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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报价供应商:
根据年度工作安排,我单位拟通过市场比选的方式采购河湖长制监督管理平台呼叫中心服务项目。现请各报价供应商对此项目进行报价:
一、报价供应商资格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供应商或其总公司须具有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且许可证业务覆盖范围至少包含福建省、业务种类包含呼叫中心业务,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二、项目服务内容
1. 建立河湖长制监督管理平台呼叫中心,全天候受理、全方位服务、全流程跟踪群众关于涉河涉水投诉、建议和咨询。
2. 按照本项目特点就如何提供长期良好的运营服务,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详细具体的服务承诺条款及保证。
3. 供应商依据项目要求对福建省河湖长制综合管理平台呼叫中心项目电话咨询、转接服务建设提出具体方案,其中对呼叫中心公共服务知识库和业务查询/经办系统建设应提出开发人员组成、建设规划思路、日常更新维护等一套完整的建设支持方案。供应商必须对所有项目内容做出响应,不得漏项。
4. 96短号所涉及年费不包含在座席费中,根据实际所产生的费用一年一结算。
5. 呼叫中心总体建设要求
5.1 供应商所提供场地的装修与布置需满足河湖长制监督管理平台呼叫中心日常使用需要,包括现场客服场地、培训场所、呼叫中心服务配套等内容。
5.2 为本项目建设相对独立、完整的电话咨询服务系统。
5.3 电话咨询服务系统硬件平台基于的呼叫中心解决方案,应确保系统运行稳定。
5.4 电话咨询服务的座席数要求至少为6个座席,并可根据话务量迅速扩充。人工座席应提供每周7×24小时的服务。
6. 呼叫中心硬件平台建设要求
6.1 座席端需要部署耳麦、电话机、电脑终端等硬件设备。
6.2 考虑到本项目是一个全省的项目,全省各地公众拨打的费用为市话费。
6.3 为保证平台的可靠性、稳定性和先进性,呼叫中心坐席关键硬件设备性能须满足项目正常运行要求,如无法满足项目运行要求,须进行相应升级。
7. 人员要求
7.1 供应商承诺本项目负责人具备热线中心运营管理经验。需提交承诺函及本项目截标时间止前六个月(不含投标当月)任意一个月供应商为其缴交社保情况作为证明材料。
7.2 供应商承诺项目服务团队具备河湖管理办法、全省河湖地理位置、管理范围等河湖长制专业知识,熟悉业务流程。
8. 服务期限
服务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9. 采购人如需对中标方的座席忙闲情况、话务情况进行实时监控,对座席实施实时监听及录音质检,调取各类话务统计报表等,中标方应当予以配合,并按时将资料准备好。
10. 服务开展过程中的所有录音记录均需至少完整保存6个月。
11. 中标方按月、季度、年对业务情况进行数据分类统计和综合分析,形成精细准确的数据分析成果。同时针对特定主题或典型案例进行深度挖掘分析,特定问题根据采购人需要随时增加。
12. 中标方根据每月数据编制河湖舆情月刊。
13. 中标方在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梳理采编知识点,丰富知识库内容,提升解决问题的效率及体验。
14. 中标方在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所有要求的软硬件平台、场地、话务人员投入使用,逾期采购人有权取消成交资格。
15. 中标方每月向采购人汇报呼叫中心工作情况。
16. 如上级部门对监督管理平台有新的政策要求,采购人可终止服务协议,并根据服务时长,按月付清服务费用。
三、报价文件要求
1. 按项目内容要求提供报价文件,供应商报价应包括坐席单价和项目总价,项目最高限价48万元。
2. 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 上述资料均需要加盖报价供应商单位公章,装订成一册、加盖骑缝章,并用信封密封,信封封面处需标明报价供应商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并在信封封口处加盖公章。
4. 供应商需提交对所有项目服务内容的承诺函。
5. 不满足以上要求的报价文件视为无效报价文件。
6. 根据各报价服务商的报价文件,由水利厅采购办组织比选,按照有效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选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并经双方协商签订购买服务合同。比选中选单位,如遇价格相同的实行抽签法决定。比价中选单位如因自身或客观原因申请放弃本项目,需签署放弃申明,水利厅采购办将按照有效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选第二顺位候选人进行递补。当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或者实质性响应市场比选通告要求的供应商少于三家时,终止本次市场比选采购,择日重新招标。
四、报价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
报价文件应于2025年5月30日17:00前送至福州市东大路229号水利水电大厦1604室。联系人:陈女士,联系电话:0591-87721295。逾期送达或未送达至指定地点的,不予受理。
附件:1.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福建省水利厅
2025年5月26日
附件1
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致福建省水利厅:
单位名称(自然人姓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联系地址和电话:
我单位(本人)自愿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坚守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等原则,依法诚信经营,并郑重承诺:
一、我单位(本人)具备采购文件要求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情形。
我单位(本人)对本承诺函及所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合法性及有效性负责,并已知晓如所作信用承诺不实,可能涉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违法情形。经调查属实的,愿意接受行政监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和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处理。
供应商名称(单位公章):
2025年 月 日
注:1.我单位(本人)专指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含自然人);
2.资格承诺的供应商应在报价文件中按此模板提供承诺函,否则,视为未按照比选通知书规定提交报价人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附件2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致:福建省水利厅
我方的法定代表人( )授权 ( ) 为投标代理人,代表我方参加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的投标,全权代表我方处理投标过程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投标、谈判、澄清、签约等。投标人代表在投标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方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责任。
投标人代表无转委权。特此授权。
法定代表人:XXX 身份证号:XXXXXXXX手机:XXXXXXXXX
投标代理人:XXX 身份证号:XXXXXXXX手机:XXXXXXXXX
授权方
投标人:XXXXXX有限公司(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
接受授权方
投标代理人签字:( )
签署日期:202X年X月XX日
附:法定代表人、投标代理人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