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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水资源与河务管理中心关于2025年度
节约用水广告宣传服务项目的市场比选通告

来源:省水资源与河务管理中心 发布时间:2025-02-25 09:07 点击数:{{pvCou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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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报价供应商:

  根据工作需要,福建省水资源与河务管理中心拟通过市场比选方式采购2025年度节约用水广告宣传服务项目。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

  2.注册时间需三年以上,且具有地铁广告发布三年以上的广告经验。

  3.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二、项目服务内容

  1.节水电子广告设计服务。

  2.在每个地铁站点内均以12封灯箱媒体形式发布节水电子广告,数量不少于或等于25面。

  3.分两次宣传,每次宣传投放1周,共计2周。

  4.8个广告投放站点范围:

  ①选择4个换乘站(需包含以下至少2个站点):东街口、南门兜、金山、前屿、福州火车南站;

  ②选择4个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在榕大学生人群集中站点(需包含以下至少3个站点):福州大学、董屿·福建师大、农林大学、花海公园、东门、屏山、金祥。

  三、报价文件要求

  1.按项目服务内容提供报价文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报价的范围应在5万元以内,大于或等于5万元报价视为无效报价),项目所发生的人工、交通、验收、税收等费用均包含在报价中。

  2.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还应提供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提供相关资格承诺函。

  4.须提供近三年以来地铁广告发布相关业绩。

  5.提供承诺书,承诺中标后接采购人应急事件通知30分钟内能够到现场响应。

  6.上述资料均需要加盖报价供应商单位公章,且装订成一册后加盖骑缝章。将上述资料用信封密封,在信封封口处加盖公章。

  7.不满足以上要求的报价文件视为无效报价文件。

  8.根据各供应商的报价文件,由我中心组织比选,按照有效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选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并经双方协商签订购买服务合同。比选中选单位,如遇价格相同的实行抽签法决定。当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或者实质性响应市场比选通告要求的供应商少于三家时,中止本次市场比选采购,择日重新招标。

  9.报价文件请于2025年2月28日下午17时30前送至福州市东大路229号水利水电大厦408室。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不予受理。

  联系人:卓先生,电话:13107923364。

  福建省水资源与河务管理中心

  2025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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