

2. 渔港工程施工和运行期间应服从水口水电站及有关防汛部门日常管理和防汛调度指挥。

3. 南平市水利局和延平区水利局应加强对建设项目施工现场的监督检查,并依法参与工程竣工验收。

 

附件:南平市延平区太平内陆渔港工程洪水影响评价报告评审意见(闽水评202157号)

 

 

福建省水利厅

2021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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