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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水利学会关于2026年福建水利科学技术奖提名情况的公示

来源:省水利学会 发布时间:2026-05-29 20:00 点击数:{{pvCou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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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据《关于开展2026年福建水利科学技术奖提名和申报的公告》(闽水利学〔2026〕5号),31个提名机构共提名2026年福建水利科学技术奖53个项目,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6年5月29日至6月4日。

  任何单位或个人对提名项目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和必要的证据材料,逾期不予受理。以单位名义提出的,须写明单位名称、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并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提出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并提供身份证明文件,注明工作单位及联系方式。学会秘书处按有关规定对异议提出者的相关信息予以保护。凡是单位未盖公章、个人未签名或者冒名、匿名提出的异议材料,不予受理。

  经初步比对,提名项目存在下列问题:

  1、根据《福建水利科学技术奖评选办法》第七条(三)的“同一评选年度,非第一完成单位不得超过三个申报项目”,提名项目中存在非第一完成单位提名超过三个项目的情况。如,序号5、6、7、16、21、24、25、26、27、29、31、35、45、46、47、48、49等存疑。

  2、根据《福建水利科学技术奖评选办法》第七条(三)的“不受理申报单位中有省部级(或相当于)为主要完成单位的项目”,提名项目中存在有省部级为主要完成单位情况。如,序号23等存疑。

  3、遵照《福建省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5年度福建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各级党政机关不得作为省科技奖的主要完成单位;国家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人员)一般不作为省科技奖的主要完成人。确有实际贡献的专业技术类公务员,需符合《专业技术类公务员管理规定》要求,并经具有相应干部管理权限的部门批准后列为提名候选人,在附件中提供干部管理权限的部门批准文件和专业技术类公务员职级证明材料。提名项目中存在有,不得被提名的单位(可能还含个人)。如,序号44、53等存疑。

  4、根据《福建水利科学技术奖评选办法》第十二条,一等奖、二等奖“授予主要完成单位中有本会单位会员的项目”,三等奖“仅授予第一申报单位为本会单位会员的项目”。提名项目中存在无法授予奖项情况。如,序号53等存疑。

  请存在上述情形的提名机构,在申报开始前的6月7日前,修改纠正并重新提交提名材料。若未按时修改纠正和提交,存在问题的项目将被视为无效提名,6月9日~18日将无法在系统上申报,由此引起的相关问题,由项目提名机构负责。

  联 系 人:陈  净 

  学会电话:0591-87555422

  学会邮箱:fjsslxh@126.com

  附件:2026年福建水利科学技术奖提名汇总表

  福建省水利学会

  2026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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