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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水利厅关于《2024年度河长制湖长制
工作拟奖励县(市、区)名单》的公示

来源:福建省水利厅 发布时间:2025-05-26 08:52 点击数:{{pvCou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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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督查激励的通知》和《福建省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正向激励实施方案(试行)》,我厅组织研究并提出了2024年度河长制湖长制拟奖励县(市、区)名单,现予以公示。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实名)形式反馈福建省河长制办公室。

  拟奖励县(市、区)名单:

  南平市延平区、政和县;

  泉州市德化县、洛江区;

  龙岩市新罗区、上杭县;

  三明市尤溪县、清流县;

  福州市晋安区、罗源县;

  公示时间:2025年5月23日至5月30日

  联系电话(传真):0591-87721295,18815936991。

  福建省水利厅

  2025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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