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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深化九龙江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措施》(以下简称《工作措施》),现对政策出台背景和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背景依据
九龙江是福建省第二大河流,由北溪、西溪、南溪三条主要河流汇合而成,是我国东南沿海生态屏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推动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统筹推进流域性、区域性、行业性污染整治,以更高站位、更宽视野、更大力度来谋划和推进九龙江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制定本《工作措施》。
二、主要内容
(一)主要目标
到2025年,九龙江流域国控断面Ⅰ—Ⅲ类水质比例达到100%,Ⅰ—Ⅱ类水质比例达到64%以上,其中干流国控断面Ⅰ—Ⅱ类水质比例达到75%。到2027年,九龙江流域国控断面Ⅰ—Ⅲ类水质比例稳定达到100%,Ⅰ—Ⅱ类水质比例达到71%以上、力争达到78%,其中干流国控断面Ⅰ—Ⅱ类水质比例稳定达到75%;2027年与2023年相比,市域与县域交界断面、入海河口断面水质持续改善,总氮浓度持续下降,总磷浓度削减5%以上,流域环境风险防控能力进一步加强。到2030年,九龙江流域生态环境根本好转,水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巩固提升,全流域基本建成美丽河湖。
(二)主要任务
一是
二是
三是
四是
五是
(三)组织保障
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加强技术帮扶、执法监管和跟踪督导,持续推进流域生态保护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