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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厅文书档案数字化项目采购市场比选通知

来源:厅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6-04-13 09:00 点击数:{{pvCou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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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报价供应商:

  根据档案工作需求,我单位拟通过市场比选方式采购文书档案数字化服务,现请各报价供应商对此项目进行报价: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或新版“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

  3.投标人具备良好的档案数字化服务能力,获得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授予的《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证书》涉密档案数字化加工类资质等级为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证书,在县级(含)以上档案局备案并取得《档案服务机构备案证书》。

  二、项目服务内容及要求

  1.文书档案整理及数字化。完成文书档案的整理及数字化全流程制作服务。满足《归档案文件整理规则》《档案数字化操作规程 纸质档案》(DB35/T1856-2019)等相关规范标准。此项采购有效期3年,合同根据履约及财政预算下达情况一年一签。

  2.数据挂接。确保数据挂接档案管理系统,实现档案数据管理、利用和运行维护等功能。

  3.硬件保障。配备电脑及快速平板扫描仪。

  4.人员保障。项目工作期间指定服务人员驻点办公,做好档案数字化服务。

  以上服务内容具体需求详见附件1。

  三、报价文件要求

  1.按项目内容报价文件,体现方案、报价表、承诺书等要求加盖单位公章,报价的范围应在人民币6万元以内。

  2.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模板详见附件2。

  3.营业执照复印件。

  4.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附件3)、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5.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授予的《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证书》涉密档案数字化加工类资质等级乙级(含乙级)以上证书复印件。

  6.提供县级(含)以上档案服务机构备案证书复印件;

  7.提供档案加工软件各模块截图并加盖公章,同时需提供软件功能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8.提供数据挂接方案,确保数据顺利挂接采购人档案管理系统,挂接过程如有产生相关费用由中标人承担的承诺书。

  9.提供人员方案及相关书面承诺。

  10.提供售后服务及相关书面承诺。

  以上7-10项详细技术要求见附件1

  11.投标文件应标明页码,按顺序提供目录,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装订成册后加盖骑缝章,用信封密封,在信封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不满足上述要求的报价文件视为无效报价文件。若出具虚假、失实文件,将列入我厅采购黑名单。     

  12. 报价文件于2026年4月15日17时前送至福建省水利水电大厦5层507室,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不予受理。(地址:福州市东大路229号,联系人:林女士,联系电话:15980702796)

  四、评标方法

  1.报价超过最高限价或报价资料内容不符合要求的,视为无效投标。

  2.根据各供应商的报价文件,我厅按照有效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选中标候选人,投标人报价相同时采取现场抽签方式确定。若出现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因中标人违反约定中止合同的情况,在服务期内,我厅将按照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选择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投标人少于三家时,中止本次市场比选采购,择日重新招标。

  3.中标人须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与采购人协商签订服务合同。

  附件:1.采购内容及要求

      2.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福建省水利厅办公室 

  2026年4月13日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