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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福建水利”官方微信公众号运营项目采购的市场比选通告

来源:福建省水利厅 发布时间:2025-09-02 08:52 点击数:{{pvCou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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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报价供应商:

  根据《2025年水利宣传工作要点》(闽水函〔2025〕525号),省水利厅拟通过市场比选方式购买“福建水利”官方微信公众号运营服务。现请各供应商对此项目进行报价:

  一、报价供应商资格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

  2. 同时具有运营政务新媒体三年以上及传统媒体五年以上工作经验。

  3. 服务提供商应具有相关宣传经验。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二、项目服务内容

  1. 每个工作日采编不少于5条的水利相关资讯,经省水利厅审定后在“福建水利”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

  2. 使用乙方自媒体账号,每年为省水利厅推送由省水利厅审定的水利重点信息不少于50条。

  3. 指定2名有经验人员专职负责“福建水利”官方微信公众号运营管理服务。

  三、报价文件要求

  1. 按项目内容提供报价文件,体现质量、时限等要求,预算控制40万元以内。

  2. 附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私章)、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 提供委托代理人投标截止前时长不少于三个月的社保缴费记录、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方式。

  4. 提供有效期内由省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颁发的《广播影视制作许可证》或省级文化行政部门颁发的《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或省级出版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等资质证明文件材料。

  5. 提供近三年政务新媒体运营的合同复印件或中标公告的网页截图。

  6. 提供承诺书,承诺中标后接采购人应急事件通知1小时内能够到现场响应。

  7. 提供承诺书,承诺在“福建水利”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的过程中,不以任何理由向地方收取信息发布相关费用。

  8. 提供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9. 上述资料均需加盖服务提供商公章,装订成一册、加盖骑缝章,并用信封密封,在信封封口处加盖公章;内页需按“报价文件要求”的顺序提供目录并标明页码;信封封面需标注投标项目名称、服务提供商及联系人、联系方式。不满足以上要求的报价文件视为无效报价文件。

  10. 报价文件应于2025年9月5日18时前送至福州市东大路229号水利水电大厦2212室,联系人黄先生,联系电话0591-87931350。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不予受理。

  四、评标办法

  根据各报价服务商的报价文件,由水利厅采购办组织比选,按照有效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选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并经双方协商签订购买服务合同。比选中选单位,如遇价格相同的实行抽签法决定。若出现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的情况,我厅将按照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中标人。当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或者实质性响应市场比选通告要求的供应商少于三家时,终止本次市场比选采购,择日重新招标。

  附件1: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附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福建省水利厅

  2025年9月2日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