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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水资源与河务管理中心关于全省节约
用水情况基础调查服务项目市场比选通知

来源:省水资源与河务管理中心 发布时间:2026-10-26 16:00 点击数:{{pvCou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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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报价供应商:

  根据工作需要,我单位拟采购全省节约用水情况基础调查服务,具体服务内容及要求见报价单内容。现请各报价供应商对此项目进行报价:

  一、报价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3.需成立不少于8人的项目组,且成员中至少包含2名水利类高级工程师。

  4.熟悉我省水资源及节约用水管理基本情况。

  5.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比选。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二、服务内容及要求

  1、基础数据收集:系统收集“十四五”时期福建省节约用水工作情况,包括节水制度出台、用水效率提升、市场机制建设、节水产业发展等资料,并采用现场或者书面等形式了解相邻省份节水法律法规出台情况,形成基础资料汇编。

  2、典型地区调研:选取至少3个地市开展现场调研,明确基层管理部门、企业、行业对节约用水管理工作的诉求,调研基层管理部门不少于6个、企业不少于50家。

  3、节水成效分析:总结节水配套政策制度建设、节约用水管理、节约用水措施、监督保障等方面的实施成效。

  4、优化建议研提:结合现场调研发现问题,从制度体系完善、保障措施配套等方面研提节水管理制度优化建议。

  该项目需于2026年12月15日前完成。

  三、报价文件要求

  1.采购供应商按项目要求提供报价文件及资格承诺函,资格承诺函模板详见附件。

  2.按项目要求提供报价文件,项目最高限价24.98万元(大于或等于24.98万元报价视为无效报价),包含项目所发生的人工、交通、验收、税收等一切可能涉及的相关费用。

  3.附营业执照或法人单位证书复印件、法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授权委托书。

  4.应提交项目组成员的人员名单,并附项目组成员身份证复印件、社会保险缴存证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的缴纳记录),以及职称证书复印件。

  5.供应商需提供近三年中标的水利政策制度研究、水利领域调查研究、水资源管理、节水咨询服务等水利类相关项目业绩合同3项,包括合同首页、中标通知书、履约完成证明(审查、验收意见或结算单)。

  6.上述资料均需要加盖报价供应商单位公章,且装订成一册后加盖骑缝章。将上述资料用信封密封,在信封封口处加盖公章。不满足上述要求的报价文件视为无效报价文件。

  四、报价截止日期及方式

  报价文件于2026年10月29日下午18点前送至福建省水资源与河务管理中心(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东大路229号水利水电大厦4楼408室。联系人:卓先生。联系电话:18650453826),逾期送达或未送达至指定地点的,不予受理(不接受到付文件)。

  注意事项:本次采购最高限价24.98万元,我单位将按照有效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选中标候选人。若有两家或多家符合要求且报价相同均为最低价,则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中标单位。当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或者实质性响应市场比选通知要求的供应商少于三家时,中止本次市场比选采购,择日重新招标。

  附件:1.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福建省水资源与河务管理中心

  2026年10月26日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