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119-0800-2021-00077
  • 备注/文号: 闽水审批〔2021〕46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水利厅
  • 公文生成日期: 2021-04-08
福建省水利厅关于晋江自来水股份有限公司梅岭水厂取水许可申请的批复
来源:厅政策法规与行政审批处 时间:2021-04-19 15:08

晋江自来水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取水许可申请书》和福建省晋江自来水股份有限公司取水工程(梅岭水厂)水资源论证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收悉。我厅项目评审中心组织专家对《报告》进行评审,形成了评审意见见附件)。我厅基本同意该评审意见你公司取水许可申请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福建省晋江自来水股份有限公司梅岭水厂位于晋江市梅岭街道,设计总规模为45万/供水范围中心城区和陈埭镇、池店镇、紫帽镇、西滨镇、安海镇、磁灶镇、内坑镇等乡镇取水水源为晋江南高干渠和晋江市引水第二通道水源,取水口位于晋江南高干渠田洋

二、同意梅岭水厂年取水量为13687.5万立方米。供水保证率为97%。取水方式为引水箱涵取水,经田洋取水泵站加压后输水至梅岭水厂

三、同意梅岭水厂的退水方案,水厂供水区退水纳入污水处理厂达标排放。

四、应做好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工作,建立取用水台账,确保项目用水总量、用水效率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符合控制目标。

五、做好取用水计量工作,定期检定或者核准取水计量设施,保证计量设施正常使用和量值的准确、可靠。

六、规定及时向我厅报送相关材料,申请核发取水许可证并依法缴纳水资源费。

七、建设项目取水事项取水规模、地点及用途等若发生重大变更,重新进行水资源论证,我厅重新申请取水许可

 

附件:福建省晋江自来水股份有限公司取水工程梅岭水厂水资源论证报告评审意见(另纸装订

 

 

福建省水利厅

202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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