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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小型农村供水工程规范化提升改造模式及应用示范”项目采购市场比选通知

来源:省农村饮水安全中心 发布时间:2026-04-17 16:12 点击数:{{pvCou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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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报价供应商:

  根据工作需要,我中心拟开展“小型农村供水工程规范化提升改造模式及应用示范”项目采购,具体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见附件1。现请各报价供应商按要求对此项目进行报价。

  一、报价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供应商须提供至少1份2019年1月1日以来农村供水工程(或城乡供水工程)规划、政策研究、标准规范或农村供水工程(或城乡供水工程)省级及以上水利科技项目等一项工作相关业绩合同(以项目合同或任务书签订时间为准);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二、报价文件要求

  1.按项目要求填写《福建省农村饮水安全中心小型农村供水工程规范化提升改造模式及应用示范项目采购报价单》(见附件2);

  2.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3.附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若委托代理人报价,需提供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附至少1份2019年1月1日以来农村供水工程(或城乡供水工程)规划、政策研究、标准规范或农村供水工程(或城乡供水工程)省级及以上水利科技项目等一项工作相关业绩合同(以项目合同或任务书签订时间为准);

  5.福建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附件3);

  6.上述资料均需要加盖报价供应商公章,装订成一册、加盖骑缝章,并用信封密封,在信封封口处加盖公章。不满足以上要求的报价文件视为无效报价文件。

  报价文件于2026年4月24日17:30前送至福建省农村饮水安全中心(地址:福州市东大路229号省水利水电大厦4层401。联系人:王荣。联系电话:0591-83703263)。

  注意事项:我单位采购小组将按照有效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选中选候选人。若参加比选供应商少于3家,终止本次市场比选采购,择日重新招标。

  福建省农村饮水安全中心 

  2026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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