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119-1500-2025-00066
- 备注/文号: 闽水函〔2025〕356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水利厅
- 公文生成日期: 2025-04-24
- 有效性: 有效
《关于生态下泄政策变化后支持小水电站可持续发展的建议》(第1173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提出的建立水电站生态电价机制的建议,充分体现了对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的高度重视,对推动我省水电行业绿色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我厅高度重视,组织专题研究,深入调研广东、海南、吉林、浙江等小水电改造先行地区的做法,特别学习其在生态电价机制、智能化改造、生态流量保障等方面的创新做法和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并结合本地实际,因地制宜提出建议方案,形成“全国各地支持水电安全标准化和绿色发展政策调研汇报”。
我省曾于2017年出台小水电站生态电价政策,按照《福建省物价局等四部门关于印发《福建省水电站生态电价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闽价商〔2017〕304号),将小水电生态电价按照上一年生态下泄流量达标率分档,实行电价奖惩。后因发改等部门对小水电站生态流量开展现场核查时发现部分电站流量数据失真较为严重,故未继续执行该生态电价政策。此外,关于水电站生态电价的可行性,我厅农水水电处与省发展改革委价格处多次沟通,深入探讨小水电生态电价的实施条件及配套措施。鉴于国家推行水电站上网电价通过市场化竞价方式确定,且我省正在积极推进相关工作,在当前阶段不宜再单独制定水电站生态电价政策。
下一步,我厅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全力支持小水电绿色转型发展:一是强化顶层设计,今年组织编制全省小水电绿色改造和现代化提升规划,明确以消除安全隐患和巩固生态流量为基础,以智能化改造和集控中心建设为重点,稳步推动小水电绿色转型发展。二是对接发改、电力等部门,积极研究适应小水电绿色发展的电价形成机制。加大与水利部农水水电司对接力度,关注水电站现代化发展政策,努力争取发改委设备更新有关资金支持。三是加强部门协同配合,凝聚工作合力。鉴于发改委为价格主管部门,我厅将就政策支持、资金奖补、审批手续等事项,加大与其会商力度,协助开展水电上网电价调研,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共同解决小水电现代化提升中遇到的问题。四是持续落实生态下泄流量监管。确保小水电生态流量泄放监测数据纳入生态厅监管平台,按《福建省水电站生态下泄流量监督管理办法》要求,每15分钟上传一组数据,同时抓好生态下泄流量整改复核工作,对整改完成的电站进行“回头看”,联合生态部门加强执法。
再次感谢您对我省水利水电行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
领导署名:叶 敏
联 系 人:林 劲
联系电话:18650066860
福建省水利厅
2025年4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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