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119-1500-2024-00138
- 备注/文号: 闽水函〔2024〕577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水利厅
- 公文生成日期: 2024-06-14
- 有效性: 有效
黄卫东委员:
《关于多举措完善我省河长制的提案》(20243121号)由我厅会同省检察院、省政协办公厅办理。现将有关情况汇总答复如下:
2023年,福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学笃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传承弘扬习近平总书记在闽工作期间的治水重要理念和重大实践,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把深化落实河湖长制作为生态强省和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的重要内容,争做河湖管理保护优等生,争当幸福河湖建设排头兵。全省主要流域、小流域Ⅰ~Ⅲ类优质水比例分别达到99.2%、96.0%;县级以上和农村“千吨万人”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均为100%。我省河(湖)长制工作连续6年获得国家正向激励;连续5次在中央组织部举办的全国河(湖)长培训班上授课;幸福河湖建设经验做法在全国政协十四届常委会和水利部会议上交流推广;福州内河治理经验在第二届联合国人居大会上分享,三明池湖溪成为新一轮全国幸福河湖建设试点。
一、注重数字赋能,打造智慧河务
我省自2017年全面推行河长制伊始,就以“信息可查、现场可视、指令可达、运行可控”为目标,同步推进河湖长制信息系统建设,以数字提升河湖管理现代化水平。一是在全国最早建立河湖长制信息系统。2017年即针对不同群体的使用需求,开发了河湖长制信息服务、综合业务和公众服务等三大核心功能,建设了PC端、手机端、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和巡河APP等应用系统。二是持续迭代升级河湖管理平台。应用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技术,对水质监测、河道巡查、视频监控、第三方暗访、96133电话投诉、社会舆情反馈等数据资源进行综合分析,找准问题集中的河段,做到河湖“四乱”问题早发现、早处置。三是加快卫星等技术应用。出台《福建省河湖“天地网”管理办法(试行)》,深化卫星遥感技术应用,通过建立“天上看、地上查、网上管”机制,汇聚了129颗卫星资源,以闽江、九龙江、敖江、晋江、赛江等主要河流干流及主要支流为试点,逐步推广至全省740条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并向乡村河湖延伸,每年组织12批次以上卫星遥感图斑核查(2次县级全覆盖),建立红黄牌预警工作制度,实行动态跟踪、闭环管理。
下一步,我们将聚焦河湖管理常态长效强防控、再加力,重点推进互联网、移动互联网、互联网+、5G、无人机、无人船、智能机器人等“智能器具”在河长制具体治理工作中的推广运用,有力采取“人机结合”手段,实现全省范围内巡河河段24小时实时、全面覆盖,织密织牢河湖水域岸线开发利用的“防护网”。
二、坚持开门治水,构建共治格局
我省自全面推行河湖长制伊始,就倡导“开门治水”理念,强化部门协同联动,并充分发挥人大、政协作用,广泛动员社会参与,建立群策群力、全民行动的共治大格局。一是突出行刑衔接公检法的执法助力作用。2017年、2018年省市县三级检察院、法院先后全面入驻河长办,2019年全面实行河道警长制,至此河道检察官、法官和河道警长无缝对接河长办开展联合监督、联动执法,将涉水行政执法信息与“两法衔接”平台对接,以“我管”促依法“都管”。2023年,全省6886名河(湖)长、265名河道法官、检察官和1908名河道警长累计巡河31.2万人次,协调解决问题3.7万个。二是创新打通河湖管护“最后一公里”。以村为单位聘请8000多名河道专管员,把河湖长制体系延伸到村,负责河道的日常巡查与信息反馈,省财政每年安排80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专管员奖补。同时,督促各地因地制宜推动河湖日常管护物业化、专业化,现已建立第三方河湖管养队伍251支近万人。三是注重广大群众参与和监督。持续开展“河小禹”“巾帼护河”“企业河长”“河长制进校园”等专项活动(其中,“河小禹”专项行动获第五届中国青年志愿服务项目大赛金奖),近百所高校组建护河实践队259支、志愿者4000多人,同时带动形成“委员河长”“乡愁河长”“老兵河长”等民间河长类型达20多种,全国首个政协民主监督方面的省级地方标准《“政协委员河长”民主监督规范》正式实施。我们还探索推广“巡河积分奖励”机制,评选第三届全省十大“最美基层河长”“最美民间河长”,引领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爱河护水。
下一步,我们将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完善多元共治体系,让河湖长制工作各界有参与、社会有影响、群众有感受。一方面,充分发挥公益诉讼和生态检察职能作用,依托既有的“驻河长制办公室法官工作室”“驻河长制办公室检察联络室”,不断强化闽东北、闽西南协调发展区生态司法协作,积极开展五部门部署的河湖安全保护专项执法行动;提升96133河湖长制监督电话运作水平,广泛接受监督;加强河道专管员履职培训,因地制宜推动“河段社会化管护”“引入第三方实施河道专业化管养”“河道管养分离”。另一方面,持续发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参与,倡议政协委员争当“政协委员河长”,积极培育“乡贤河长”“校园河长”“老人河长”等民间河长和志愿者服务队;继续联合共青团、妇联、工商联、教育等部门开展专项护河行动;积极开展“最美河湖卫士”等短视频征集、寻找“最美家乡河”等活动。
三、强化宣传引导,建设幸福河湖
我省历来注重面向社会公众宣传、展示治水方面优秀传统与现代文化的人文载体及相关基础设施建设。一是做强“一栏一报一号”。我们大力发动各级河长办做好做强河长专栏、简报、微信公众号,用好河湖长制主题公园、研学教育基地、重要场所公益广告等阵地,借助中央、省级和当地新闻媒体,面向社会公众宣传、展示治水方面优秀传统与现代文化。二是创新成立幸福河湖促进会。我们推动幸福河湖促进会由省级向市、县扩展,做大做优智库智囊等参与河湖治理保护的平台,全省幸福河湖促进会达29家,九市一区实现“全覆盖”;制定幸福河湖评价省级标准,对全省流域面积200平方公里以上的179条河流逐一进行评价,发布了全国首份省级幸福河湖评价报告。三是打造河湖长制教育实践基地。我们开展第二批河湖文化遗产调查,强化河湖文化遗产的开发保护、赓续传承;设立九龙江水动力科学研究基地、流域生态环境实践教育基地、河海大学福建河湖长制培训基地。
下一步,我们将做大做强幸福河湖促进会,继续开展全域性幸福河湖评价;持续挖掘公布河湖文化遗产,继续培育一批国家、省级水利风景区;对接谋划新一轮国家幸福河湖建设项目,建设一批省级幸福河湖。
衷心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领导署名:叶 敏
联 系 人:谢光球
联系电话:13599978786
福建省水利厅
2024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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