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119-0800-2019-00151
  • 备注/文号: 闽水审批〔2019〕60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水利厅
  • 公文生成日期: 2019-11-29
福建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南安市笋塔水库大坝安全鉴定报告书的通知
来源:厅政策法规与行政审批处 时间:2019-12-04 15:31

泉州市水利局

你局《关于组织审查南安市笋塔水库大坝安全评价报告的请示我厅委托省水利管理中心组织专家对《福建省南安市笋塔水库大坝安全评价报告》进行了技术审查,形成了大坝安全鉴定意见。经研究,我厅同意南安市笋塔水库大坝安全综合评价为二类坝。现将我厅审定形成的《南安市笋塔水库大坝安全鉴定报告书》印发你局,请你局按照鉴定意见和建议,督促大坝管理单位落实水库安全责任,做好安全检查、维修养护等各项工作,确保大坝运行安全。

 

福建省水利厅

2019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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